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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鎖定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1]  (簡稱中關村管委會)是負責對中關村一區十六園(包括東城園、西城園、朝陽園、海淀園、豐台園、石景山園、門頭溝園、房山園、通州園、順義園、大興-亦莊園、昌平園、平谷園、懷柔園、密雲園、延慶園,以下簡稱園區)發展建設進行綜合指導的市政府派出機構。市科委與中關村管委會合署辦公,為正局級。 [10] 
中文名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源    於
20世紀80年代初電子一條街
辦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區宏安街9號 [12] 
職    責
管理中關村一區十六園發展建設
主    任
張繼紅 [2]  [13]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發展歷程

中關村起源於20世紀80年代初電子一條街(1983年1月——1988年4月)
1980年10月23日,此前曾兩次到美國硅谷參考的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研究員陳春先與6名科技人員一起,在北京市科學技術協會的支持下,成立北京等離子體學會先進技術發展服務部。這一舉動拉開了科技人員面向市場、自主創業的序幕。1984年前後,中關村地區有了一批“下海”經商的科技人員,他們通過創辦民營科技企業的方式,探索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途徑。到1987年,以“兩通兩海”(即四通公司、信通公司、科海公司、京海公司)為代表的近百家科技企業聚集在自白石橋起沿白頤路(今中關村大街)向北至成府路和中關村路至海淀路一帶、東至學院路,形成大寫的英文字母“F”型地區,被人們稱為“電子一條街”。
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時期(1988年5月——1999年5月)
1988年5月10日,國務院正式批准《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暫行條例》,並規定,以中關村地區為中心,在北京市海淀區劃出100平方公里左右的區域為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的政策區範圍。5月20日,北京市政府印發《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暫行條例》,由此,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正式成立。1994年4月,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批准將豐台園、昌平園納入實驗區政策區範圍。1999年1月,經國家科委批准,試驗區區域再次調整,將電子城、亦莊園納入實驗區政策區範圍。從此,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形成“一區五園”的空間格局。
中關村科技園區時期(1999年6月——2009年2月)
1999年6月5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有關問題的批覆》,原則同意北京市政府和科技部《關於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加快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的請示》中關於加快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的意見和關於中關村科技園區的發展規劃。8月10日,北京市政府發出通知,決定將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管理委員會更名為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2006年1月17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第五批通過審批的20家國家級開發區(2006年第3號)。調整後的中關村科技園區總面積為23252.29公頃,包括海淀園、豐台園、昌平園、德勝園(含雍和園)、電子城(含健翔園)、亦莊園(包括通州光機電一體化園區和通州環保園區、石景山園、大興生物醫藥產業基地等,形成了“一區十園”的空間格局)。
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時期(2009年3月——)
2009年3月13日,國務院《關於同意支持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的批覆》發佈,明確中關村科技園區的新定位是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目標是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條例》。該條例明確規定:“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由海淀園、豐台園、昌平園、電子城、亦莊園、德勝園、石景山園、雍和園、通州園、大興生物醫藥產業基地以及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批准劃定的其他區域等多園構成。”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園區發展

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起源於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的“中關村電子一條街”。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關村的發展建設,國務院先後5次做出重要決定。1988年5月,國務院批准成立北京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中關村科技園區前身),由此中關村成為中國第一個高科技園區;1999年6月,國務院要求加快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2005年8月,國務院做出關於支持做強中關村科技園區的決策;2009年3月13日,國務院批覆建設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要求把中關村建設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這也是我國第一個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2011年1月26日,國務院批覆同意《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成為中關村發展新的重大里程碑。
中關村經過20多年的發展建設,已經聚集以聯想、百度為代表的高新技術企業近2萬家,形成了以電子信息、生物醫藥、能源環保、新材料、先進製造、航空航天為代表,以研發和服務為主要形態的高新技術產業集羣,形成了“一區多園”各具特色的發展格局,成為首都跨行政區的高端產業功能區。
中關村是我國科教智力和人才資源最為密集的區域,擁有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為代表的高等院校近40所,以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所屬院所為代表的國家(市)科研院所200多所;擁有國家級重點實驗室67個,國家工程研究中心27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8個;大學科技園24家,留學人員創業園29家。中關村留學歸國創業人才超過1.5萬人,累計創辦企業超過5000家,是國內留學歸國人員創辦企業數量最多的地區。成長出以聯想的柳傳志、百度的李彥宏、博奧生物的程京、中星微電子的鄧中翰、科興生物的尹衞東、碧水源的文劍平、神霧熱能的吳道洪、創新工場的李開復等為代表的一批國內外有影響的新老企業家。2011年3月,中組部、國家發改委等15箇中央部門和北京市聯合印發了《關於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人才特區的若干意見》,中關村加快建設人才特區。
