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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職業學校

鎖定
中等職業學校(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批准設立,實施全日制中等學歷教育的各類職業學校,包括公辦和民辦的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院校和高等院校附屬的中專部、中等職業學校等。 [1]  [17] 
中等職業學校學制一般為三年,學生畢業後可取得中等職業學校文憑。 [14] 
中文名
中等職業學校
外文名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 [13] 
解    釋
實施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學校 [8] 
學    歷
中職
分    類
公辦民辦
簡    稱
中職學校 [14] 

中等職業學校有關數據

2021年,全國共有中等職業學校7294所,同口徑比上年減少179所。
中等職業教育招生488.99萬人,同口徑比上年增加4.38萬人,增長0.90%;在校生1311.81萬人,同口徑比上年增加43.98萬人,增長3.47%;畢業生375.37萬人,同口徑比上年減少8.09萬人,下降2.11%。
中等職業教育專任教師69.54萬人;生師比18.86:1;專任教師中本科以上學歷比例93.57%;“雙師型”專任教師佔專業(技能)課程專任教師比例55.51%。
注: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數、校舍等相關數據不包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的技工學校。 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在校生、畢業生等相關數據不包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的技工學校學生。 [15] 
2022年,全國共有中等職業學校9752所(含技工學校), 2022年招生一共650.69萬人,佔高中階段招生的40.71%;在校生1784.61萬人,佔高中階段教育的39.67%。 [16] 
全國中等職業教育(不含人社部門管理的技工學校)共有學校7201所,比上年減少93所;招生484.78萬人,比上年下降0.86%;在校生1339.29萬人,比上年增長2.09%。 [16] 
2023年7月,教育部發布《2022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公報顯示,全國共有中等職業學校7201所,同口徑比上年減少93所。中等職業教育招生484.78萬人,同口徑比上年減少4.21萬人,下降0.86%;在校生1339.29萬人,同口徑比上年增加27.48萬人,增長2.09%;畢業生399.27萬人,同口徑比上年增加23.90萬人,增長6.37%。中等職業教育專任教師[24]71.83萬人;生師比18.65:1;專任教師中本科以上學歷比例94.86%;“雙師型”專任教師佔專業(技能)課程專任教師比例56.18%。 [18] 
2023年,全國中等職業教育(不含人社部門管理的技工學校)共有學校7085所,招生454.04萬人,在校生1298.46萬人。
中等職業教育專任教師73.48萬人,比上年增加1.65萬人;生師比17.67:1,比上年進一步改善;專任教師學歷合格率95.69%,比上年增長0.83個百分點;專任教師中研究生學歷比例9.41%,比上年增長0.5個百分點;“雙師型”教師比例56.71%,比上年增長0.53個百分點。
全國中等職業學校校舍建築面積3.02億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711.83萬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築面積23.28平方米,比上年增長13.31%;生均儀器設備值9471.91元,比上年增長11.38%。 [20] 

中等職業學校教育實施

中等職業學校教育由高級中等教育層次的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實施。 [9] 

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

中等職業學校通知函件

教育部關於印發《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的通知
教職成〔2010〕1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
我部2001年發佈《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試行)》以來,我國中等職業教育有了很大的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環境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為在新形勢下進一步促進中等職業學校建設,加強對中等職業學校的管理,我部對《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試行)》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各地要依據《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對中等職業學校進行檢查評估,對不達標的中等職業學校要通過加強建設、資源整合、佈局調整等措施,限期達標,切實改變部分地方中等職業學校散、小、差的狀況,推動中等職業學校建設上規模、上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12] 

