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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江陰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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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江陰海事局前身為交通部長江航政管理局江陰航政站,成立於1966年4月,1981年5月升格為江陰航政處。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江陰海事局
成    立
1966年4月
管轄範圍
35公里水域38公里長江岸線
規    模
內設機構9個

中華人民共和國江陰海事局成立背景

1987年,隨着江陰港國輪外貿裝卸點的設立,江陰航政處開始了涉外海事業務工作。後又經交通部批准,於1993年11月25日成立了“交通部江陰長江港航監督局。2000年12月,根據國務院中編辦(2000)48號文批覆意見於12月18日成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江陰海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江陰海事局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海事局,實行垂直管理體制,根據法律、法規的授權,負責行使轄區水上安全監督、防止船舶污染、口岸開放監管和行政執法等職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江陰海事局管轄範圍

通航水域管轄範圍為:長江干線上界桃花港至界河連線,下界至大河港與螃蜞港連線,約35公里水域。陸域管轄範圍為:南岸江陰市桃花港至江陰市與張家港市行政區劃界線,約38公里長江岸線;北岸為靖江市行政轄區內上六圩港至老十圩港陸域,約11.1公里長江岸線。

中華人民共和國江陰海事局規模

江陰海事局有內設機構9個,內設機構的辦事機構1個,派出機構6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黨羣工作部、紀檢監察室、財務會計處、裝備與信息處、監管處、督察處、指揮中心(VTS)和規費徵稽辦公室;內設機構的辦事機構為:政務中心;派出機構分別為:執法支隊、利港海事處、黃田港海事處、長山海事處、靖江園區辦事處和石莊海事處(籌)。江陰市水上搜救中心辦公室設在江陰海事局,承擔市水上搜救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協調工作。江陰海事局現有5個水上執法基地(應急待命點),5艘海巡艇,5艘海事躉船,14台執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