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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子于歸

(《詩經》詞語)

鎖定
之子于歸,是一個漢語詞彙,是指這位女子就要出嫁了。出自《詩經·國風·周南·桃夭》之“之子于歸,宜其室家”。
作品名稱
之子于歸
作    者
孔丘
作品出處
《詩經·國風·周南·桃夭》
基本解釋
這個姑娘出嫁了

目錄

之子于歸詞語解釋

【詞語】:之子于歸
【釋義】之子:此句為比喻句,“之”在篆書中上面是一個止,腳趾之意,下面一橫,表腳在地上走,沒有方向屬性。子就是孩子。孩子學走路,大人在旁邊照顧,遇到坎就拉一把,涉水就背一下。
整句翻譯:像看護孩子一樣小心翼翼的護着女子,兩人相伴回家。
“之子”:之,這;子,古代兼指兒女,在這裏專指女性;“于歸”:古代指女子出嫁。於,虛詞,無實義;歸,表示出嫁。“歸”(歸)右邊“帚”乃“婦”之省,指女子;左下“止”表示腳走路(如“步”上部);左上為“阜”之省,表示山岡。整個字表意女子出遠門。古時女孩待字閨中,只有出嫁才出遠門。故“歸”的本義是出嫁。文人用“于歸”作為“嫁人”的替代語,在婚禮間或婚宴上表示對新人,特別是新娘子的祝福,可謂頗具文化品味。
【出處】
詩經·國風·周南·桃夭》:“之子于歸,宜其室家。”朱熹集傳:“婦人謂嫁曰歸。”
【引文】
李漁《蜃中樓·雙訂》:“他日于歸,不知嫁着甚麼男子,好生愁悶。”
郭沫若《棠棣之花》第二幕:“我記得你還有一位令姐,怕已經于歸了吧?”

