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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

鎖定
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1933年11月22日—1934年1月13 [4]  )是中華民國時期由蔡廷鍇李濟深等人在福州建立的政權,亦稱“福建人民政府”。
1933年11月,國民革命軍第十九路軍愛國將領蔡廷鍇等聯合國民黨內反蔣勢力李濟深等,在福建成立“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由李濟深任主席。規定以福州首都;更年號為“中華共和國元年”;以上紅下藍兩橫條中嵌黃色五星為國旗,將福建省改劃成閩海、興泉、龍汀、延建四省;由李濟深任政府主席兼軍事委員會主席,陳銘樞任政府委員兼文化委員會主席,馮玉祥(餘心清代)任經濟委員會主席,蔣光鼐任政府委員兼財政部長陳友仁任政治委員兼外交部長徐謙任政府委員兼最高法院院長,李章達任政府委員兼政治保衞局長;成立人民革命軍第一方面軍總司令部,下轄五個;發表《政綱》,主張“實現國內各民族之平等權利”,“計口授田”,“發展民族資本,獎勵工業建設”,“保護華僑資本”,“排除帝國主義在華勢力,廢除不平等條約”。“實現關税自主”。翌年1月,由於蔣介石的政治軍事圍攻,帝國主義的干涉及革命政府內部的分裂,遭致失敗。 [1] 
中文名
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
外文名
People's Revolutionary Government of the Chinese Republic
成立時間
1933年11月22日
首    都
福州
官方語言
漢語閩語福州話
政治體制
共和制
國家領袖
李濟深
陳銘樞
蔣光鼐
蔡廷鍇
主要民族
漢族

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機構職責

人民革命政府先後發表《人民革命政府對內通電》、《人民革命政府對外宣言》、《人民政綱--最低綱領十八條》等文告,公開宣佈抗日反蔣,並提出一些具有一定進步意義的對內對外政策。
《人民革命政府對內通電》宣佈該政府今後的使命:(1)求中華民族之解放,形成真正獨立自由之國家;(2)消滅反革命之南京政府,建立生產人民之政權;(3)實現國內各民族之平等權利;(4)保障一切生產人民之絕對自由平等權;(5)排除帝國主義在華勢力,打倒軍閥,剷除封建殘餘制度,發展國民經濟,解放工農勞苦羣眾。
《人民革命政府對外宣言》嚴正指出南京政府的賣國行徑,警告列強勿與蔣介石合作。《宣言》稱:“吾人以為親美派與親國聯派之政策,系建築於危險原則上……但必須認定親美親國聯派之客觀結果,將陷中國於國際共管制度之下,其危害不亞於蔣介石親日政策……認定中國真正的權力必須樹立於民族基礎之上……吾人最後聲明推翻蔣氏政權,不特為中國獨立與救亡所必需,且為全世界軍事與經濟之利益計,亦為必要……為增進國際之安全,吾人不得不敬告各列強勿與南京之蔣介石政府以任何借款,無論其為金錢,為商品,為軍械。吾人更聲明以後如締結任何該種借債,中國人民及其革命政府必全盤加以否認。”
《人民政綱--最低綱領十八條》宣稱:“中國之社會,系在帝國主義者統治之下半封建的社會。中國革命之最大目標,在消滅帝國主義在華之宰割;同時掃除一切封建勢力,以樹立完全代表人民權利之政府……”其最低綱領十八條為:
(1)廢除不平等條約,與各國重定雙方平等互惠之條約;
(2)外資經營及外人管理之企業與文化事業,有違害中華民族利益者,得限制或沒收之;
(3)整理新舊外債,凡禍國之政治借款,絕對否認;其他則應分別予以有條件的償還;
(4)實行對外貿易統制;
(5)厲行關税絕對自主;
(6)開放政權,凡依附帝國主義及軍閥之反革命分子,不賦予政治上之一切權利;
(7)中華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得自由聯合革命,確認民族自決;
(8)確定人民身體、居住、言論、集會、結社、罷工、示威、出版絕對自由;
(9)實行普選;
(10)廢止一切苛捐雜税;
(11)立行耕者有其田,實現計口授田,森林、礦山、河道完全國有;
(12)銀行與交通一切重要企業歸國家統制;
(13)以政治力量及國家資本,扶助農業生產科學化;
(14)嚴禁高利貸;
(15)取締奸商,人民生活日用品由國家專賣;
(16)制定農工法,改良農工生活,並保障扶助農工團體之發展;
(17)厲行教育普及;
(18)實行徵兵制,武裝民眾,並援助民眾之反帝及經濟政治鬥爭。

