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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滿洲里海關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滿洲里海關(Manzhouli Customs District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簡稱“滿洲里海關”,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滿洲里口岸設立的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是直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的海關。
1908年滿洲里海關的前身滿洲里分關成立,2004年2月,經國務院批准,滿洲里海關升格為正廳(局)級海關。 [1]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滿洲里海關
外文名
Manzhouli Customs District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成立時間
2004年2月
辦公地址
內蒙古自治區滿洲裏市
行政級別
正廳局級
機關屬性
滿洲里口岸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
隸屬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滿洲里海關歷史沿革

  • 現代海關
1908年滿洲里海關的前身滿洲里分關成立,2004年2月,經國務院批准,滿洲里海關升格為正廳(局)級海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滿洲里海關關區分佈

中華人民共和國滿洲里海關本級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滿洲里海關是受海關總署直接領導,負責指定口岸及相關區域範圍內海關工作運行管理、監督監控的正廳級直屬海關,轄區涵蓋內蒙古東部的呼倫貝爾市、赤峯市、通遼市和興安盟4個地級行政區。所轄已對外開放口岸9個,其中對俄口岸4個(滿洲里鐵路、公路,黑山頭、室韋口岸),對蒙口岸3個(阿日哈沙特、額布都格、阿爾山口岸),航空口岸2個(滿洲里、海拉爾航空口岸)。全關下設33個部門、單位,其中1個副廳級內設機構、15個正處級內設機構、另設機關黨委(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黨委宣傳部、黨委巡察工作辦公室)、監察室、離退休幹部辦公室等3個正處級機構。11個正處級隸屬海關單位、3個事業單位。
滿洲里海關歷史悠久,是全國最早設立的海關之一。在建國初期滿洲里口岸作為中蘇貿易的主動脈,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進出口貨運量一直居於全國前列,對國民經濟的恢復及國家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完成作出了重要貢獻。繼1985年滿洲裏市被國家定為甲級開放城市之後,1992年又被國務院批准為首批沿邊開放城市。滿洲里海關業務量急劇擴大,監管方式也由國際鐵路聯運向鐵路、公路、水運、航空等全方位擴展,單一的國家貿易發展成為國貿、地貿、邊貿、勞務合作、承包工程等多種貿易方式並存的繁榮局面,所轄口岸也由原來僅有的滿洲里鐵路和公路口岸發展為黑山頭、室韋、阿日哈沙特等10個口岸。
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本關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海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海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二)負責貫徹執行與海關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和相關技術規範,負責本關區徵税、監管、緝私、出入境檢驗檢疫、統計等工作。
(三)監控研判本關區各類執法風險、管理風險和廉政風險並組織防範和化解,負責本關區基層黨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完成海關總署交辦的其他工作。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滿洲里海關下設口岸

關區所轄已對外開放口岸9個,其中對俄口岸4個(滿洲里鐵路、公路,黑山頭、室韋口岸),對蒙口岸3個(阿日哈沙特、額布都格、阿爾山口岸),航空口岸2個(滿洲里、海拉爾航空口岸)。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滿洲里海關機關設置