之子于歸出處

《詩經·邶風·燕燕》的之子于歸。
燕燕于飛,差池其羽。之子于歸,遠送於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燕燕于飛,頡之頏之。之子于歸,遠於將之。瞻望弗及,佇立以泣。
燕燕于飛,下上其音。之子于歸,遠送於南。瞻望弗及,實勞我心。
仲氏任只,其心塞淵。終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
燕燕:即燕子燕子。差池其羽:形容燕子張舒其尾翼。
頡(音協):上飛。頏(音航):下飛。
佇:久立等待。
南:一説野外。
仲:排行第二。氏:姓氏。任:姓。只:語助詞。終:既,已經。
勖(音續):勉勵。
《詩經·召南·鵲巢》中的之子于歸
維鵲有巢⑴,維居之⑵;之子於⑶,百兩御之⑷。
維鵲有巢,維鳩之⑸;之子于歸,百兩之⑹。
維鵲有巢,維鳩之⑺;之子于歸,百兩之⑻。
⑴維:發語詞。鵲:喜鵲。有巢:比興男子已造家室。
⑵鳩:一説鳲鳩(布穀鳥),自己不築巢,居鵲的巢。貴州民間傳説鳲鳩不築巢,居其他鳥類築的巢。
⑶歸:嫁。
⑷百:虛數指數量多。兩:同輛。御(yà亞):同“迓”,迎接。
⑸方:並,比,此指佔居。
⑹將(jiāng江):送。
⑺盈:滿。此指陪嫁的人很多。
⑻成:迎送成禮,此指結婚禮成。
《詩經·周南·桃夭》中的之子于歸
桃之夭夭,(翠綠繁茂的桃樹啊,)
灼灼其華。(花兒開得紅燦燦。)
之子于歸,(這個姑娘嫁過門啊,)
宜其室家。(定使家庭和順又美滿。)
桃之夭夭,(翠綠繁茂的桃樹啊,)
有蕡其實。(豐腴的鮮桃結滿枝。)
之子于歸,(這個姑娘嫁過門啊,)
宜其家室。(定使家庭融洽又歡喜。)
桃之夭夭,(翠綠繁茂的桃樹啊,)
其葉蓁蓁。(葉子長得密稠稠。)
之子于歸,(這個姑娘嫁過門啊,)
宜其家人。(定使夫妻和樂共白頭。)
夭夭(音yao):少壯茂盛貌。灼灼(音zhuo):花朵盛開的樣子。華:花。之子:這個人,那個人,此指新娘。于歸:出嫁。宜:使……和順。室家、家室、家人:均指家庭,倒文叶韻。《左傳》:“女有家,男有室。室家謂夫婦也。”或雲:“室謂夫婦所居;家謂一門之內。”(家:叶音gǖ)。蕡(fen):果實豐腴,紅白相間,果將熟的樣子。蓁蓁(音zhēn):樹葉繁茂貌。
《桃夭》是《詩經·國風·周南》裏的一篇,是賀新婚歌,也即送新嫁娘歌。在新婚喜慶的日子裏,伴娘送新娘出門,大家簇擁着新娘向新郎家走去,一路唱道:“桃之夭夭,灼灼其華……”紅燦燦的桃花比興新娘的美麗容貌,娶到這樣的姑娘,一家子怎不和順美滿呢!果實累累的桃樹比喻新娘將會為男家多生貴子(舊觀念多子多福),使其一家人丁興旺。枝葉茂密的桃樹比興新娘子將使一家如枝葉層出,永遠昌盛。通篇以紅燦燦的桃花、豐滿鮮美的桃實、青葱茂盛的桃葉來比對新婚夫婦美好的青春,祝福他們的愛情象桃花般絢麗,桃樹般長青。此詩運用迭章、迭句手法,每章結構相同,只更換少數字句,這樣反覆詠贊,音韻繚繞;優美的樂句與新娘的美貌、愛情的歡樂交融在一起,十分貼切地渲染了新婚的喜慶氣氛。
據説辛亥革命以後,一些鄉村裏舉行婚禮時,還“歌《桃夭》三章”,可見這是自古流傳的賀新婚詩。至今不少地方婚慶時也要唱讚美歌,內容大體與《桃夭》相同。筆者在廣州市看到一些婚慶人家貼着“之子于歸”的橫聯,也是取意於《桃夭》。人們常説的“桃花運”,當源出於此詩。
《詩經·周南·漢廣
南有喬木,不可休思①;漢有遊女②,不可求思。
漢之廣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③,不可方思④。
翹翹錯薪⑤,言刈其楚⑥;之子于歸,言秣其馬⑦。
漢之廣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翹翹錯薪,言刈其蔞⑧;之子于歸,言秣其駒。
漢之廣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註釋:①休思:休思。休:止息也;思:語氣助詞,沒有實義。
②漢:指漢水遊女:在漢水岸上出遊的女子。
③江:指長江。永:水流很長。
④方:渡河的木排。這裏指乘筏渡河。
⑤翹翹(qiáo qiáo):高出的樣子。錯薪:雜亂的柴草
⑥楚:一種叢生落葉灌木,又名“荊“。
⑦秣(mò):餵馬。
⑧蔞(lóu):草名,即蔞蒿
漢廣裏的之子于歸表達的意思是如果這個姑娘願意嫁給我,我就甘心替她餵馬。

