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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要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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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要論》又名《嶽武穆九要論》,是一篇武學經典,其包含九篇,有數理結構,內容包括一貫,二氣,三節,四梢,五行,六合,七進,八身,九步。
作品名稱
九要論
作品別名
嶽武穆九要論
作    者
岳飛(傳説)
創作年代
南宋
作品出處
民間傳承
文學體裁
武林秘籍

九要論簡介

從其武學思想和所用術語來看,無疑是來自心意六合拳的理論體系,從與《九要論》合抄在一起的《心意要訣》和《交手法》這兩部分來看,更是與心意六合拳有着密不可分的聯繫,其內容基本上都是出自《心意六合拳譜》,字句皆相同。那麼,《九要論》與《心意六合拳譜》孰早孰晚,誰是誰的發展演變呢?心意拳譜的《六合十大要》已經系統整理了心意拳的內容,其十則為:一曰三節,二曰四梢,三曰五行,四曰身法,五曰步法,六曰手法、足法,七曰上法、進法,八曰顧法、開法、截法、追法,九曰三性調養法,十曰內勁法。《六合十大要》的體系不僅有理論的,也有技術的,每一篇都能夠指導修習,互相之間沒有聯繫,是各自獨立的,這與《九要論》有本質的差別。《九要論》中解説三節、四梢、五行、六合等時,無不是似有所指,可見,在《九要論》之前已有相關三節、四梢、五行、六合等內容出現,所以《九要論》一定是在《六合十大要》之後出現的。《九要論》在行文時或有所否定,或有所強調,否定意在防止流弊,強調意在深入重點,皆有所指,否則,《九要論》的很多論述就成了無矢之的。然而,因為有人託名岳飛所做,所以更有人認為《九要論》早成於《六合十大要》。其實説為岳飛所做並無任何證據可佐證,再者《九要論》的八股文格式也是明顯的明清特徵,而非宋朝的文風。
由動作描述進而到勁力,這是習武者從初學到入門的過程。馬雷石先生向來主張學生記筆記,而每個學生的筆記從始到末無不體現了這一發展趨勢。開始所記都是手腳動作,位置高低,如何進身,如何換步,點點滴滴都是細枝末節,練出勁以後則一切從內勁的角度,寥寥數語,直中肯綮。筆記之始,可以參照習練,而後面部分無法指導人如何練,只有練出內勁的人可以看明白。這中間的變化,正和《六合十大要》與《九要論》相同,是一個發展的過程,也是針對不同層次練功者的需要。正因為《九要論》沒有停留在技術層面上,而是對原理和規律的描述,無法直接指導初學者習練,初人手者看到《九要論》的美,也直如鏡花水月,而《六合十大要》不同,它就是為初學者所作,分門別類,記載了具體的技術,可以直接參照練習。十大要中專有一節《內勁法》説內勁及其原理,若要達到內勁則必須勤學苦練,按照十大要前面所述之練法練習,“以上九法合而為一”則功成可待。此時將來《兒要論》開卷再覽,又是一番別樣風光,字字珠璣恰如在心內流淌,此中清滋味,惟願諸君親自品嚐。

九要論一要論

從來散之必有其統也,分之必有其合也,以故天地間四面八方,紛紛者各有所屬;千頭萬緒,攘攘者自有其源。蓋一本而散為萬殊,而萬殊鹹歸於一本,事有必然者。
且拳事之論亦甚繁矣,而要之千變萬化,無往非勢,即無往非氣,勢雖不類,而氣歸於一。夫所謂一者,從首項至足底,內而有臟腑筋骨,外而有肌肉皮膚、五官、四肢百骸,相聯為一貫之者。破之而不開,撞之而不散。上欲動而下自隨之,下欲動而上自領之,上下動而中部應之,中部動而上下和之。內外相連,前後相需,所謂一以貫之者,其斯之謂歟?
而要非勉強以致之,襲焉而為之也。當時而靜,寂然湛然,居其所而穩如泰山;當時而動,如雷如崩,出乎爾而疾如閃電。且靜無不靜,表裏上下全無參差牽掛之意;動無不動,前後左右並無抽扯遊移之形。洵乎若水之就下,沛然而莫之能御之也。若火之內攻,發之而不及掩耳。不暇思索,不煩擬議,誠不期然而然,莫之致而至。是豈無所至而云乎?蓋氣以日積而有益,功以久練而方成。觀聖門一貫之傳,必俟多聞強識之後,豁然之境,不廢格物致知之功。是知事無難易,功惟自盡,不可躐等,不可急遽,按部就班,循次而進,夫而後官骸肢節自有通貫上下表裏不難聯絡,庶乎散者統之,分者合之,四體百骸,終歸於一氣而已

