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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海事局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海事局(簡稱“長江海事局”)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置的交通運輸部15箇中央直屬海事局之一,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為交通運輸部直屬行政正廳級單位。設置宜賓、瀘州、重慶、宜昌、三峽、荊州、岳陽、武漢、黃石、九江、安慶和蕪湖海事局等12個分支海事局,管理江蘇海事局、長江通信管理局、長江引航中心和後勤管理中心。負責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監督管理、水上安全通信、長江引航以及長江干線航道、通信等綜合執法工作。 [2]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海事局
辦公地址
中國湖北省武漢市解放大道1525號
簡    稱
長江海事局
隸屬部門
長江航務管理局 [2] 
等    級
正廳級單位
前    身
交通部長江航政管理局
郵政編碼
430016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海事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和執行國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設施檢驗、環境保護、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有關多邊與雙邊國際條約,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
二、管理或負責規定區域內國際航行船舶和國內航行船舶的船舶登記、以及船舶法定配備的操作性手冊與文書審核簽發工作;負責轄區內外國籍船舶管理工作和審理外國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區船舶)進入本轄區未開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請,並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負責口岸的海事管理工作。
三、按照授權,負責船舶檢驗機構、引航機構、船員服務機構、海員外派機構和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航運公司安全與防污染監督管理工作,以及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國際公約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四、按照授權,負責船員、引航員、磁羅經校正人員和海上設施工作人員適任資格的註冊、培訓、考試和發證管理、船員服務簿和海員出入境證件發放及管理、船舶專業與特殊培訓管理及其考試發證工作。
五、負責轄區內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船舶重大污染事故處置及調查處理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或具體實施轄區船舶防颱、水上搜尋救助及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水上交通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管理、指導或具體負責轄區內“船旗國”“港口國”和“沿岸國”管理、船舶安全檢查、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口岸查驗、強制引航監督、船舶保安和防抗海盜、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及其他貨物的安全監督、靠泊安全監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監督等工作。
七、管理、指導或具體負責轄區內“沿岸國”管理、海區(或水域)巡邏、通航環境管理與通航秩序維護、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審核及監督管理、錨地和重要水域劃定、港區岸線使用審核、航行警(通)告發布等工作。
八、負責港口建設費、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等非税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九、按照授權,負責監督管理或指導規定區域內的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工作;負責轄區航道現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轄區通信行政管理和現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轄區船舶營運證件檢查。
十、負責管理、指導本局機關和所屬分支機構的海事業務、法制、規劃計劃、基本建設、財務會計、固定資產、規費徵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技術裝備、科技教育、政務信息、審計、紀檢監察、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宣傳、羣團等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2]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海事局歷史沿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海事局的前身是:1965年經國務院批准建立交通部長江航政管理局,1989年7月更名為交通部長江港航監督局,1999年10月成立長江海事局。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海事局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李江
黨委委員、副局長、一級巡視員:高友泉
黨委委員、副局長:左中君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劉方來
黨委委員、副局長:李世剛 [3]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海事局機構設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海事局下設重慶、三峽、宜昌、荊州、岳陽、武漢、黃石、九江、宜賓、瀘州、安慶蕪湖海事局長江引航中心、信息中心、培訓中心15個局屬單位。有58個海事處,126個巡航救助執法大隊,10個引航站,13個通信信息中心(通信局、處)。現有職工7000餘人,房船車躉800餘座(艘),固定資產近16億元。 [1] 
分支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宜昌海事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九江海事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宜賓海事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瀘州海事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海事局轄區概況

長江海事局管轄宜賓合江門至江蘇瀏河口2695.5公里長江干線(其中上游段1050.3公里,中游段626公里,下游段1019.2公里),江蘇南通238公里海岸線7500平方公里海域搜救責任區,根據部省協議負責1535.8公里支汊河流和19個水庫、湖泊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轄區涉及川、渝、湘、鄂、贛、皖、蘇、滬等6省2市行政區域,橫貫成渝城市羣、長江中游城市羣、長三角城市羣等主體功能區和長江經濟帶綜合立體交通走廊。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