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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廣州和約

鎖定
鴉片戰爭中,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5月,英國炮擊廣州,奕山派廣州知府餘保純向英軍求和,5月27日簽訂了休戰協議,是為《廣州和約》。英國侵略軍逼近廣州城郊的時候,奉命先到廣州去督辦軍務的楊芳還沒有到達廣州,四月初七日(公曆5月27日),餘保純義律締結了賣國的停戰協定《廣州和約》。 [1] 
中文名
中英廣州和約
簽署時間
1841年5月27日
簽署國
清朝政府與英國
條約性質
停戰求和條約

中英廣州和約主要內容

奕山等所率外省軍隊退出廣州城60以外; 7日內交出600萬銀元供英方使用; 款項付清後,英軍撤回虎門以外,並交還橫檔及江中所有其他各要塞; 賠償英國商館和西班牙帆船“米巴音奴”號的損失。奕山不敢如實向朝廷奏報這項和約,謊稱英國人“向城作禮,乞還商欠”,結果得到道光皇帝“準令通商”的批諭。但英國在勒索到鉅款後,旋即撕毀和約,擴大侵略戰爭。

中英廣州和約三元里人民的武裝抗英鬥爭

《廣州和約》簽訂後,英國侵略軍四出搶劫,燒殺姦淫,無惡不作。1841年5月29日,一小股英軍竄入廣州市郊的三元里行兇。結果被義憤填膺的三元里人民層層包圍,各個擊破,打得落花流水,倉皇逃串,狼狽不堪。
三元里人民的抗英鬥爭是近代中國人民自發武裝反抗外國資本主義侵略的第一個勝利戰鬥。它顯示了中國人民不甘屈服和敢於同敵人鬥爭的英雄氣概,使中國人民認識到“官兵不可恃”,“鬼子不可怕”,只要人民團結戰鬥,侵略者完全可以打敗。在三元里人民抗英鬥爭的直接影響下,廣州人民燒洋館、反租地、反入城等一系列鬥爭延續了10年。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