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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設審判機構,主要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辦案信息系統統一編號立案,統一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信息綜合管理平台進行管理,作出的判決、裁定和決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和決定,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蓋最高人民法院印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設立背景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會提出,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最高法設立巡回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根據中央批准的試點方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設在遼寧省瀋陽市。
2014年12月2日,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試點方案》和《設立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試點方案》,建議根據會議討論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按程序報批實施。
2014年12月2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任免名單,任命大法官胡云騰為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庭長,並且任命2名法庭副庭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設立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受理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受理案件
巡回法庭審理或者辦理巡迴區內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一)全國範圍內重大、複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三)不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審行政或者民商事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申請再審的案件;
(五)刑事申訴案件;
(六)依法定職權提起再審的案件;
(七)不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罰款、拘留決定申請複議的案件;
(八)高級人民法院因管轄權問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決定的案件;
(九)高級人民法院報請批准延長審限的案件;
(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協助案件;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巡回法庭審理或者辦理的其他案件。
巡回法庭依法辦理巡迴區內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來信來訪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管轄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司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運作機制
第二巡回法庭巡回法庭主要由庭長、副庭長、廉政監察員、主審法官、助審員、法官助理、書記員、綜合行政人員組成,實行人員分類管理。每位主審法官配備一名法官助理、一名書記員組成審判團隊,分別負責審判、審判輔助和審判事務性工作。綜合辦公室負責審判管理、後勤保障等司法行政工作,不再單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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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人員設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法官選拔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現任領導
分黨組副書記、副庭長:安翱
分黨組成員、副庭長:劉小飛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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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高法在深圳、瀋陽設巡回法庭 明年初受理案件 .人民網[引用日期2014-12-29]
- 2. 巡回法庭即代表最高法(問政·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人民網[引用日期2015-01-31]
- 3. 最高法巡回法庭揭秘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4-12-29]
- 4. 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31日將在遼寧瀋陽揭牌(圖) .網易[引用日期2015-01-30]
- 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巡回法庭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人民網[引用日期2015-01-31]
- 6. 法庭法官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引用日期2019-11-26]
- 7.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引用日期2022-06-24]
- 8.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中國人大網.2022-09-02[引用日期2022-09-02]
- 9.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中國人大網[引用日期2022-12-30]
- 10. 機構設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引用日期2023-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