中關村每年發生的創業投資案例和投資金額均佔全國的三分之一左右;上市公司總數達到224家,其中境內145家,境外79家,62家企業在境內創業板上市,初步形成了創業板中的“中關村板塊”。中關村將建立並完善政府資金與社會資金、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有機結合的科技金融創新體系,建設國家科技金融創新中心。
中關村圍繞國家戰略需求和北京市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取得了大量的關鍵技術突破和創新成果,湧現出漢卡、漢字激光照排、超級計算機、非典和人用禽流感疫苗等一大批重大科技創新成果,為航天、三峽工程和青藏鐵路等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實施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中關村企業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超過50項,承接的“863項目”佔全國的四分之一,“973項目”佔全國的三分之一;創制了TD-SCDMA、McWill、閃聯等86項重要國際標準,798項國家、地方和行業標準;中關村技術交易額達到全國的三分之一以上,其中80%以上輸出到北京以外地區。
2011年初步統計數據,中關村企業總收入1.92萬億元,約佔全國高新區的七分之一,同比增長20.9%,對北京市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24%。
中關村“一區多園”的空間格局包括海淀園、豐台園、昌平園、電子城、亦莊園、德勝園、雍和園、石景山園、通州園、中關村大興生物醫藥基地等十個園區。 “十二五”期間,中關村將繼續完善“一區多園”各具特色的發展格局,重點建設“兩城兩帶”,即中關村科學城、未來科技城和由海淀北部、昌平南部和順義部分地區構成的北部研發服務和高技術產業帶,以及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大興和通州、房山的部分地區構成的南部高技術製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帶,促進高端產業集羣發展。
面向未來,中關村示範區將秉承面向世界、輻射全國、創新示範、引領未來的宗旨,堅持“深化改革先行區、開放創新引領區、高端要素聚合區、創新創業集聚地、戰略產業策源地”的戰略定位,服務於首都世界城市的建設,力爭用10年時間,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 [3]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能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簡稱市科委)是市政府組成部門,掛北京市外國專家局(簡稱市外專局)牌子;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簡稱中關村管委會)是市政府派出機構。市科委與中關村管委會合署辦公,為正局級。
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牽頭推進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承擔北京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辦公室秘書處職能,組織擬訂相關工作方案及年度計劃,並開展監督落實。
(三)統籌推進首都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統籌推進“三城一區”和“一區十六園”科技創新方面的規劃建設發展。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負責新型研發機構的籌建、管理及服務。牽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四)推進本市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負責提出科技發展戰略建議。提出科技發展佈局和優先發展領域。擬訂促進科技文化融合發展、科學普及、科學傳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擬訂本市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參與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提出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六)組織開展本市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統籌推進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組織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
(七)負責本市科技管理工作。牽頭建立本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統籌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實施。擬訂科技金融相關政策,開展科技金融促進工作。
(八)組織擬訂本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服務業、科技促進城市和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政策及措施。
(九)牽頭本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應用場景建設相關工作。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促進各類科技中介及協會組織發展。
(十)擬訂本市科技項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負責科學技術獎勵組織實施及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承擔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創新調查和科研成果報告工作。依據市政府授權,履行所監管企業出資人職責,依法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並加強業務指導。指導科技保密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統籌開展全市科研誠信建設工作。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
(十二)負責本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頂尖科學家及其團隊、外國科技人才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三)擬訂本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統籌推進中關村科技園區人才工作。
(十四)指導各區科技創新工作,聯繫市有關部門科技創新工作。統籌推進本市與各省區市的科技領域交流合作、科技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
(十五)擬訂本市科技對外交流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際科技合作、中關村科技園區國際交流與合作,推進國際技術轉移。牽頭組織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工作。負責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交流。負責科技外事工作和中關村科技園區外事、宣傳、聯絡等工作。承擔中關村論壇籌辦相關工作。
