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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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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四號)》是歷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簽署的,具有次於憲法效力的命令。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四號)
外文名
Order of the Presid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No.34)
簽署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類    別
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四號)主席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簽署的,具有次於憲法效力的命令,全國人大及常委會的決定和通過的法律在形式上需要國家主席的簽署才能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佈法律,任免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國務院秘書長,授予國家的勳章和榮譽稱號,發佈特赦令,發佈戒嚴令,宣佈戰爭狀態,發佈動員令。”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四號)歷屆主席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四號)第六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三十四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1986年1月20日通過,現予公佈,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李先念
1986年1月20日 [2]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四號)第七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三十四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1990年9月7日的決定:
一、免去李鵬兼任的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職務。
二、任命陳錦華為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楊尚昆
1990年9月7日 [3]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四號)第八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三十四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1994年10月27日通過,現予公佈,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江澤民
1994年10月27日 [4]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四號)第九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三十四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00年7月8日通過,現予公佈,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江澤民
2000年7月8日 [5]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四號)第十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三十四號
反分裂國家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05年3月14日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5年3月14日 [6]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四號)第十一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三十四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10年8月28日通過,現予公佈,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10年8月28日 [7]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四號)第十二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三十四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15年8月29日通過,現予公佈,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5年8月29日 [8]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四號)第十三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三十四號
為了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週年,隆重表彰為新中國建設和發展作出傑出貢獻的功勳模範人物,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的決定,授予下列人士國家勳章、國家榮譽稱號:
一、授予于敏、申紀蘭(女)、孫家棟、李延年、張富清、袁隆平、黃旭華、屠呦呦(女)“共和國勳章”。
二、授予勞爾·卡斯特羅·魯斯(古巴)、瑪哈扎克里·詩琳通(女,泰國)、薩利姆·艾哈邁德·薩利姆(坦桑尼亞)、加林娜·維尼阿米諾夫娜·庫利科娃(女,俄羅斯)、讓-皮埃爾·拉法蘭(法國)、伊莎白·柯魯克(女,加拿大)“友誼勳章”。
三、授予葉培建、吳文俊、南仁東(滿族)、顧方舟、程開甲“人民科學家”國家榮譽稱號;
授予於漪(女)、衞興華、高銘暄“人民教育家”國家榮譽稱號;
授予王蒙、秦怡(女)、郭蘭英(女)“人民藝術家”國家榮譽稱號;
授予艾熱提·馬木提(維吾爾族)、申亮亮、麥賢得、張超“人民英雄”國家榮譽稱號;
授予王文教、王有德(回族)、王啓民、王繼才、布茹瑪汗·毛勒朵(女,柯爾克孜族)、朱彥夫、李保國、都貴瑪(女,蒙古族)、高德榮(獨龍族)“人民楷模”國家榮譽稱號;
授予熱地(藏族)“民族團結傑出貢獻者”國家榮譽稱號;
授予董建華“‘一國兩制’傑出貢獻者”國家榮譽稱號;
授予李道豫“外交工作傑出貢獻者”國家榮譽稱號;
授予樊錦詩(女)“文物保護傑出貢獻者”國家榮譽稱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9年9月17日 [9]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