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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為國務院原有組成部門,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貿易部被撤銷後,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對外貿易部和商業部;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對外貿易部改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至1982年與出口管理委員會、對外經濟聯絡部和外國投資管理委員會合併為對外經濟貿易部。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
成立時間
1952年8月
存在時間
1952.8-1982.3
撤銷時間
198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歷史沿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1952.8-1982.3)
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貿易部被撤銷後,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對外貿易部和商業部;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對外貿易部改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
1982年2月22日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第22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問題的決議》。組建新的商業部。將進出口管理委員會、外國投資管理委員會、對外經濟聯絡部和對外貿易部合併,設立對外經濟貿易部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部門成立

隨着國內外貿易的迅速發展,為了加強對外貿易管理,更加有力地開展國內和國外貿易工作,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央人民政府機構的決議第二項”,決定撤銷中央貿易部,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對外貿易部和中央人民政府商業部。一九五二年九月三日對外貿易部正式成立,作為中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管理對外貿易的行政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部門職能

1. 編制國家進出口貿易計劃和對外貿易外匯收支計劃組織和檢查計劃的執行;
2.起草中國同有關國家發展經濟貿易和技術合作的聯繫方案,負責同有關國家進行談判,簽訂協定和議定書等,並監督執行;
3.起草對外貿易管理的基本法規和海關管理法規,並貫徹執行;
4.領導海關工作,不斷加強貨物監管和政治經濟保衞工作;
5.制定國營對外貿易企業進口、出口、運輸、包裝業務程序,管理並監督執行;
6.簽發進口、出口和過境貿易的許可證;
7.研究擬訂商品檢驗制度;
8.1961年前主管我國對外援助工作;
9.1964年前主管我國貿易促進委員會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歷任領導

歷任部長:葉季壯1952.8-1967.6逝世)
林海雲(代)(1965.9-1970.7)
白相國(革委會主任)
李強
鄭拓彬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部門撤銷

對外貿易部自1952年9月成立至1982年3月間,一直作為中國政府主管對外貿易的行政機構行使其管理職能。1982年3月,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決議,對外貿易部、對外經濟聯絡部、國家進出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國投資管理委員會合並,成立對外經濟貿易部。1982年3月8日對外貿易部正式撤銷。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