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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東問題

鎖定
一般指阿拉伯國家以色列之間的爭端,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延續時間最長的一個地區熱點問題。中東地區重要的戰略地位和戰略資源牽動着許多國家的利益。
中文名
中東問題
外文名
The Middle East issue
發生地點
中東地區
焦    點
阿以衝突

中東問題巴以淵源

巴勒斯坦位於亞洲西部地中海沿岸,地處歐、亞、非三大洲交通要衝。該地區充滿傳奇但又多災多難。在這裏,猶太人巴勒斯坦人本是有共同祖先的親兄弟;耶路撒冷基督教猶太教伊斯蘭教的聖地。
二戰後,四次大規模中東戰爭都與該問題有關聯,並給地區民眾造成慘重損失和巨大創傷。中東和平進程綿延,但舉步艱難。人們盼望和平早日降臨,讓這對遠古時期曾是親兄弟的兩個民族重歸於好,共建美好家園。 [1] 

中東問題歷史背景

加沙地帶與猶太人定居點 加沙地帶與猶太人定居點 [2]
巴勒斯坦位於亞洲西部地中海沿岸,古稱迦南,包括以色列、加沙、約旦河西岸和約旦。歷史上,猶太人和阿拉伯人都曾在此居住過。公元前20世紀前後,閃米特族的迦南人定居在巴勒斯坦的沿海和平原地區,成為巴勒斯坦最早的居民。公元前13世紀未,希伯萊各部落遷入巴勒斯坦,並曾先後建立希伯萊王國及以色列王國。此後巴勒斯坦又先後被亞述人、巴比倫人、波斯人及羅馬人佔領和統治。公元7世紀,阿拉伯人在戰勝羅馬帝國接管巴勒斯坦後不斷遷入,並被當地土著人同化,逐漸形成了現代的巴勒斯坦阿拉伯人。19世紀末,猶太復國主義運動在世界各地興起,各地的猶太人大批移入巴勒斯坦。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巴勒斯坦淪為英國的“委任統治地”。英國將其分為兩部分:即以約旦河為界把巴勒斯坦分為東西兩部分,東部稱外約旦(即今約旦王國),西部仍稱巴勒斯坦(即今以色列、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此後,世界各地猶太人開始陸續移居巴勒斯坦地區。在猶太人紛紛湧入巴勒斯坦的過程中,猶太人與當地的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發生過多次流血衝突。1947年11月,聯合國通過第181號巴勒斯坦分治決議。決議規定,在2.7萬平方公里的巴勒斯坦領土上建立猶太國和阿拉伯國,耶路撒冷國際化。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國宣告成立。由於這項決議遭到巴勒斯坦人以及阿拉伯方面的強烈反對,巴勒斯坦國卻未能誕生。

中東問題發展歷程

以色列宣佈建國後,阿以之間爆發了5次大規模戰爭。以色列通過戰爭佔領了包括耶路撒冷在內的大量的巴勒斯坦領土,數百萬巴勒斯坦阿拉伯人被逐出家園,淪為難民。長期以來,以色列在被佔領的阿拉伯領土上實施猶太移民政策,大量興建猶太移民定居點,力求通過改變其佔領領土上的人口結構,建立一個大以色列國。
以色列前總理沙龍 以色列前總理沙龍
為了恢復民族權利,重返家園,巴勒斯坦人開始了武裝鬥爭。1964年5月,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簡稱“巴解組織”)成立,其目標就是要在“巴勒斯坦領土上消滅猶太復國主義”。從此,巴勒斯坦開始了反對以色列入侵的武裝鬥爭。多年的戰爭使雙方認識到,誰也無法消滅誰,戰爭解決不了問題。在國際社會的斡旋下,巴以雙方開始尋找政治解決的途徑。
1991年10月馬德里中東和會召開,阿以間開始艱難的和平談判。在阿以和談中,巴以和談是構成中東和平進程的關鍵。1993年9月,巴以雙方簽署了第一個和平協議——巴勒斯坦自治《原則宣言》以來,雙方還簽署了一系列協議,然而這些協議由於以歷屆政府的有意拖延而未能徹底執行。儘管根據有關協議,1994年5月巴勒斯坦開始自治,但關於巴勒斯坦最後階段談判卻因雙方在耶路撒冷的歸屬、猶太人定居點、巴勒斯坦難民迴歸、巴以邊界劃定等棘手問題上分歧太大,巴以雙方沒有達成永久性和平協議。
2000年9月,以強硬派領導人沙龍強行進入伊斯蘭聖地阿克薩清真寺,引發了一場曠日持久的巴以流血衝突。特別是2001年3月沙龍政府上台以後,由於沙龍採取了一系列強硬政策,巴勒斯坦一些激進組織針對以色列人制造了一系列“恐怖活動”,致使以色列採取了強烈打擊報復,巴以雙方陷入報復與反報復的惡性循環。

