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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徵

鎖定
主要特徵(distinguishing features; traits distinctif)法規丹納用語。
中文名
主要特徵
外文名
distinguishing features
在《藝術哲學》一書中提出。指藝術家對錶現對象所抱有的主要觀念的顯現。丹納認為單純的模仿對象不能產生美,藝術家應着力刻畫事物的內部和外部邏輯,根據自己對事物的觀念突出點現對象的某一主要特徵,即表現對象的本質。 [1] 
參考資料
  • 1.    朱立元主編,美學大辭典 修訂本,上海辭書出版社,2014.04,第3 9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