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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aike.baidu.hk/item/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8號)/2060617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8號)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8號)》是國務院總理
李克強
於2017年4月1日發佈的文件。
[1]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8號)
頒佈時間
2017年4月1日
發佈單位
國務院
發文字號
國令第678號
[1]
成文日期
2017年03月31日
[1]
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人選,任命林鄭月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於2017年7月1日就職。
總理 李克強
2017年3月31日
[1]
參考資料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2017-04-01
[引用日期2017-04-07]
圖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8號)的概述圖(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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湮没箫声
(202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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