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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總統
鎖定
民國元年(1912),袁世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次年(1913年)10月10日後,袁世凱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一任大總統。
中華民國大總統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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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總統是中華民國建國初期國家元首的稱職。袁世凱倒台後,大總統職被北洋軍閥把持,孫中山在廣州自立為非常大總統,與北洋政府抗衡,國民政府北伐後中華民國大總統一職由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委員會主席一職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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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7年(公元1948年),蔣介石召開第一屆國民大會,當選“中華民國總統”。1949年1月21日,被迫發表《引退謀和文告》,由副總統李宗仁代行“總統”職權。 1949年敗退台灣後,蔣介石1975年4月5日於台北去世。
從1912年到1949年中華民國曆史上共有八位總統:1.孫中山(臨時大總統)、2.袁世凱、3.黎元洪、4.馮國璋、5.徐世昌、6.曹錕、7.蔣介石、8.李宗仁(代總統)。後兩個為國民政府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時期,前幾個為北洋政府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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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總統相關總統
中華民國大總統臨時大總統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是1912年1月至1913年10月中國國家元首的稱呼。首任臨時大總統是孫中山,由1911年12月29日召開的17省代表臨時大總統選舉會上選出。首次的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就職典禮於1912年1月1日在南京總統府(清朝兩江總督署)舉行,臨時大總統的就職也正式宣告中華民國的成立。
臨時大總統之權責由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規定;提出的內閣仿照美國政府制,不設總理,分作九部,由總統提出各部總長、次長,內閣名單如下:
總統府秘書長:胡漢民
孫文就職誓詞:傾覆滿洲專制政府,鞏固中華民國,圖謀民生幸福,此國民之公意,文實遵之。以忠於國,為眾服務,至專制政府既倒,國內無變亂,民國卓立於世界,為列邦公認,斯時文當解臨時大總統之職,謹以此誓於國民。
1912年2月12日,隆裕太后接受優待條件,愛新覺羅·溥儀遜位,清朝正式終結,孫中山於是宣佈辭去臨時大總統職。1912年2月15日,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選出袁世凱為第二任臨時大總統,並於1912年3月10日在北京宣誓就職。
袁世凱就職誓詞:民國建設造端,百凡待治,世凱深願竭其能力,發揚共和之精神,滌盪專制之瑕穢,謹守憲法,依國民之願望,達國家於安全強固之域,俾五大民族同臻樂利。凡茲志願,率履弗渝。俟召集國會,選定第一期大總統,世凱即行解職。謹掬誠悃,誓告同胞。 大中華民國元年三月初十日
中華民國大總統大總統
1924年曹錕辭職後,中華民國大總統一職由國務總理或代總理代行其權,之後由段祺瑞任臨時執政,段下野後交由國務院攝行,從顏惠慶復職後的幾任內閣再度攝行大總統職權,直到1928年張作霖成立軍政府任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中華民國大總統名稱正式消失。
任次 | 姓名 | 政黨或派系 | 就職時間 | 卸任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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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913年10月10日 | 1915年12月12日 | 1916年3月22日宣佈取消帝制,複稱大總統。 | ||
1916年3月22日 | 1916年6月6日 | ||||
繼任 | 1916年6月7日 | 1917年7月1日 | |||
代理總統 | 1917年7月6日 | 1918年10月10日 | 7月6日以副總統代理大總統職。 | ||
2 | 1918年10月10日 | 1922年6月2日 | |||
國務總理署任總統 | 1922年6月2日 | 1922年6月11日 | 國務總理兼教育總長,攝行大總統職。 | ||
復任(1) | 1922年6月11日 | 1923年6月13日 | |||
代理國務總理署任總統 | 無黨派 | 1923年6月14日 | 1923年10月10日 | 國務院內務總長兼代國務總理,攝行大總統職。 | |
3 | 直係軍閥 | 1923年10月10日 | 1924年11月2日 | ||
代理國務總理署任總統 | 無黨派 | 1924年11月2日 | 1924年11月24日 | 國務院教育總長兼代國務總理,攝行大總統職。 | |
政府臨時執政 | 皖系軍閥 | 1924年11月24日 | 1926年4月20日 | 1926年4月20日馮玉祥發動驅段兵變,將曹錕釋放。5月1日曹錕通電下野,自此以後大總統改為虛位,由國務總理攝行。 | |
代理國務總理署任 | 無黨派 | 1926年4月20日 | 1926年5月13日 | 國務院外交總長兼代國務總理,攝行臨時執政職權。 | |
國務總理署任 | 無黨派 | 1926年5月13日 | 1926年6月23日 | 1926年5月13日宣佈攝行大總統。 | |
代理國務總理署任 | 直係軍閥 | 1926年6月23日 | 1926年10月1日 | 國務院海軍總長兼代國務總理,攝行大總統職權。 | |
代理國務總理署任 | 無黨派 | 1926年10月1日 | 1927年1月12日 | 國務院外交總長兼代國務總理,攝行大總統職權(10月1日至12日兼財務總長職)。 | |
國務總理署任 | 顧維鈞 | 無黨派 | 1927年1月12日 | 1927年6月16日 | 國務總理兼國務院外交總長,攝行大總統職權。 |
代國務總理署任 | 無黨派 | 1927年6月16日 | 1927年6月18日 | 國務院內務總長兼代國務總理,攝行大總統職權。 | |
陸海軍大元帥 | 1927年6月18日 | 1928年6月3日 |
中華民國大總統非常大總統
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是孫中山在廣州於1921年5月5日至1923年3月2日第二次護法時的職任名稱。
任次 | 姓名 | 政黨 | 就職時間 | 卸任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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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國國民黨 | 1921年5月5日 | 1923年3月2日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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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48年國民黨在大陸的最後一次國民大會 .大公網.2014-01-08[引用日期2019-05-23]
- 2. 中華民國的歷任總統 .鳳凰網.2008-06-05[引用日期2019-05-23]
- 3. 中華民國的歷任總統 .鳳凰網.2008-06-05[引用日期2019-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