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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縣文化體育旅遊局

鎖定
中江縣文化體育旅遊局(現名“中江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隸屬於四川省中江縣人民政府,是其下轄的一個科局單位,地址位於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凱江鎮一環路東段集中辦公區1號樓12樓 [1] 
中文名
中江縣文化體育旅遊局
別    名
中江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辦公地址
伍城南路156號

中江縣文化體育旅遊局職能職權

(一)貫徹歷史文化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二)組織推動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
(三)管理全縣重大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指導全縣重點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市場推廣,擬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推動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巴蜀文化傳承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活動。
(六)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
(十)負責對廣播電視播出傳輸機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及質量。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推進廣播電視、網絡視聽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管理和指導全縣文物保護利用、考古和博物館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管全縣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監督職責。組織文物資源調查。負責組織遴選和申報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指導地方文物保護單位申報等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考古項目的實施。組織管理基本建設涉及文物保護相關工作。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宣傳工作。負責全縣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組織開展文化遺產申報。
(十二)統籌全縣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性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三)負責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四)負責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系統及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文化旅遊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
(十五)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按照本部門權責清單履行相關職責。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中江縣文化體育旅遊局主要領導

李金勇 黨組書記、局長
楊 林 黨組成員、副局長
歐 勇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政務公開工作)
車 超 黨組成員
李巧玲 黨組成員、總規劃師
徐 俊 旅遊發展服務中心主任 [1] 

中江縣文化體育旅遊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議、文秘、信息、檔案、保密、後勤安保、節能減排、史志編撰等工作。負責黨務、紀檢監察、精神文明、意識形態及羣團工作。負責綜治、信訪、維穩、防邪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對外交流、接待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等工作。
(二)文化文物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組織指導示範性社會文化活動。負責管理實施文化資源共享工程。負責文藝作品評獎及推薦選拔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文藝作品、藝術培訓、藝術創作、研討及學術交流活動。負責全縣專、業餘文藝團體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文化藝術、社會文化重大課題調研和理論研究工作。負責指導鄉(鎮)綜合文化站業務建設。管理和指導全縣文物保護利用、考古和博物館工作。協調監督和指導全縣文物安全工作。組織文物資源調查。負責組織遴選、申報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指導地方文物保護單位申報等工作。協調重大文物保護、考古項目的實施。組織管理基本建設涉及文物保護相關工作。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宣傳工作。負責全縣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組織開展文化遺產申報。
(三)體育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推進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和體育競賽管理制度建設。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組織開展全民健身運動,組織承辦大型體育賽事、活動,組織指導羣眾體育骨幹和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指導全縣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協調體育設施佈局,組織參加各級體育比賽。負責全民健身三級社會指導員、三級裁判員、三級運動員稱號的資格審查、審批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羣眾體育先進的申報工作。負責確認和公佈縣體育紀錄及少年紀錄。負責縣傳統項目佈局和檢查評比。負責全縣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指導縣體育總會及其各協會、鄉鎮社會體育指導站工作。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對外體育交流、體育產業統計等工作。
(四)廣播電視股。擬訂本縣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擬訂廣播電視行業服務規劃草案,執行相關技術標準。負責組織實施廣播電視重大工程。指導、監管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監管衞星電視接收設施、監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廣電行業經營機構的監管工作。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節目、信息網絡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指導廣播電視行業科技工作。負責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指導、管理廣播電視對外合作,承辦全縣廣播電視科技管理和交流工作。負責廣播電視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對廣播電視實施行業管理。
(五)旅遊股。擬訂全縣旅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保護相關工作。承擔全縣旅遊形象整體宣傳、旅遊對外合作交流工作,宣傳推廣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組織協調全縣重大旅遊節慶活動。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承擔全縣旅遊統計工作,指導旅行社申報和年檢工作。負責對旅遊企業的行業管理,監督指導全縣旅遊企業及其從業人員落實國家和省、市旅遊業有關政策、制度和標準,規範經營和服務行為。組織指導星級飯店、農家樂、旅遊景區、鄉村旅遊質量等級申報工作,協助市旅遊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評定、複核。配合上級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對全縣旅行社及其從業人員進行管理。負責受理、處置旅遊者投訴舉報,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六)市場股(政策法規股)。負責全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行業監管工作。負責依法治縣、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及文明旅遊工作。宣傳貫徹文化和旅遊產品設施、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和假日旅遊市場監督管理。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制定文化、體育和旅遊系統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安全生產工作,對文化旅遊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指導文化市場領域綜合執法工作。承擔縣“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的相關工作。
(七)計劃財務股。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各項經費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報賬憑證審核工作。負責綜合統計工作,監測、統計全縣文化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監督指導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工作。負責編制全局性資金使用計劃、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參與制定各類專項資金管理的政策和規定。
機關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按縣委規定設置。 [1] 

中江縣文化體育旅遊局地理位置

地址: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凱江鎮一環路東段集中辦公區1號樓12樓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