中東問題衝突經歷

第一次中東戰爭,亦稱巴勒斯坦戰爭
在英國積極支持猶太復國主義的情況下,1947年11月29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第181(2)號決議,關於巴勒斯坦將來治理問題:英國在1948年8月1日前結束委任統治;委任統治結束後2個月內成立阿拉伯國和猶太國耶路撒冷及其附近村鎮158平方公里作為一個獨立主體由聯合國管理。當時阿拉伯國家堅決反對聯合國的分治決議,認為猶太人離開故地近2000年,阿拉伯人生活於此已近1300年,怎麼能讓出家園,況且猶太人的苦難並非阿拉伯人造成,不能以犧牲阿拉伯人的利益讓猶太人復國。當時的沙特國王曾説:“誰迫害猶太人,就從誰的領土上劃出一塊給猶太人”。事實上阿拉伯人在二戰時對猶太人非常仗義。當時聯合國的分治決議,在總人口占少數的猶太人獲得了55%的土地,而且集中了巴勒斯坦全境絕大多數的淡水資源,並且都是肥沃的平原。而總人口占多數的阿拉伯人只分到45%的土地,並且都是貧瘠的丘陵,而且領土首尾被分成3塊。
1948年5月14日英國結束對巴勒斯坦的委任統治。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宣佈建國。10分鐘後,美國承認以色列國。12小時後,阿拉伯聯軍進攻以色列。3天后,蘇聯承認以色列國。之後巴勒斯坦地區猶太人與阿拉伯人之間非正式的戰爭開始。也正是由於猶太人依靠聯合國建立自己國家的幻想破滅了,所以他們認識到只有用武力才能實現建國。1948年,猶太人開始驅逐巴勒斯坦地區的阿拉伯人,近30萬阿拉伯人逃離家園。埃及、外約旦伊拉克、敍利亞、黎巴嫩等阿拉伯國家出動4萬軍隊(後增至6萬)向以色列進攻,佔領耶路撒冷東城區(舊城)、比爾謝巴等大片土地,逼近以“臨時首都”特拉維夫。開戰時,以色列武裝力量約3萬人,經緊急擴軍,採購武器,統一各派武裝力量,最後發展到10萬人,並於7月、10月和12月展開反攻與進攻。阿方由於內部矛盾,缺乏統一指揮,且受帝國主義掣肘,結果戰敗。阿軍亡約1.5萬人;以軍亡約6000人。1949年2~7月,埃、黎、約、敍分別同以簽訂停戰協定(伊拉克未與以色列簽訂)。巴勒斯坦除加沙地區和約旦河西岸部分地區外,均被以色列佔領。近百萬巴勒斯坦阿拉伯人被趕出家園,淪為難民。
第二次中東戰爭
英法為奪得蘇伊士運河的控制權,與以色列聯合,於1956年10月29日,對埃及發動了突然襲擊,這就是第二次中東戰爭,又稱蘇伊士運河戰爭。
第三次中東戰爭
1967年6月5日早晨7時45分,以色列出動了幾乎全部空軍,對埃及、敍利亞和伊拉克的一切機場進行了閃電式的襲擊。空襲半小時後,以色列地面部隊也發動了進攻。
第四次中東戰爭
