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文名
- 乙未籍户
- 所属年代
- 蒙元初期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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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征金,历时二十余年,蒙古军所过之地,杀戮极重,因此造成大量人口损失和逃亡,产生大量无所属籍的流民。同时,蒙古诸王、大臣、将校肆意虏掠人口为其私奴。另外,汉地的军阀世侯也大肆招徕流民,扩充自己的势力。
随着蒙古灭金,在北方统治地位巩固,这些情形都不利于蒙元在华北地区的统治的巩固。1234年,蒙古灭金后,蒙元面临首要问题是恢复在华北的秩序,因此次年,也就是1235年(乙未年)下令籍户。
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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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金亡的前一年,大汗窝阔台就已令阿同葛充宣差勘事官,在汉地进行户籍清理,结果是“得户七十三万余”,此次扩户仅为乙未籍户先声。
乙未,蒙古大汗窝阔台任命失吉忽秃忽为“中州断事官”,主持对中原户籍的全面清理,包括:
全面进行户口登记,让流民就地着籍,“敢隐实者诛,籍其家”(《元史·董文炳传》)。
将社会职能不同、承担不同义务的人户,在户籍上区别开来,分别立籍,划分了民、站、打捕鹰坊、屯田、僧、道等户计。
对驱口进行分检。窝阔台发布圣旨规定:“不论回回、女真、汉儿人等,如是军前掳到人口,在家住坐做驱口,因而在外住坐,于随处附籍,便系皇帝民户,应当随处差发。主人见更不得识认。如是主人识认者,断按打奚罪戾。”
经过分检,一部分驱口被收为国家编户。次年,即1236年,籍户完成。这次编户,建立了较全面的户籍簿册,初步划分了诸色户计,这样蒙古时期汉族地区户籍制度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