(十六)負責中關村科技園區發展建設工作,承擔統籌、規劃、組織、協調、服務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與發展的有關具體工作。組織研究園區發展規劃、政策及相關改革方案,並協調落實。
(十七)組織落實國家和本市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的政策措施,開展中關村科技園區創新創業、高新技術研發及其成果產業化、社會組織發展、知識產權等方面的促進和服務工作,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
(十八)負責指導中關村科技園區各園工作,參與組織編制中關村科技園區有關空間規劃,對各園空間規劃、產業佈局定位、動態監測、項目准入標準等重要業務實行統一管理,優化空間佈局和創新創業載體建設,開展園區發展考核評價工作,促進各園高端化、特色化、差異化發展,服務區域協調發展。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
1.堅持創新驅動發展。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堅持科技自立自強,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優化創新資源佈局,制定實施戰略行動計劃,加快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為科技強國建設提供支撐。
2.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科技管理職能轉變,加強宏觀統籌,減少微觀管理。建立公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優化科技規劃體系和運行機制,推動重點領域項目、基地、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改進科技項目組織管理方式,實行“揭榜掛帥”等制度。完善科技評價機制,優化科技獎勵項目。擴大創新主體科研管理自主權。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完善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成果權益分享機制。弘揚科學家精神。實行更加開放的科技人才政策。
3.加快形成戰略科技力量。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提高創新鏈整體效能。承接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建設,參與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加大對基礎研究和原始創新支持力度,優化研發佈局。推進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科研力量優化配置和資源共享。
4.全面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加強對創新主體的支持,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提升中關村科技園區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推動關鍵技術的示範應用,支撐高精尖產業高質量發展。
5.持續優化創新生態。完善科技治理體系,提高創新體系效能,增強創新策源功能。發揮政府制度創新的能動作用和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激發創新創造活力。加強科技合作交流和智力引進,加快融入全球科技創新網絡,提升科技創新影響力。
(二十一)與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有關職責分工。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與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要加強在創新驅動發展方面協同聯動,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負責組織和服務企業技術創新和科研攻關,牽頭負責科技成果轉化的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擬訂本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推進產業佈局調整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協調解決產業運行和發展中有關問題,重點組織產業規劃發展、市場要素配置和產品推廣應用,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7]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機構設置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以及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統籌開展政務公開、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議議案提案辦理等工作。
科創中心建設綜合協調處:
負責北京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辦公室日常運轉,承擔聯絡、協調、會議、信息等工作。組織擬訂本市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年度計劃、方案並協調實施。負責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完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目標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承擔北京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辦公室議定事項、重點任務、重大項目、配套政策措施制定落實等督查督辦工作。
發展規劃處:
負責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開展科技發展戰略研究。組織擬訂本市科技發展規劃,提出科技發展的佈局和優先發展領域。負責軟科學研究工作。負責對接“三城一區”規劃建設工作。承擔市政府專家諮詢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研究制訂中關村科技園區發展規劃並協調組織實施。承擔中關村科技園區發展建設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和先行先試統籌以及重大問題研究工作。
政策法規處(研究室):
組織起草本市科技工作、科技園區和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發展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推進科技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承擔綜合性文稿及重大報告起草等相關工作。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監督和協調。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資源配置與管理處:
承擔建立本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相關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和經費合理配置的建議。擬訂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方面擬訂科技經費管理辦法。負責本部門科技經費預算的編制和管理工作。負責科技項目評審和管理工作。負責建設管理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