九要論二要論

嘗有世之論捶者,而兼論氣者矣。夫氣主於一,可分為二。所謂二者,即呼吸也。捶不能無動靜,氣不能無呼吸,吸則為陰,呼則為陽。主乎靜者為陰,主乎動者為陽。上升為陽,下降為陰。陽氣上升而為陽,陽氣下行而為陰;陰氣下行為陰,陰氣上行即為陽,此陰陽之分也。何謂清濁?升而上者為清,降而下者為濁;清氣上升,濁氣下降;清者為陽,濁者為陰,而要之陽以滋陰,陰以滋陽。渾而言之統為一氣,分而言之為陰陽。氣不能沒有陰陽,即所謂人不能無動靜,鼻不能無呼吸,口不能無出入。此即對待循環不易之理也。然而氣分為二,實在於一。有志於斯途者,慎勿以是為拘拘焉。

九要論三要論

夫氣本諸身,而身之節無定處。三節者,上中下,或根中梢也。
以身方之:頭為上節,身為中節,腿為下節。
以上節言之:天庭為上節,鼻為中節,下頜為下節。
以中節言之:胸為上節,腹為中節,丹田為下節。
以下節方之:足為梢節,膝為中節,胯為節。
以手方之:指為梢節,掌為中節,掌根為根節。
觀於是,而足不必論矣。然而自頂至足,莫不各有三節。要之,若無三節之分,即無著意之處。蓋上節不明,無依無宗;中節不明,渾身是空;下節不明,動輒跌傾。由此觀之,三節之論,豈可忽乎哉!
至於氣之發動,要從梢節領起,中節隨,根節催之而已。然此,猶是節節分而言之者也。若合而方之,則上自頭頂,下至足底,四體百骸,總為一節,夫何三節之有哉!又何三節中之各有三節云乎哉!

九要論四要論

試於論身論氣之外,而進論乎梢者焉。夫梢者,身之餘緒也。言身者初不及此,言氣者亦所罕論。拳以內中而發於外,氣由身而達梢,故氣之用,不本諸身則虛而不實,不形諸梢則實而仍虎。梢亦可不講,然若論手足之指為梢,此特身之梢耳,而猶未及乎氣之梢也。四梢為何?
發,其一也。未發之所繫,不列於五行,無關乎四體,似不足論矣。然發為血之梢,血為氣之海,縱不必本諸發以論氣,要不可離乎血而生氣,不離乎血,即不得兼乎發。發欲衝冠,血梢鬩櫻?
其他,舌為肉梢,而肉為氣囊,氣不能行諸肉之梢,即氣無以充其氣之量。故必舌欲催齒,而後肉梢足矣!至於骨梢者,齒也;筋梢者,指甲也。氣生於骨而聯於筋,不及乎齒,即未近乎骨之梢;不及乎指甲,亦未近乎筋之梢,而欲足乎爾者,要非齒欲斷筋,甲欲透骨不能也。果能如此,則四梢足矣。四梢足而氣自足矣!豈復有虛而不實,實而仍虛者乎!

九要論五要論

今夫捶以方勢,勢以氣言。人得五臟以形成,即由五形而生氣,五臟實為生性之源、生氣之本,五臟名為心、肝、脾、肺、腎是也。心為火,而有炎上之象;肝為木,而有曲直之形;脾為土,而有敦厚之勢;肺為金,而有從革之能;腎為水,而有潤下之功。此乃五臟之意,而必準於氣者,以其各有所配合焉。此所以論拳事者,要不能離乎斯也。其在內也。胸膈為肺經之位也,而為諸髒之華蓋,故肺經動而諸髒不能靜。兩乳之中為心,而肺包護之,蓋心居肺之下、胃之上,心經之位也。心為君火,動而相火無不奉合焉。而兩脅之間,左為肝,右為脾。背脊十四骨節皆為腎,此固系五臟之位,然五肘之系皆繫於背脊。脊通腎肘而生髓,脊又通全身之髓,故為腎所主,至於腰之兩側,則腎居之本位,故腎為先天下第一,尤為諸髒之根源(實中氣之主也)。故腎水足而金木水火土鹹有生機,此乃五臟之位所使之然也。且五臟之存於內者,各有其定位,而具於身者,亦自有所專屬。
領、頂、腦、骨、背皆腎是也。兩耳亦屬腎,兩唇兩腮皆脾也,兩發則為肺。
天庭為六陽之首,而萃五臟之精華,實為頭面之主腦,不啻一身之座督也。印堂者,陽明胃氣之衝,天庭性起,機由此達,生髮之氣,由腎而達於六陽,實為天庭之樞機也。
兩目皆為肝,而究之,上包為脾,下包為胃,大角為心經,小角為小腸,白則為肺,黑則為肝,瞳則為腎,實為五臟之精華所聚,而不得專為之肝也。
鼻孔為肺,兩頤為腎,耳門之前為膽經,身後高骨亦腎也。鼻為中央之土,萬物資生氣源,實中氣為主也。
人中為血氣之會,上衝印堂,達於天庭,亦為至要之所。兩唇之下為承漿,承漿之下為地閣,上與天庭相應,亦腎經位也。
領、頂、頸、項者,五臟之道途,氣血之總會,前為食氣出入之道,後為腎氣升降之途,肝氣由之而左旋,脾氣由之而右旋,其系更重,而為周身之要領。
兩乳為肝,兩肩窩為肺,兩肘為腎,四肢為脾,兩肩背膊皆為脾,而十指則為心肝脾肺腎是也。膝與脛皆腎也,兩腳根為腎之要,湧泉為腎穴。
大約身之所繫:中者、凸者為心,窩者為肺,骨之露處皆為腎,筋之聯處皆為肝,肉之厚處皆為脾。象其意:心如猛虎肝如箭,脾氣力大甚無窮,肺經之位最靈變,腎氣之動快如風。其為用也,用其經。
舉凡身之所屬於某經者,終不能無意焉,是在當局者自為體認,而非筆墨所能為者也。
至於生剋制化,雖別有論,而究其要領自有統會,五行百體,總為一元;三心四體,合為一氣,奚必昭昭於某一經,而支支節節言而為之哉!

