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鎖定
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於1949年10月22日,辦公大樓現位於北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27號。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以維護憲法法律尊嚴為己任,秉持司法為民之理念,致力於構築法治社會基礎,構建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自成立以來,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裁判發正義之聲,以司法解釋行法治之策,把握時代脈動,體察社會需要,滿足人民期望,弘揚法治精神,是憲法法律的忠誠守 [1]  [15]  [19-21]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成立時間
1949年10月22日
區    位
北京市東城區
地    址
東城區東交民巷27號
郵政編碼
100745
聯繫電話
010-85120527
院長姓名
張軍 [25] 
官方網站
www.court.gov.cn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法院簡介

依照《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審判機關,負責審理各類案件,制定司法解釋,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並依照法律確定的職責範圍,管理全國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根據《憲法》、《人民法院組織法》及相關法律,作為國家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下列案件:
一、審理法律規定由它管轄的和它認為應當由自己審判的第一審案件;
二、審理對高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上訴、抗訴、申請再審與申訴案件;
三、審理最高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抗訴案件;
四、核准本院判決以外的死刑案件;
五、依法審理國家賠償案件,決定國家賠償;
六、核准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的案件。
除審判案件外,最高人民法院還負責統一管理、統一協調全國法院的執行工作。目前,每年全國法院受理大量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這些案件主要由地方人民法院執行。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執行局,負責這項工作的管理、監督、協調。 [1] 
人民法院法徽 人民法院法徽 [15]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機構設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內設機構

辦公廳(新聞局)
政治部
立案庭
刑事審判第一庭
刑事審判第二庭
刑事審判第三庭
刑事審判第四庭
刑事審判第五庭
民事審判第一庭
民事審判第二庭
民事審判第三庭(知識產權審判庭)
民事審判第四庭
環境資源審判庭
行政審判庭
審判監督庭
賠償委員會辦公室
執行局(執行指揮辦公室)
研究室
審判管理辦公室
督察局
國際合作局
司法行政裝備管理局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 [26]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派出機構

第一巡回法庭
第二巡回法庭
第三巡迴法 [3] 
第四巡回法庭
第五巡回法庭
第六巡回法庭
知識產權法 [26]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直屬單位

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人民法院出版社
機關服務中心
人民法院信息技術服務中 [26]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社會團體

中國法官協會
中國女法官協會
中華司法研究 [26]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現任領導

張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首席大法官 [24-25] 
鄧修明: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長(正部長級)、一級大法官 [24] 
陶凱元: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
張榮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最高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組長、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二級副總監察 [18] 
楊萬明: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第一巡回法庭分黨組書記、庭長、二級大法官
楊臨萍: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第六巡回法庭分黨組書記、庭長、二級大法官 [4] 
賀小榮: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第四巡回法庭分黨組書記、庭長、二級大法官 [18]  [24] 
沈亮: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第五巡回法庭分黨組書記、庭長、二級大法官 [10] 
李勇: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第二巡回法庭分黨組書記、庭長、二級大法官 [16-18]  [24] 
劉貴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
王淑梅: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第三巡回法庭分黨組書記、庭長、二級大法官 [22] 
參考資料:(截止2023年12 [2]  [5-9]  [11-14]  [16]  [23-24]  [27]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