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China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前身是1964年成立的中國旅行遊覽事業管理局(後更名為中國旅行遊覽事業管理總局),曾是主管旅遊工作的國務院直屬機構。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旅遊局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不再保留國家旅遊局。 [1-2]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
外文名
China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
設立時間
1982年8月23日
撤銷時間
2018年3月
機構屬性
國務院原有直屬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歷史沿革

1964年7月22日,第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成立中國旅行遊覽事業管理局,為國家旅遊局的前身。 [3] 
1982年8月23日,國務院直屬機構改革,中國旅行遊覽事業管理總局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 [3] 
1985年,國務院要求國家旅遊局作為國務院的職能部門,要面向全行業,統管全國旅遊事業,同時要求實行政企職責分開。 [3] 
1998年,國家旅遊局直屬的企業與國家旅遊局脱鈎 [3]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不再保留國家旅遊局。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主要職責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旅遊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8〕3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定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則,擬定旅遊業管理的行政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國際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國家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指導駐外旅遊辦事處的市場開發工作。
(三)培育和完善國內旅遊市場,研究擬定發展國內旅遊的戰略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地方旅遊工作。
(四)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組織、指導旅遊統計工作。
(五)擬定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審批經營國際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
(六)研究擬定出國旅遊和赴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旅遊及邊境旅遊政策並組織實施;審批外國在我國境內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地區在內地設立的旅遊機構;負責旅遊涉外及涉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事務,代表國家簽訂國際旅遊協定,指導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八)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制定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並指導實施,管理局屬院校的業務工作。
(九)負責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十)承辦國務際交辦的其他事項。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內設機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旅遊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8〕3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共設6個職能司(廳、局):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局內外聯絡、協調、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政務信息、信訪、保密保衞和機關後勤工作。承辦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研究擬定旅遊業發展方針、政策、擬定旅遊業管理行政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研究旅遊體制改革;組織、指導旅遊統計工作。
(三)旅遊促進與國際聯絡司:擬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國家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指導旅遊市場促銷工作,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重大促銷活動和旅遊業信息調研,指導駐外旅遊辦事處的市場開發工作,審批外國在我國境內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地區在內地設立的旅遊機構;負責旅遊涉外及涉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事務,代表國家簽訂國際旅遊協定,指導與外國政府、國際旅遊組織間的合作與交流,負責日常外事聯絡工作。
(四)規劃發展與財務司:擬定旅遊業發展規劃,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引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研究旅遊業重要財經問題,指導旅遊業財會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
(五)質量規範與管理司:研究擬定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審批經營國際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培育和完善國內旅遊市場,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負責出國旅遊、赴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旅遊、邊境旅遊和特種旅遊事務;指導旅遊文娛工作;監督、檢查旅遊保險的實施工作;參加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救援與處理;指導優秀旅遊城市創建工作。
(六)人事勞動教育司: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管理局屬院校的業務工作;制定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旅遊業的人才交流和勞動;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駐外機構的人事、勞動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辦事機構設在辦公室。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人員編制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旅遊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8〕37號),國家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2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副司長職數22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歷任領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局長:韓克華(1982年-1988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局長:劉毅(1988年-199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局長:何光暐(1995年-2005年) [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局長:邵琪偉(2005年-2014年) [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局長:李金早(2014年-2018年)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