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歷史沿革

民國22年(1933年)11月22日,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成立,李濟深任主席,首都設在福州。次年1月13日,在國民黨重兵進攻下,主要領導人相繼出走,福建事變失敗。
福建事變反映非蔣介石嫡系的國民黨第十九路軍將領蔣光鼐、蔡廷鍇及廣大官兵反蔣抗日的迫切要求。十九路軍曾在上海“一·二八”事變中英勇抗擊日本侵略軍。
民國21年(1932年)5月21日,蔣介石下令十九路軍進入福建,迫令該軍在福建進行反共內戰。同年12月6日,蔣光鼐接任福建省主席,蔡廷鍇任駐閩綏靖公署主任兼十九路軍總指揮、十九路軍軍長。十九路軍上層領導人既反對蔣介石排斥異己,又反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蘇維埃革命運動;既主張抗日救國,又壓制人民抗日愛國運動。因此,對福建各地及十九路軍內的中共地下組織和民眾抗日愛國運動採取鎮壓措施。十九路軍第六十一師曾於民國21年8月18日在泉州東門外集體槍殺共產黨員和嫌疑分子69人,在進攻蘇區時也曾大批殺害蘇區政府工作人員。為此,福建的中共黨組織對十九路軍的反共政策進行針鋒相對的鬥爭,並號召十九路軍士兵反對內戰,加入紅軍。
民國22年後,隨着日本帝國主義加緊侵略中國,全國人民又一次掀起抗日救亡運動高潮。同年1月17日,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和工農紅軍革命軍事委員會發表《共同抗日的宣言》,提出在立即停止進攻蘇維埃區域、立即保證民眾的民主權利、立即武裝民眾創立武裝的義勇軍等三個條件下,願與任何武裝部隊合作抗日。但是,蔣介石統治集團頑固堅持反共反人民的政策,繼續加緊進攻紅軍,並於5月31日與日本簽訂賣國的《塘沽協定》。蔣介石這一喪權辱國的行徑,遭到全國人民的反對,也使十九路軍上層領導人拋棄了對蔣介石改弦更張、領導抗戰的幻想,決心推翻南京政府,聯合一切抗日力量,促成全民族的抗戰。當時,因受蔣介石排斥而到國外考察、曾任國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長的十九路軍早期領導人陳銘樞,於民國22年5月回國後,即全力進行反對蔣介石南京政府的活動。他在福州會同蔣光鼐蔡廷鍇、鄧喜增等秘密商定三條策略,即上策是與、桂方面實行聯合倒蔣,推舉胡漢民組織獨立政府;中策是聯合廣西的李宗仁白崇禧,先解決廣東的陳濟棠,奪取廣東,然後反蔣;下策則是聯合紅軍,共同反蔣。結果上、中策都無法實現,而迫於蔣介石三令五申走上內戰戰場的十九路軍第七十八師區壽年部和第六十二師毛維壽部,又在民國22年7~9月間先後受到福建紅軍的沉重打擊。至此,十九路軍面臨不“剿共”必為蔣介石所剷除,“剿共”則將被紅軍殲滅的嚴峻局面。在全國人民抗日呼聲日益高漲的形勢下,十九路軍上層領導人不得不迅速作出聯共反蔣抗日的抉擇。
民國22年(1933年)9月22日,陳銘樞的主要幕僚、曾參加過南昌起義(後來脱黨)的陳公培秘密到達駐於延平王台的紅三軍團指揮部,向紅軍東方軍領導人彭德懷、滕代遠袁國平等表明十九路軍反蔣抗日、與紅軍停戰合作的政治態度。10月,陳公培又陪同十九路軍全權代表、十九路軍總部秘書長徐名鴻去瑞金。26日,他與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工農紅軍代表潘健行(即潘漢年)簽署《反日反蔣初步協定》。主要內容包括:雙方立即停止軍事行動,暫時劃定軍事分界線,恢復雙方的商業貿易;福建人民革命政府及十九路軍方面贊同福建境內一切革命組織的存在與活動,允許出版、言論、集會、罷工自由,立即釋放政治犯等等。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還派潘健行為常駐福州代表。此後,陳銘樞、李濟深、蔣光鼐、蔡廷鍇等即積極醖釀成立新政府,並做好反蔣的軍事準備。