  •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承辦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外事、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重要綜合類文稿起草審核,組織開展信息宣傳工作。承擔政務工作督察督辦、對外聯繫、口岸協調等工作。承擔黨委辦公室職責。
(二)法規處。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承擔執法標準化工作的實施。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綜合業務處。承擔日常業務統籌協調、綜合管理事項,承辦全國通關一體化相關工作。牽頭擬訂海關業務綜合發展規劃。協調開展與海關管理相關的技術性貿易措施工作。承擔通關流程標準、申報規範、通關運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工作。承擔重大改革事項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工作。承擔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綜合管理和事中事後監督工作。
(四)關税處。擬訂税費徵管、估價、歸類、化驗、原產地、減免税、通關環節應税貨物擔保等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税費計核,税收分析監控、考核等工作。
(五)衞生檢疫處。擬訂出入境衞生檢疫監管的工作制度及口岸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處置預案。承擔出入境衞生檢疫、傳染病監測、衞生監督、衞生處理等監督管理以及口岸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工作。
(六)動植物檢疫處。擬訂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檢驗檢疫的工作制度。承擔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工作,按分工組織實施風險分析和緊急預防措施。承擔出入境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生物物種資源的檢驗檢疫工作。
(七)進出口食品安全處。擬訂進出口食品、化妝品安全和檢驗檢疫工作制度。依法承擔進口食品、化妝品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工作。按分工組織實施進出口食品風險信息收集分析上報和緊急預防措施工作。依據多雙邊協議承擔出口食品相關工作。
(八)商品檢驗處。擬訂進出口商品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制度,承擔進口商品安全風險評估、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工作。承擔國家實行許可制度的進口商品驗證工作,監督管理法定檢驗商品的數量、重量鑑定。依據多雙邊協議承擔出口商品檢驗相關工作。
(九)口岸監管處。擬訂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動植物、食品、化妝品和人員的海關檢查、檢驗、檢疫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物流監控、監管作業場所及經營人管理的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進出境郵件快件、暫準進出境貨物、進出境展覽品等監管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國家禁止或限制進出境貨物、物品的監管職能管理工作。承擔海關管理環節的反恐、維穩、防擴散、出口管制等工作。承擔進口固體廢物、進出口易製毒化學品等口岸管理工作。
(十)統計分析處。承擔編制進出口貨物貿易統計、業務統計和統計分析工作。發佈海關統計信息和海關統計數據。承擔報關數據和單證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區域宏觀經濟和對外貿易政策、形勢。開展相關動態監測、預警、評估工作,組織推動統計和大數據系統平台建設。
(十一)企業管理和稽查處。組織實施海關信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加工貿易等保税業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海關稽查、貿易調查、市場調查等管理工作。
(十二)緝私局。承擔打擊走私職能管理和反走私社會綜合治理工作。查處走私、違規案件,偵辦走私罪案件,開展緝私情報工作。承擔打擊走私國際(地區)間合作工作。
(十三)財務處。擬訂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和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政府採購、罰沒財物、車船裝備及制裝等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徵收的税費資金和罰沒收入的收繳入庫。承擔預決算管理工作。
(十四)科技處。承擔海關科技發展、科技裝備保障、信息化標準規範、實驗室建設工作。承擔相關科研、技術引進、科技應用項目開發、推廣和運行的管理工作。承擔網絡及信息系統安全工作。
(十五)督察內審處。擬訂執法監督、執法評估、內控機制和內部審計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管理審計工作。
(十六)人事教育處(黨委組織部)。承擔機關和隸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海關關銜、勞動工資及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黨委組織部職責。
(十七)機關黨委(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黨委宣傳部、黨委巡察工作辦公室)。領導關區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承擔關區宣傳文化工作、思想政治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準軍事化海關紀律部隊建設工作。在滿洲里海關黨委領導下開展政治巡察工作。領導關區羣團工作。承擔黨委宣傳部工作職責。
(十八)監察室(黨委紀檢組)。承擔監督促進關區各單位、各部門領導班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黨員幹部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廉潔自律等情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關區監督、執紀、問責工作。
(十九)離退休幹部辦公室。承擔離退休幹部相關工作。 [1]  [5] 

中華人民共和國滿洲里海關現任領導

滿洲里海關關長、黨委委員(正廳局級):曲罡 [2] 
滿洲里海關副關長、黨委委員(副廳局級):鄭秋實
滿洲里海關副關長、黨委委員(副廳局級):李建軍
滿洲里海關副關長、黨委委員(副廳局級):王威
滿洲里海關緝私局局長(副廳局級):孫洪巖
滿洲里海關政治部主任、黨委委員(副廳局級):李化
滿洲里海關黨委紀檢組組長、黨委委員(副廳局級):李建春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滿洲里海關榮譽表彰

2022年4月29日,滿洲里海關緝私局團支部被授予內蒙古自治區直屬機關“先進團青組織”榮譽稱號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