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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一一八號)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簽發的命令。
按照簽發次序形成若干主席令,本詞條收錄歷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一一八號)。
- 中文名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一一八號)
- 外文名
- Order of the Presid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No.118)
- 簽署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 類 別
- 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一一八號)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簽署的,具有次於憲法效力的命令,全國人大及常委會的決定和通過的法律在形式上需要國家主席的簽署才能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佈法律,任免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國務院秘書長,授予國家的勳章和榮譽稱號,發佈特赦令,發佈戒嚴令,宣佈戰爭狀態,發佈動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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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一一八號)歷屆主席令
第十三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一一八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於2022年6月24日的決定:
一、免去陳小江的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潘岳為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
二、免去趙克志兼任的公安部部長職務;
任命王小洪為公安部部長。
三、免去張紀南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職務;
任命周祖翼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
四、免去陸昊的自然資源部部長職務;
任命王廣華為自然資源部部長。
五、任命倪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
六、免去孫紹騁的退役軍人事務部部長職務;
任命裴金佳為退役軍人事務部部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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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習近平主席改變中國的那些“主席令” .央視網[引用日期2022-06-24]
- 2.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中國人大網[引用日期2022-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