民國22年11月20日,李濟深、蔣光鼐、蔡廷鍇和來自全國25個省、市的代表100多人,以及十九路軍官兵與福州市各界民眾10萬人,在福州召開中國全國人民臨時代表大會。大會發表《中國人民臨時代表大會人民權利宣言》,決定成立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並公推李濟深、陳銘樞、陳友仁、馮玉祥(餘心清代表)、蔡廷鍇、蔣光鼐、黃琪翔、徐謙、方振武(後改戴戟)、李章達、薩鎮冰、何公敢等12人為政府委員,李濟深為政府主席。11月22日,人民革命政府宣告正式成立,首都設於福州。人民革命政府委員會下設軍事委員會、經濟委員會、文化委員會,分別由李濟深、餘心清、陳銘樞任主席;並設財政部、外交部、最高法院、政治保衞局,分別由蔣光鼐、陳友仁、徐謙、李章達任部長、院長、局長。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成立後,在國內外引起極大的反響。然而,由於王明“左”傾關門主義的指導方針,福建地方黨組織始而對人民革命政府採取敵視的鬥爭策略,直到12月上旬,中共福州中心市委收到中共中央10月30日《致福州中心市委與福建全體同志信》後,才開始對人民革命政府和十九路軍採取積極合作的方針。12月29日後,福州中心市委以“遠東反帝非戰反法西斯大同盟福州分盟”的名義發表宣言,公開號召建立反帝統一戰線;人民革命政府也在其機關報《人民日報》和《國光日報》全文轉載這篇宣言。接着福州分盟又發動各界人士和羣眾成立“反對國民黨飛機轟炸,援助十九路軍士兵反國民黨戰爭委員會”,組織人員去十九路軍部隊駐地慰問官兵。人民革命政府對工人組織的經濟鬥爭也採取合作的態度。
民國22年(1933年)12月,蔣介石親任“討逆軍”總司令,坐鎮閩北建陽,以原“圍剿”中央蘇區的北路軍主力11個師,對十九路軍發動大規模進攻。在這關鍵時刻,在博古和共產國際派來的軍事顧問李德把持下的中共臨時中央,仍把中間派看成“最危險的敵人”,在人民革命政府成立後的11月28日,他們在《給福建黨的書記的信》中否定了《致福州中心市委與福建全體同志信》的正確主張,改變與人民革命政府進行合作的方針;並且拒不接受毛澤東、周恩來、張聞天、彭德懷等人的正確意見,坐視國民黨軍對十九路軍的圍攻。孤立無援的人民革命政府和十九路軍在蔣介石的軍事進攻和分化瓦解下,於民國23年1月中旬終告失敗。 [2] 
福州召開的中國全國人民臨時代表大會 福州召開的中國全國人民臨時代表大會

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部門設置

姓名
職務
主席、軍事委員會主席
委員、軍事委員會政治部主任、文化委員會主席等
委員、外交部部長等
委員、財政部部長等
委員、軍事委員會委員
委員、軍事委員會參謀團主任等
委員、軍事委員會委員
委員、農工幸福委員會主席、最高法院院長
委員、政治保衞局局長
委員、經濟委員會代主席
委員
高等顧問
軍事委員會委員
徐景唐
軍事委員會委員
軍事委員會委員
軍事委員會委員
軍事委員會委員
軍事委員會委員
軍事委員會委員
經濟委員會主席(未履任)
中央銀行行長
文化委員會委員
參考資料 [3] 

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媒體機構

“福建事變”期間出版的“人民日報” “福建事變”期間出版的“人民日報”
機關報社:《人民日報》社,由當時的《福建民國日報》《國光日報》整合而成,轄《人民日報》《人民晚報》與期刊《革命政權》,胡秋原王亞南等先後出任社長
通訊社:將原“先聲通訊社”更名為“人民通訊社”。
廣播電台:將原福州廣播電台更名為“人民之聲”廣播電台。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