之子于歸解讀

詩經》周南.桃夭篇:“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實。之子于歸,宜其室家!桃之夭夭,其葉秦秦。之子于歸,宜其室家。”你能譯成白話文嗎?
相信一般學者都會將之翻譯如下:“樹啊!多麼茂盛,開着豔麗的紅花。美麗姑娘出嫁了,多適合她的人家。桃樹啊!多麼茂盛,結出累累的果實。美麗姑娘出嫁了,多適合她的家室。桃樹啊!多麼茂盛,綠葉茂密成蔭。美麗姑娘出嫁了,多適合她的家人。”其中,關於“于歸”一詞大概會註解為:“古代稱女子出嫁為于歸。”“室家”一詞會註解為:“指女子所嫁的人家”。
從台灣南部傳統的“冥婚”習俗來觀察,我有着不同的解讀。
傳統漢族習俗有“大年初二回孃家”,台灣社會指出嫁女兒回家為“轉去後家昔”,為什麼?這須從宗祀繼承談起,依儒家傳統,女子結婚當日首要大事就是進大廳祭拜夫家列祖列宗,是一昭告眾神、鬼、人該女子即刻起歸屬夫家,冠夫姓的道理也在此(日本則更乾脆,去原姓換夫姓),再依傳統,男子為房、為丁,房中有室,此室合宜婚配女子,所以詩經“宜其室家”之義昭昭在此,相對的,女子怎能再以原來的家為家,稱之為“孃家”、“後家昔”至為適切。如此,“之子于歸”之義,應譯為:“這個女子啊!終於回家(夫家)了”,方為妥適,所以,于歸之喜是為回家之喜,怎能不喝酒慶祝。
依照上述解釋來衍申,女子未出嫁(嫁者,女子之家也)就是未進入“夫家”的廳堂,萬一不幸身亡,自然不能列名“理論上的夫家”之“列祖列宗”的牌位上,如此,自無直屬或旁支之後嗣祭祀。從情感上而言,女未嫁而亡,勢將成遊蕩的孤魂,倘能完成其“于歸”儀式,才是善終,所以,在這樣的架構下台灣南部“冥婚”的習俗,方有合理化根源。
這首詩非常有名,即便只讀過很少幾篇《詩經》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華”。這是為什麼呢?我想,無非有這樣幾個原因:第一,詩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動。拿鮮豔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麗,實在是寫得好。誰讀過這樣的名句之後,眼前會不浮現出一個象桃花一樣鮮豔,象小桃樹一樣充滿青春氣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給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覺。寫過《詩經通論》的清代學者姚際恆説,此詩“開千古詞賦詠美人之祖”,並非過當的稱譽。第二,短短的四字句,傳達出一種喜氣洋洋的氣氛。這很可貴。“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細細吟詠,一種喜氣洋洋、讓人快樂的氣氛,充溢字裏行間。“嫩嫩的桃枝,鮮豔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歡樂和美帶給她的婆家。”你看,多麼美好。這種情緒,這種祝願,反映了人民羣眾對生活的熱愛,對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點,這首詩反映了這樣一種思想,一個姑娘,不僅要有豔如桃花的外貌,還要有“宜室”、“宜家”的內在美。這首詩,祝賀人新婚,但不象一般賀人新婚的詩那樣,或者誇耀男方家世如何顯赫,或者顯示女方陪嫁如何豐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講“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確實高人一等。這讓我們想起孔子稱讚《詩經》的話:“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語·為政》)孔子的話內容當然十分豐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這樣一種思想呢?陳子展先生説:“辛亥革命以後,我還看見鄉村人民舉行婚禮的時候,要歌《桃夭》三章……。”(《國風選譯》)聯繫到這首詩所表達的思想,農民娶親“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寫法也很講究。看似只變換了幾個字,反覆詠唱,實際上作者是很為用心的。頭一章寫“花”,二章寫“實”,三章寫“葉”,利用桃樹的三變,表達了三層不同的意思。寫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麗;寫實,寫葉,不是讓讀者想得更多更遠嗎?密密麻麻的桃子,鬱鬱葱葱的桃葉,真是一派興旺景象啊!
這首詩不難懂,但其中藴藏的道理,卻值得我們探討。
一個問題是,什麼叫美,《桃夭》篇所表達的先秦人美的觀念是什麼樣的?“桃之夭夭,灼灼其華”,很美,豔如桃花,還不美嗎?但這還不行,“之子于歸,宜其室家”,還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這才完滿。這種美的觀念,在當時社會很為流行。關於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時期已經出現。楚國伍舉就“何為美”的問題和楚靈王發生了爭論。伍舉説:“夫美也者,上下、內外、大小、遠近皆無害焉,故曰美。若於目觀則美,縮於財用則匱,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為?”(《國語·楚語》)很清楚,伍舉的觀點是“無害即是美”,也就是説,善就是美。而且要對“上下、內外、大小、遠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無害。這種觀點最主要的特點是強調“善”與“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實際上賦予了美以強烈的政治、倫理意義。“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為?”那意思是説,統治者重賦厚斂,浪費人力、物力,縱慾無度,就不是美。應該説,這種觀點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義。但它否定了“善”與“美”的差別,否定了美的相對獨立性,它不承認“目觀”之美,是其嚴重侷限。這種美的觀念,在當時雖然也有其對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觀”之美,但這種善即是美的觀點,在先秦美學中應該説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學觀念,主要是沿着這個方向發展的。