中等職業學校文件明文

第一條 為規範中等職業學校的設置,促進學校建設,保證教育質量,提高辦學效益,依據《教育法》、《職業教育法》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 本標準適用於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設置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
第三條 設置中等職業學校,應當符合當地職業教育發展規劃,並達到《職業教育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第四條 中等職業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法人登記
第五條 設置中等職業學校,應具有學校章程。學校章程包括:名稱、校址、辦學宗旨、學校內部管理體制運行機制、教職工管理、學生管理、教育教學管理、校產和財務管理、學校章程的修訂等內容。
第六條 中等職業學校應當具備基本的辦學規模。其中,學校學歷教育在校生數應在1200人以上。
第七條 中等職業學校應當具有與學校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專任教師隊伍,兼職教師比例適當。專任教師一般不少於60人,師生比達到1:20,專任教師學歷應達到國家有關規定。專任教師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數不低於20%。專業教師數應不低於本校專任教師數的50%,其中雙師型教師不低於30%。每個專業至少應配備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專任教師2人。聘請有實踐經驗的兼職教師應占本校專任教師總數的20%左右。
第八條 應有與辦學規模和專業設置相適應的校園、校舍和設施。校園佔地面積(不含教職工宿舍和相對獨立的附屬機構):新建學校的建設規劃總用地不少於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積指標不少於33平方米。校舍建築面積(不含教職工宿舍和相對獨立的附屬機構):新建學校建築規劃面積不少於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築面積指標不少20平方米。體育用地:應有200米以上環型跑道的田徑場,有滿足教學和體育活動需要的其他設施和場地,符合《學校體育工作條例》的基本要求。衞生保健、校園安全機構健全,教學、生活設施設備符合《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的基本要求,校園安全有保障。圖書館和閲覽室:適用印刷圖書生均不少於30冊;報刊種類80種以上;教師閲覽(資料)室和學生閲覽室的座位數應分別按不低於專任教師總數的20%和學生總數的10%設置。儀器設備:應當具有與專業設置相匹配、滿足教學要求的實驗、實習設施和儀器設備。工科類專業和醫藥類專業生均儀器設備價值不低於3000元,其他專業生均儀器設備價值不低於2500元。實習、實訓基地:要有與所設專業相適應的校內實訓基地和相對穩定的校外實習基地,能夠滿足學生實習、實訓需要。要具備能夠應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實施現代遠程職業教育及學校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軟、硬件設施、設備。其中,學校計算機擁有數量不少於每百生15台。
第九條 中等職業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中等職業學校應當配備有較高思想政治素質和較強管理能力、熟悉職業教育發展規律的學校領導。校長應具有從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的經歷,校長及教學副校長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其他校級領導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第十條 設置中等職業學校,應具有符合當地社會經濟建設所需要的專業,有明確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等教學文件,以及相適應的課程標準和教材。
第十一條 中等職業學校應當具有必要的教育教學和管理等工作機構。
第十二條 中等職業學校辦學經費應依據《職業教育法》和地方有關法規多渠道籌措落實。學校基本建設、實驗實訓設備、教師培訓和生均經費等正常經費,應有穩定、可靠的來源和切實的保證。
第十三條 本標準為設置中等職業學校的基本標準,是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檢查、評估、督導中等職業學校的基本依據。如今後國家有關部門對中等職業學校生均用地面積和生均校舍建築面積有新規定,以新規定為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制定高於本標準的中等職業學校設置辦法。對於邊遠貧困地區設置中等職業學校,其辦學規模和相應的辦學條件可適當放寬要求。具體標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本標準制定,報教育部備案。對體育、藝術、特殊教育等類別中等職業學校,其辦學規模及其相應辦學條件的基本要求,由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公佈。
第十四條 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教育部制定的《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試行)》同時廢止。 [12] 

中等職業學校法律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第三十三條  職業學校的設立,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三)有與所實施職業教育相適應、符合規定標準和安全要求的教學及實習實訓場所、設施、設備以及課程體系、教育教學資源等;
(四)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穩定經費來源。
設立中等職業學校,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的權限審批。 [9] 

中等職業學校學校分類

中等職業學校在對學生進行高中程度文化知識教育的同時,根據職業崗位的要求有針對性地實施職業知識與職業技能教育。分為公辦和民辦兩大類。
中等職業學校有四類:職業高中、普通中專、成人中專和技工學校,技工院校逐步發展為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三種層次類型。其中,技工學校(技師學院)歸人社部門管理,職業高中、普通中專和成人中專歸教育部門管理。 [6-7] 

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

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18年修訂)。 [3]  [5]  [10] 

中等職業學校就業率

中等職業學校2015年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2015年,全國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人數為515.47萬,就業人數為496.42萬,就業率為96.30%,對口就業率為77.60%。從就業去向看,數據(以下均不含技工學校)顯示,到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就業的佔就業總人數的52.04%,仍為中職畢業生的主要去向;合法從事個體經營的佔16.27%,以其他方式就業的佔11.67%,表明更多的畢業生進行創業就業,為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發揮着積極作用。升入各類高一級學校就讀的佔20.02%,比2014年增加了4.7個百分點。
就業結構來看,在第一產業就業的佔直接就業人數的10.87%;在第二產業就業的佔32.93%;在第三產業就業的佔56.20%,比例仍在一半以上。從專業大類來看,加工製造類專業畢業生數、就業人數、就業率均居首位,就業情況最好,就業率達到97.30%;其次是信息技術類,達到96.85%;交通運輸類、教育類休閒保健類、財經商貿類的就業率都在平均就業率96.23%以上。這表明,中等職業教育與現代服務業先進製造業發展同步,同時較好地支撐了交通運輸、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等新型產業的發展,對推動實體經濟發展具有較好的支撐作用。從就業地域分佈看,本地就業的229.19萬人,佔直接就業人數的70.75%;異地就業的93.67萬人,佔28.92%;境外就業的1.07萬人,佔0.33%。與2014年相比,就業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的地區增加了5個,達到27個,各地區就業差距呈整體縮小趨勢。這表明中職畢業生的就業地域仍以本地就業為主,是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生力軍。同時,超過70%的中職畢業生入學時為農村户籍,但畢業後超過90%的學生在城鎮就業。這表明,中等職業教育幫助農村青年學子獲得了就業的技能和穩定的工作,促進學生融入城市生活,有力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
就業質量看,在直接就業學生中,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達89.26%,比2014年增長超過1.22個百分點,畢業生就業穩定性不斷提高。就業月平均起薪2001~3000元的佔29.56%,高於3000元的學生佔12.02%。近84%的就業畢業生有社會保險,畢業生的社會保障狀況持續改善。畢業生對就業滿意度表示“比較滿意”、“滿意”、“非常滿意”的達到84.12%,比2014年提高4個百分點,畢業生對就業崗位的滿意度不斷提升。從職業指導看,畢業時取得資格證書的佔畢業生總數的78.65%。在直接就業學生中,通過學校推薦就業的佔總數的73.32%;通過中介介紹就業的佔6.84%;通過其他渠道就業的佔19.84%,學校推薦仍是就業主渠道。