九要論六要論

五臟既明,再論六合。夫所謂“六合”者:心與意合,氣與力合,筋與骨合,是為“內三合”;又有“心與意合,意與氣合,氣與力合”的順序之“內三合”説。手與足合,肘與膝合,肩與胯合,是為“外三合”;又有“背與肩合,肩與肘合,肘與手合; 腰與胯合,胯與膝合,膝與足合”的上肢、下肢的順序之“外三合”。上述皆為“六合”説。
左手與右足相合,左肘與順膝相合,左肩與右胯相合。右之與左亦然。
以及頭與手合,手與身合,身與步合,孰非外合?心與眼合,肝與筋合,脾與肉合,肺與身合,孰非內合?豈但六合而已哉!憑此特分而言之也!總之,一動無有不動,一合無有不合,五臟百骸悉在其中矣。

九要論七要論

頭為諸陽之首,而為周身之主,五官百骸,莫不惟首是瞻,故身動頭不可不進也。手為先鋒,根基在膊,膊不進則手卻不前矣!是膊亦不可不進也。氣聚於腕,機關在腰,腰不進則氣餒而不實矣,此所以腰貴於進矣。意貫周身,運動在步,步不進則意索然而無能為矣,故步尤貴於進也。以及上左必進右,上右必進左,其為六進。
此六進者,孰非着力之地歟?要之,未及其進,合周身而毫無關動之意;一言其進,統全體俱無抽扯遊移之形。六進之道,如此而已。

九要論八要論

身法為何,縱橫高低進退反側而已。
縱,則放其勢,一往而不返。
橫,則裹其開拓而莫阻。
高,則扣其身,而身有增長之意。
低,則抑其身,而身有攢捉之形。
當進則進,殫其身而勇往直前;當退則退,領其氣而回轉當伏勢。
至於反身顧後,後即前也;側顧左右,使左右無敢當我。
而要非拘拘焉為之也。必先察人之強弱,運吾之機關。有忽縱而忽橫,縱橫因勢而變遷,不可一概而推;有忽高而忽低,高低隨時以轉移,不可執格而論。時可宜進,故不可退而餒其氣;時而宜退,即當以退而鼓其進。是進固進也, 即退而實以藴其進。若反身顧後,顧其後而不覺其為後;側顧左右,而左右亦不覺其為左右矣。總之,機關在眼,變通在心,而握其要者,剛本諸身。身而前,則四體不命令而能行矣;身而卻,則百骸莫不冥然而處矣。身法,顧可置而不論乎?

九要論九要概述

今夫四肢百骸,主於動,而實動以步。步乃一身之根基,運動之樞紐也。以故應戰對敵,皆本諸身,而實所以為身之砥柱者,莫非步。隨機應變在於手,而所以為手之轉移者,亦在步。進退反側,非步何以作鼓盪之機?抑揚伸縮,非步何以示變化之妙?所謂機關而不至於窘迫者何?莫非步為之司命歟?而要非勉強以致之也。
動作出於無心,鼓舞出於不覺,身欲動而步以為之周旋,手將動而步亦早為之催逼,不期然而已然,莫之驅而若驅,所謂“上欲動而下自隨之者”,其斯之謂歟?
且步分前後,有定位者,步也;無定位者,亦步也!如前步進,而後步亦隨之,前後自有定位。若以前步作後步,後步作前步;更以前步作後步之前步,後步作前步之後步,則前後亦自然無定位矣。
總之,拳以論勢,而握其要者,步也。活與不活亦在於步,靈與不靈亦在於步,步之為用大矣哉!

九要論十要論

夫拳術之為用,氣與勢而已矣!然而氣有強弱,勢分剛柔。氣強者取乎勢之剛,氣弱者取乎勢之柔。剛者以千鈞之力而扼百鈞;柔者以百鈞之力而破千鈞。尚力尚巧,剛柔之所以分也!
然而柔即分,而發用亦自有別。四肢發動,氣行諸外而內持靜重,剛勢也;氣屯於內而外顯輕和,柔勢也;用剛不可無柔,無柔則環繞不速;用柔不可無剛,無剛則催逼不捷。剛柔相濟,則粘、遊、連、隨、騰、閃、摺、空、掤、擼、擠、捺,無不得其自然矣!剛柔不可偏用,用武豈可忽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