孔子也持着這樣一種美學觀點,“《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他讚賞“詩三百”,根本原因是因為“無邪”。他高度評價《關雎》之美,是因為它“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論語·八佾》),合於善的要求。在評價人時,他説:“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論語·泰伯》)善與美,善是主導方面。甚至連選擇住處,孔子也説:“里仁為美。”(《論語·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見,孔子關於美的判斷,都是以善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學觀,畢竟是前進了。它已經不同於伍舉的觀點,已經開始把美與善區別開來,作為不同的兩個標準來使用了。“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論語·八佾》)當然,通過對《韶》與《武》的評價,還是可以看出,“盡美”雖然被賦予在“盡善”之外的一個相對獨立的地位,但只是“盡美”,還不能説是美,“盡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們回頭再來看看《桃夭》篇,對它所反映的美學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當時人的思想觀念中,豔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過是“目觀”之美,這還只是“盡美矣,未盡善也”,只有具備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麗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個問題隨之而來,美的具體內容不僅僅是“豔如桃花”,還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與善之結合,那麼,我們應該怎樣認識和評價這種觀念呢?先秦人為什麼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麼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還不僅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説在整部《詩經》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義上説,《詩經》是把這方面的內容放在頭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説它在《詩經》中的地位是很為突出的。如果我們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內容擺一擺,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問題,在《詩經》中確實是佔有無與倫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關雎》,講的是一個青年男子愛上了一個美麗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與她結為夫妻。
第二篇《葛覃》,寫女子歸寧,回孃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寫她的勤、儉、孝、敬。
第三篇《卷耳》,寫丈夫遠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賀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賀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頭幾篇(除掉第四篇),它們寫了戀愛,結婚,夫妻離別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孃家探親等等,可以説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問題都談到了。
一部《詩經》,三百零五篇,開卷頭幾篇幾乎全部是寫婚姻家庭問題的,豈不令人深思?不論是誰編輯的“詩三百篇”,不論孔子是刪詩了、還是整理詩了,抑或是為“詩三百篇”作了些正樂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説明了他們是十分重視婚姻和家庭問題的。
我們應該怎樣認識和評論這個問題呢?春秋戰國時期,生產力水平還很低下,家庭是社會的最基本單位,每個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難,戰勝天災,爭取幸福生活,當然希望家庭和睦、團結。娶親是一件大事,因為它關係到家庭未來的前途,所以,對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這很容易理解。
從統治者方面來説,就要複雜多了。《禮記·大學》引到《桃夭》這首詩時説:“宜其家人,而後可以教國人。”這可真是一語道破。家庭是社會的最基本單位,家庭的鞏固與否與社會的鞏固與否,關係十分密切。到了漢代,出現了“三綱”(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五種關係)之説。不論“三綱”,還是“五常”,它們都以夫婦關係為根本,認為夫婦關係是人倫之始,其它的四種關係都是由此而派生出來的。宋代理學家朱嘉説:“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男女者,三綱之本,萬事之先也。”(《詩集傳》卷七)從這段論述,我們也可以看出統治者為什麼那麼重視婚姻、家庭問題。聽古樂唯恐卧,聽鄭衞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説得很為透僻。他説:“家貧則思良妻,國亂則思良相。上承宗廟,下啓子孫,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為了“宜國”,在他們眼裏,“宜家”與“宜國”原本是一回事,當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不論自古以來多少解經者就《桃夭》作過多少文章,但象小桃樹那樣年輕,象春日驕陽下桃花那樣鮮豔、美麗的少女,卻永遠活在讀者心裏。人們衷心祝願她:“之子于歸,宜其室家”。
【地方風俗
在廣東地區的婚宴習俗中,也有使用該詞。男女家合宴稱為:(男方姓)(女方姓)聯婚;若男家單獨宴請稱為:(男方姓)府迎親;若女家單獨宴請稱為:(女方姓)府于歸。例如,一位張姓男子與何姓女子結婚,若雙方合宴稱為:張何聯婚;若張家單獨宴請稱為:張府迎親;若何家單獨宴請稱為:何府于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