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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58號)
鎖定
- 中文名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58號)
- 頒佈時間
- 2023年2月14日
- 發佈單位
- 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和文件的決定
- 簽 發
- 李克強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58號)文件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58號
現公佈《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和文件的決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
總理 李克強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58號)文件全文
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和文件的決定
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促進境內企業依法合規利用境外資本市場規範發展,國務院決定廢止以下行政法規和文件:
一、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1994年8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60號發佈)
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國發〔1997〕21號)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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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和文件的決定(國令第758號)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3-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