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處:
承擔本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科研誠信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重大專項處:
擬訂本市科技重大項目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科技領域部市會商、軍地會商、央地協同、院市合作的組織實施和服務保障工作。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協調參與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指導科技安全相關工作。
科技成果轉化處:
擬訂本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技術轉移體系建設。負責管理技術合同登記工作。指導技術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科技成果轉化的管理、指導、協調、服務和知識產權運用工作。組織指導各領域重大科技成果示範應用。
科研機構管理處:
擬訂本市科研機構發展與佈局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促進新型研發機構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新型研發機構統籌管理工作。負責提出市級創新 基地建設規劃建議。負責市級重點實驗室管理工作。指導科技保密相關工作。
科技金融處:
負責擬訂本市科技金融政策措施,開展科技金融促進工作,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負責北京市科技創新基金相關管理工作。負責研究提出中關村科技園區投融資體系建設方案,搭建園區投融資政策平台。研究分析園區投融資發展狀況,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引導社會資本支持園區產業發展,協調投融資機構為科技企業發展提供支持,促進金融與科技的結合。推動園區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股權交易和上市融資工作。發展適合園區企業的多種融資方式,推動新三板市場改革,支持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投貸聯動等,促進市場化股權投資基金、產業基金髮展。促進園區信用體系建設。協調推動中關村科創金融試驗區建設。
國際合作處(港澳台科技合作辦公室):
組織擬訂本市科技對外交流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推進國際技術合作。組織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工作。按規定負責國際性科技學術會議和邀請外國人員來華進行科技活動的有關工作。承辦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交流活動。負責中關村科技園區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園區派遣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和邀請外國經貿科技人員來華事項的審批工作。負責園區駐海外聯絡處的建設、聯絡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外事工作。
科技協作與支援合作:
處負責京津冀協同發展科技創新方面組織協調工作。研究擬訂本市科技領域區域合作、科技協作與支援合作計劃(專項)及相關配套措施,統籌協調全市科技系統區域合作、科技協作與支援合作工作。
外國專家服務與科技人才處(港澳台專家服務處):
組織擬訂本市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計劃,擬訂外國和港澳台專家管理服務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頂尖科學家及其團隊、外國科技人才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外國和港澳台專家項目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因公赴國(境)外培訓計劃的制定、培訓項目的審核和管理工作。依法承擔相關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承擔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研究擬訂科技人才資源發展戰略規劃、中關村科技園區人才管理改革先行先試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科技人才信息體系。承擔國家和北京市人才計劃等重點任務,組織實施科技新星計劃、中關村“高聚工程”等科技人才項目。
科技統計分析處:
協助統計主管部門開展科技創新中心和中關村科技園區統計調查工作。配合統計主管部門建立健全中關村經濟運行、重點產業評測及預測預警系統,指導各園穩增長、調結構工作。跟蹤分析國內外相關地區和相關產業發展情況。利用統計資料開展統計分析,為科技創新和園區發展提供服務。
信息科技處:
擬訂本市電子信息相關領域科技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劃(專項)及重大科技成果示範應用、未來產業培育。負責組織推進相關領域實驗室(基地)建設。聯繫服務相關領域新型研發機構。促進相關領域科技服務業發展。
新材料與智能製造科技處:
擬訂本市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車、裝備製造等領域科技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劃(專項)及重大科技成果示範應用、未來產業培育。負責組織推進相關領域實驗室(基地)建設。聯繫服務相關領域新型研發機構。促進相關領域科技服務業發展。
醫藥健康科技處:
擬訂本市生命科學前沿、醫藥健康產業、醫療衞生及食品安全等領域科技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研究發展計劃(專項)及重大科技成果示範應用、未來產業培育。負責組織推進相關領域實驗室(基地)建設。聯繫服務相關領域新型研發機構。促進相關領域科技服務業的發展。擬訂實驗動物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實驗動物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北京地區人類遺傳資源管理工作。承擔北京地區病原微生物實驗室佈局和共享的統籌協調工作。
社會發展科技處:
擬訂本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相關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劃(專項)及重大科技成果示範應用、未來產業培育,推進科技對城市建設與管理的支持,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進步。負責組織推進相關領域實驗室(基地)建設。聯繫服務相關領域新型研發機構。促進相關領域科技服務業的發展。負責可持續發展實驗區、農業科技園區等相關工作。負責聯繫市有關部門科技創新工作。
文化科技處(科普處):
負責擬訂本市科技支撐文化領域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促進科技文化融合發展。組織實施與文化領域相關的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劃(專項)及重大科技成果示範應用、未來產業培育。負責組織推進相關領域實驗室(基地)建設。承擔協調推進北京“設計之都”建設相關工作。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科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
科技服務業處:
