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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平頂山海關
鎖定
2018年按照中央關於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策部署,原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經中央編辦、海關總署批准,設立平頂山海關,2020年12月11日正式開關運行,對外辦理海關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平頂山海關歷史沿革
- 現代海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平頂山海關關區分佈
- 本級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平頂山海關受鄭州海關直接領導,按授權負責平頂山市所轄縣(市)範圍內海關各類管理工作的執行。主要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辦理具體海關業務,反饋執法作業結果;完成鄭州海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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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平頂山海關機關設置
- 內設機構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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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鄭州海關公告 2020年 第8號(關於平頂山海關開關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鄭州海關網站[引用日期2020-12-12]
- 2. 平頂山海關12月11日正式開關運行 .大河網[引用日期2020-12-12]
-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平頂山海關 .海關總署[引用日期2024-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