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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同盟會中部總會

鎖定
中國同盟會中部總會,簡稱中部同盟會,清宣統三年(1911)長江中下游地區同盟會成員為推動長江流域的民主革命運動而建立的革命組織。
中文名
中國同盟會中部總會
簡    稱
中部同盟會
成立時間
1911年7月31日
成立地點
上海北四川路
中國同盟會中部總會簡稱“中部同盟會”。1910年5、6月間,同盟會部分領導骨幹譚人鳳、宋教仁、趙聲等,對於孫中山只注重在南部邊境地區起義並屢遭挫折,而忽視對長江各省的發動和領導,深表不滿:認為在邊地起事的“下策“不濟事”,在北方起事的“上策”“不容易”,以取在長江流域起事的“中策”為好。於是在日本東京召集11省區同盟會分會會長籌組同盟會中部總會,以領導長江流域的起義。1911年7月31日,譚人鳳、宋教仁、陳其美、範光啓等29人在上海北四川路湖北小學召開中國同盟會中部總會正式成立大會。會議通過《章程》,發表《宣言》,宣稱“以推翻清政府,建設民主的立憲政體為主義”表示“奉東京本部為主體,認南部分會為友部”;規定“機關製取合議,救偏解、防專制。總理暫虛設,留以待賢豪”:聲稱“本會由中國同盟會會員之表同意者組織而成”“會員皆一律平等”,“凡中國同盟會會員依本會法律人會者,皆為本會會員”:在起義策略上表示要“培元氣,養實力”,不輕於發難。總機關設於上海,會員20餘人(一説40餘人),旋又在南京、安徽、湖北、湖南等地設立分會,分別由鄭贊丞、章梓、範光啓、居正、曾傑、焦達峯等主持。總機關設總務幹事5人,由陳其美、潘祖葬、宋教仁、譚人鳳、楊諧生分掌庶務、財務、文事、交通、會計等部門。8月2日開第二次大會,推譚人風為總務會議議長。同盟會中部總會積極從事長江流域的革命工作,極力促進湖北文學社和共進會的聯合,為革命形勢的發展和革命力量的積聚,做了不少工作。1911年11月上海光復後,中國同盟會總部自日本遷回上海,中部總會活動即告結束。 [1] 
參考資料
  • 1.    蔡鴻源,徐友春編,民國會社黨派大辭典,黃山書社,2012.08,第12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