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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鎖定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台灣省最大的固網電信數據通信及移動通訊公司。由中國台灣當局交通部電信總局發展而來,中華電信原為“國有企業”,1997年之後逐漸民營化。
中華電信提供通訊、互聯網、電視等多種業務,從營收來看,中華電信是中國台灣地區最大的電信公司
公司名稱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外文名
ChungHwa Telecom Co., Ltd
成立時間
1996年6月15日
總部地點
中國台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21-3號
經營範圍
電信
公司類型
上市公司
公司口號
行動 觸碰 真感動 Keep in touch(2011)
年營業額
71 億美元(2018年)
員工數
24339 人(2013年4月10日)
股票上市代碼
台證所(TWSE):2412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簡介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ChungHwa Telecom)是中國台灣省的最大的固網電信數據通信及移動通訊公司。
中華電信大致可分為2個部分,一是為個人/家庭、企業客户提供通信、電視、互聯網等服務的盈利部門,另一個則是非盈利部門:中華電信基金會和中華電信女籃隊。 [1]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發展歷史

中華電信的前身是“中華民國交通部電信總局”(一般簡稱“電信局”)。
在1980年代之前,中國台灣的電信事業歸屬國有,由交通部電信總局所執掌。因中國台灣政治情勢的因素,在戒嚴時期時,包括《戒嚴時期電信法》《動員時期電信器材管制辦法》《動員時期電信監察實施辦法》等特別法中,台灣防務部門與“警備總部”皆擁有干預電信體制與營運的權力。1990年代起,社會上呼籲電信自由化與民營化的聲浪越來越高。
在1996年,中國台灣地區當局訂定了“電信三法”——《電信法》《交通部電信總局組織條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將電信監理與電信營運分開:電信監理仍由電信總局負責,電信營運則由“電信局”公司化而成的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負責。
中華電信於1996年7月1日起掛牌運作,但仍是“交通部”所屬的國營企業。並於同年12月舉行的國家發展會議中,明確訂出國營事業民營化的重要共識。
1997年起,中華電信正式開始推動民營化,逐步將部份股份釋出為民有。
2005年,中華電信透過兩大方式釋出官方所持有股票(釋股):一種方式是到美國發行美國存託憑證(ADR),另一種是採股市收盤後拍賣的方式;2005年8月,成功將官股比例降至低於五成,因此就股權結構而言,中華電信已算是民營企業,不過董監事席次在改選前仍是由官方(交通部)指派。
2007年3月時,“交通部”所持股數為35.41%。因此就股權結構而言,中華電信已經算是民營企業(官股仍為最大股東,只是不用備詢)。不過,董監事席次仍全由交通部指派。
2007年12月,西門子(Siemens)子公司台灣吉悌電信(Siemens Telecommunication Systems Ltd)標得中華電信次世代網絡(NGN)的IP多媒體子系統(IMS, IP Multimedia Subsystem)建置案第一期,未來將由其新東家諾基亞西門子通信(Nokia Siemens Networks)接手,預定2008年第四季上線。
2023年11月27日消息,台灣運營商“5變3”已經進入尾聲,將在12月15日正式完成重組。 [8]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部門機構

中華電信轄有台灣北區電信分公司、台灣中區電信分公司、台灣南區電信分公司、長途及行動通信分公司、國際電信分公司、數據通信分公司、電信研究所、電信訓練所等八個機構。
北區分公司:負責台灣北部地區之業務(苗栗以北,包含苗栗、宜蘭花蓮及馬祖),經營市內電話長途電話公用電話、專線電路、ADSL、光世代、智能網絡、MOD、企業整合服務與移動電話、數據業務之通路。
電信研究所:重點領域的研究發展,包含無線通信技術、寬帶網絡技術、多媒體應用技術、網絡維運技術、客户服務信息技術、前瞻技術、資通安全技術、經營營銷策略、企業客户服務技術。
電信訓練所企業大學,電信學校):辦理人才培訓、遴選專技人才、辦理經營、管理、技術、業務之訓練諮詢顧問、接受委託訓練、代辦技能檢定以及訓練教材、期刊之製作、出版、著作登記、發行等事項。
南區分公司:負責台灣中部及南部地區之業務(台中以南,包含台中縣市、台東、澎湖及金門),包含各專業分公司(行動通信、國際、數據)之業務經銷。(中區分公司從2007年5月1日併入南區分公司)
行動通信分公司:經營移動電話、簡訊、語音加值國際漫遊、行動數據(商務應用、休閒娛樂、金融理財、流行信息)等加值業務與虛擬企業網絡
國際分公司:經營國際電話IDD、Super eCall)、國際話卡(f商務卡預付卡、E-Call卡)、會議電話、視頻會議、網絡國際通(TWGATE)、國際數據電路IPLC)、網絡數據中心(IDC)與國際企業虛擬網絡業務(IPVPN)等。
數據通信分公司:數據專業分公司,經營因特網數據通信、電信加值、視訊、多媒體、信息系統、電子商務、政府及企業網絡整合服務等。“HiNet”為數據通信分公司提供的互聯網接取業務商標。
企業客户分公司:2007年5月1日正式成立,負責企業客户之業務。提供信息與通信整體解決方案、銷售信息與通信並提供產品之顧問諮詢、管理與執行信息與通信之專(標)案、提供企業客户標準化與客製化整合服務,如智能運輸資通訊服務、企業數據雲端備援、SaaS雲端服務(CRMERPPOS)等,以及固網、行動、數據通信等服務。
中華電信基金會:2006年2月成立,成立之初,以縮短小區數字落差、協助小區文化產業耕耘小區生活為三大方向,所有項目的規劃與執行都以小區環境永續發展為最高原則。2010年9月20日成立宗旨為改善城鄉、族羣、貧富,在教育及傳播間之數字落差,並提倡身心健康以平衡信息科技的過度使用。 [1] 
中華電信女籃隊:1974年成立,除訓練外,亦開展社區體育運動之類的公益推廣活動,於2011年正式收編入中華電信基金會。 [1]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產品與服務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數據通信