擬訂本市促進科技服務業發展規劃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劃並組織重大科技成果示範應用、未來產業培育。負責組織推進相關領域實驗室(基地)建設。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指導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園區發展建設處:
組織落實國家和本市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的政策措施,統籌指導中關村科技園區各園發展建設、產業促進等工作。研究擬訂園區產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特色園區建設等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各園新興產業培育工作,支持領軍企業完善產業鏈、供應鏈。參與組織編制園區的空間、土地利用等規劃。開展園區空間資源和重大產業項目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搭建對接服務平台,支持重點功能區建設,促進各園優化產業結構、合理佈局產業載體、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引導產業技術聯盟等社會組織組建和發展。支持中關村開放實驗室建設。負責各園發展考核評價工作。
創新創業服務處:
指導各區科技創新創業工作。研究擬訂本市相關高精尖產業、未來產業、創新創業服務體系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科研條件保障和科技資源共享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科研條件平台建設和開放共享。整合中關村科技園區創新創業服務資源,搭建服務平台,優化工作體系和環境,促進協同創新、開放創新、融通創新,支持專業化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創業載體建設,促進科技型小微企業研發創新。推動企業技術能力建設。組織開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孵化基地(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等)、技術創新中心、企業研究開發機構等的認定。負責協調園區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管理、服務和推動技術標準創新等工作。
中關村新技術新產品促進處:
組織研究策劃中關村論壇工作方案,研究擬訂工作計劃並組織落實。聯絡協調相關部門、國際組織,負責論壇籌辦以及會議、展覽、交易、發佈、招商和服務保障工作。承擔組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實組委會工作安排。組織開展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並組織示範應用。統籌推進科技新場景建設相關工作。
宣傳處:
負責有關意識形態、網絡輿情、媒體宣傳、新聞發佈等工作。承擔科技政策宣講、展覽展示有關工作。承擔有關地方誌、年鑑的編纂工作。
財務處(資產監管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預算、決算、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績效評價等工作。負責按市政府授權履行所監管企業出資人職責,承擔對所辦企業的監督管理職責。配合財税部門開展中關村科技園區財政税收政策的研究和落實工作。
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教育培訓、機構編制工作。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
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承擔委黨組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 任的具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中關村科技園區黨建工作。
機關紀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工會: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 務工作。 [8]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領導介紹

張繼紅 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黨組書記、主任 [11] 
朱建紅 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伍 琦 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黨組成員,駐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紀檢監察組組長
劉 暉 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張宇蕾 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新聞發言人
龔維冪 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14] 
董齊超 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蘇 森 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副主任(掛職)
侯 雲 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一級巡視員
劉 航 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二級巡視員
趙 清 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二級巡視員
張志松 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二級巡視員
[5]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直屬單位

北京科技創新促進中心
北京市實驗動物管理辦公室(北京市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
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
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
北京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
北京科技創新研究中心
北京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
北京市實驗室服務保障中心
北京科技審評中心
北京醫藥健康科技發展中心
北京新材料和新能源科技發展中心
中關村高科技產業促進中心
中關村政府採購促進中心
北京科技人才發展中心(北京海外學人中心中關村分中心)
北京信息科技發展中心
北京國際科技合作中心(北京港澳台科技合作中心)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綜合事務中心
北京軟件產品質量檢測檢驗中心 [9]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所獲榮譽

2019年6月25日,《中共中央組織部 中共中央宣傳部關於表彰第九屆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的決定》表彰為“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 [4] 
2022年9月,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發展規劃處擬被推薦為全國科技管理系統先進集體。 [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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