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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在澳門設立機構處理外交事務。
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根據上述規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其宗旨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執行中央人民政府的外交政策,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保護澳門同胞的合法權益,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長期繁榮穩定和發展。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外文名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成立時間
1999年12月20日
辦公地址
澳門畢仕達大馬路208號
特 派 員
劉顯法 [9]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主要職責

一、處理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的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
二、協調處理澳門特別行政區參加有關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事宜;協調處理國際組織和機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辦事機構問題;協調處理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辦政府間國際會議事宜。
三、處理有關國際公約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適用問題;協助辦理中央人民政府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外國談判締結有關雙邊協定的事宜。
四、協調處理外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它官方、半官方機構的有關事宜,辦理有關領事業務。
五、辦理中央人民政府和外交部交辦的其它有關事務。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機構設置

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下設政策研究室、綜合業務部、領事部、公共外交和新聞部和辦公室五個部門。
辦公室
負責公署禮賓工作。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指示,辦理外國國家航空器進入澳門特區的有關事宜;負責對外禮賓聯絡及處理涉外禮賓事務。
處理公署日常行政事務,提供公署公務活動的後勤保障和服務。
政策研究室
根據“一國兩制”原則和《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的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進行調研。
根據外交部指示或特區政府要求,協助辦理外國領導人訪問澳門特區和特區行政長官及政府主要官員訪問外國的有關事宜。
綜合業務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處理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的雙邊條約和多邊條約事務及相關的法律事務;協助辦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外國政府談判和締結有關雙邊國際協議所需的授權文件;辦理中央人民政府協助和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外國開展司法協助的相關事宜;協調處理澳門特別行政區以適當身份參加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有關事宜;協調處理國際組織和機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辦有關政府間國際會議及其他與國際組織有關的事宜。
領事部
處理與澳門特區有關的領事事務。主要包括:協調處理外國在澳門特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及領區和領館等級的確立和變更等有關事宜;協助辦理外國駐澳門總領事、名譽領事的確認事宜;辦理澳門特區與外國談判締結互免簽證協議的授權事宜;處理中國與外國簽訂的領事條約適用於澳門特區問題;處理領事工作中涉及主權、外交和安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為在國外的澳門中國公民提供領事保護與協助。
辦理因私護照、旅行證和因公通行證,頒發中國簽證和中國香港簽證、中國人赴香港特區進入許可,辦理領事認證以及其他領事事務。
新聞和公共外交部
負責外交政策宣介、公共外交活動、聯繫媒體、信息發佈和網絡管理等工作。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文化活動

2022年10月22日,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作為表演嘉賓參加澳門婦聯總會舉辦的愛國歌曲演唱比賽 [8]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主要領導

特派員:劉顯法 [3] 
劉顯法 特派員 劉顯法 特派員
副特派員:王冬孫向陽 [4-5]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歷任特派員

1、原燾 1999年12月—2002年7月
2、萬永祥 2002年9月—2007年11月
3、盧樹民 2007年11月—2011年
4、胡正躍 2011年—2015年10月
5、葉大波 2015年10月—2018年8月 [6] 
6、沈蓓莉 2018年8月—2020年8月 [7] 
7、劉顯法 2021年2月—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