中等職業學校2016年

2016年,全國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人數為474.71萬,就業人數為459.15萬,就業率為96.72%。對口就業率為75.60%。 [2] 
從就業去向看,數據(以下均不含技工學校)顯示,到機關、企事業單位就業的佔就業人數的45.49%;合法從事個體經營的佔13.85%,表明在國家鼓勵創新創業大形勢下,不少畢業生選擇了創業就業道路。升入各類高一級學校就讀的佔25.10%,比2015年增加5.08個百分點。這充分表明,中高職銜接立交橋不斷拓寬,為更多中職畢業生接受更高層次教育提供了機會。從就業結構看,從事第一產業的佔直接就業人數的8.55%;從事第二產業的佔31.43%;從事第三產業的佔60.02%,比上年增加4個百分點,表明服務業成為中職畢業生就業的主渠道。從專業大類看,能源與新能源類、加工製造類、教育類、醫藥衞生類、旅遊服務類、輕紡食品類、交通運輸類、石油化工類、休閒保健類等9大類專業對口就業率均超過平均對口就業率,其中能源與新能源類專業對口就業率高達81.60%,這表明,越來越多的畢業生實現了對口就業,中職專業建設越來越契合經濟社會發展需求。
從就業地域分佈看,185.48萬人在本地就業,佔直接就業人數的67.26%;0.94萬人在境外就業,佔0.34%;89.37萬人在異地就業,佔32.40%,比上年增加了3.49個百分點。各地中職畢業生就業形勢總體向好,地區差距不斷拉近。這表明,中職畢業生就業地域仍然以本地就業為主,成為地方產業大軍的主要來源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人才支撐。
從就業質量看,在直接就業學生中,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達88.68%,就業穩定性較高。就業月平均起薪2001-3000元的佔37.70%,3000元以上的佔15.76%,比2015年增加了3.74個百分點,有社會保險的就業畢業生達84.61%,畢業生的薪金待遇和社會保障狀況有較大改善,畢業生對就業滿意度表示不滿意的僅佔畢業生總數的3.38%。
從職業指導看,畢業時取得資格證書的佔畢業生總數的76.92%。在直接就業學生中,經學校推薦就業的佔總數的70.67%;經中介介紹就業的佔6.47%;經其他渠道就業的佔22.86%,學校推薦仍然是中職畢業生就業的主要渠道。 [2] 

中等職業學校相關政策

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補助資金

對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資金的補助方式為:第一、二學年因免除學費導致學校運轉出現的經費缺口,由財政按照享受免學費政策學生人數和免學費標準補助學校;第三學年原則上由學校通過校企合作和頂崗實習等方式獲取的收入予以彌補,不足部分由財政按照不高於三年級享受免學費政策學生人數50%的比例和免學費標準,適當補助學校。
對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補助方式為:對一、二年級符合免學費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標準給予補助。學費標準高出公辦學校免學費標準部分由學生家庭負擔;低於公辦學校免學費標準的,按照民辦學校實際學費標準予以補助。 [1] 

中等職業學校設立國家獎學金

2019年5月28日,教育部表示,將從2019年秋季學期開始,國家將在中等職業學校設立國家獎學金。 [4] 

中等職業學校達標工程

實施辦學條件達標工程。加大經費投入力度,按照2022年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工作要點要求,紮實推進中高職辦學條件達標工程,確保2023年基本達標,2025年全面達標。 [11] 

中等職業學校教材投入

2023年9月7日,教育部組織編寫了中等職業學校思想政治、語文、歷史統編教材。教材已通過國家教材委員會審核,於2023年9月開始在全國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教育的各類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新入學一年級投入使用,2024年秋季新學期實現使用全覆蓋。 [19]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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