負責中華電信數據通信(互聯網)的子品牌為HiNet,HiNet提供——
個人/家庭:光世代,ADSL,HiNet上網,CHT wifi,HiNet卡拉ok(KOD),網絡增值服務(包括:HiNet學習、HiNet音樂、HiNet理財、HiNet遊戲);
企業客户:出租電路數據電路、電話電路),IDC寬帶網絡,企業內部網絡VPN,域名註冊虛擬主機等;特別地,還有雲端服務(HiCloud),包括hicloud雲運算,hicloud雲市集,hicloud客户關係管理系統 [2]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移動通信

負責中華電信移動通信的子品牌為emome,emome提供——
個人/家庭:移動電話,移動上網預付卡,國際漫遊等。
企業客户:短信廣播,短信特碼,MVPN移動羣組電話,MDVPN移動數據羣組企業網絡,“一呼百應”,車訊快遞行動派,快遞郵企業版等。 [2]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固網通信

個人/家庭:市內電話,MOD,長途電話,國際電話,公用電話,智能網絡,1288幫手等;
企業客户:受話方付費電話,會議電話,市內電話,長途電話,國際電話,智能網絡,ISDN等。 [2]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服務

衞星通信:針對企業用户,包括電視節目衞星中繼業務,小型衞星地面站,國際航海衞星通信,衞星電視電路,衞星轉頻器出租,衞星行動通信。
HiNet小額貸款:電信帳單代收付,電子商務內容:遊戲、影視、地政與監理查詢費用。 [2]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數位電視

數位電視(多媒體電視),即中華電信MOD;舊名“大電視”,2006年改名“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或簡稱“MOD”。提供電影、音樂、多套電視頻道的在線直播及點播(VOD),互動應用服務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歷任首長

“交通部”電信總局局長
  1. 陳樹人,於1949年5月23日返局視事
  2. 方賢齊:交通部台灣電信管理局局長(1965年5月28日-1968年3月18日)
  3. 方賢齊:交通部電信總局局長(1969年1月6日-1978年8月1日)
  4. 梁賡平,交通部電信總局局長。任內於1981年10月31日激活金門電信局新建機房大樓,由電信總局局長梁賡平主持 。
  5. 金耀輝局長
  6. 蔡堆:交通部台北電信總局副局長(1996年7月1日-1996年11月28日)
  7. 簡仁德:交通部電信總局局長。在約1999年時,民間有在流傳固網公司的股條。
中華電信董事長
  1. 陳堯:1996年6月15日-2000年8月21日
  2. 毛治國:2000年8月21日-2003年1月
  3. 賀陳旦:2003年1月-2008年8月19日
  4. 呂學錦:2008年8月19日-2013年4月1日
  5. 李炎松:2013年4月2日-現任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理念

為迎合移動電話與因特網廣泛運用所掀起的個人生活精彩、企業營運升級之風潮,而持續強化核心能力,並透過結盟、合作,積極開發行動商務、網絡 應用,以及寬帶影音多媒體等新穎服務,擴大電信網絡與信息科技整合運用效果,使公司提供的服務成為社會大眾的生活幫手,以及廣大企業的經營夥伴。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獲榮譽

2020年5月13日,中華電信名列2020福布斯全球企業2000強榜第808位。 [3-4] 
2021年9月23日,中華電信位列2021年《亞洲品牌500強》排行榜第427位。 [5] 
2022年5月,入選福布斯2022全球企業2000強榜單,排名第871位。
2023年1月,入選《2022年·胡潤中國500強》,排名第41位。 [6]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事件

2023年9月14日,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宣佈,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於2018年10月聯合取消通話費優惠,造成另一主要電信運營商遠傳電信跟進,對市場影響巨大,該委員會對台灣大哥大、中華電信分別處以3600萬元新台幣、4000萬元新台幣罰款。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