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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持普通護照人員簽證協定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持普通護照人員簽證協定》是2024年1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國政府代表在北京簽署的協定,協定於2024年2月9日(農曆除夕)正式生效。 [3]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持普通護照人員簽證協定
頒佈時間
2024年1月25日
實施時間
2024年2月9日
發佈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新加坡共和國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持普通護照人員簽證協定發展歷程

2024年1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國政府代表在北京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持普通護照人員簽證協定》。協定於2024年2月9日正式生效。 [1-3]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持普通護照人員簽證協定協定內容

屆時,雙方持普通護照人員可免簽入境對方國家從事旅遊、探親、商務等私人事務,停留不超過30日。入境對方國家從事工作、新聞報道等須事先批准的活動以及擬在對方國家停留超過30日的,須在入境對方國家前辦妥相應簽證。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