又稱十月戰爭,阿拉伯國家稱“齋月戰爭”,以色列稱“贖罪日戰爭”或“十八天戰爭”。1973年10月,埃及、敍利亞為收復失地和擺脱美、蘇造成的“不戰不和”被動局面,向以色列開戰。
第五次中東戰爭
1982年6月6日,以色列藉口其駐英國大使被巴勒斯坦游擊隊刺殺,而出動陸海空軍10萬多人,對黎巴嫩境內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游擊隊和敍利亞駐軍發動了大規模的進攻,只用了幾天時間,就佔領了黎巴嫩的半壁江山。這是繼第四次中東戰爭以來,以色列和阿拉伯國家之間最大的一次戰爭,稱為“第五次中東戰爭”。
巴勒斯坦國旗 巴勒斯坦國旗
在這場戰爭中,巴解傷亡3000餘人,被擊毀坦克100餘輛,火炮500門,400多座秘密倉庫被佔領。敍利亞軍隊傷亡1000餘人,損失坦克400餘輛,飛機58架。
2008年巴以衝突大事記
1月17日,以色列關閉加沙口岸。1月23日,哈馬斯武裝等突破加沙與埃及的一處邊境口岸,數以千計的加沙人湧入埃及搶購生活必需品。2月3日,埃及安全部隊和哈馬斯武裝重新關閉邊境。
2月27日至3月3日,以色列在加沙發動“熱冬”攻勢,120多名巴勒斯坦人死於衝突。
3月6日,西耶路撒冷一處猶太人機構遇襲,8名學生死亡。哈馬斯聲稱對襲擊負責。
6月19日,哈馬斯和巴勒斯坦其他派別與以色列達成為期6個月的停火協議。6月25日,5名哈馬斯武裝人員被炸死。
8月2日,以軍士兵朝試圖逃離加沙的希里斯家族(該家族與巴民族解放運動–法塔赫聯繫密切)成員開槍,打死4人,打傷20多人。
11月5日,以軍在加沙的一次行動造成6名巴勒斯坦人死亡。哈馬斯隨後恢復向以色列境內發射火箭彈。
11月14日,以色列南部地區當天凌晨遭到至少16枚火箭彈襲擊,十幾人受傷。當天上午,以軍空襲加沙地帶,打死兩名巴武裝人員。
以色列空襲加沙 以色列空襲加沙
11月16日,以色列空襲加沙地帶東部,4名巴武裝人員喪生。
11月27日,以色列軍隊在約旦河西岸地區逮捕23名巴勒斯坦人。巴官員説,以方當天在拉姆安拉、希伯倫、納布盧斯和圖勒凱爾姆等城市也發動大規模逮捕行動,其間有槍擊事件發生。
12月2日,以色列軍隊的坦克和推土機開進位於加沙地帶南部的拉法市,隨後以軍直升機發射一枚導彈,造成兩名巴勒斯坦人死亡,多人受傷。
12月18日,哈馬斯與以色列為期6個月的停火協議到期。哈馬斯即日起宣佈結束停火,並不再延續。從19日至26日,哈馬斯向以南部地區發射了200多枚火箭彈和迫擊炮彈。
12月24日,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下屬武裝派別卡桑旅發表聲明稱,5名卡桑旅武裝人員在“執行任務中”死亡,該組織隨後向以南部城市發射迫擊炮彈作為報復。
12月25日,以看守政府總理奧爾默特呼籲阻止哈馬斯襲擊以色列。以外長齊皮·利夫尼發誓要終結哈馬斯對加沙的控制。

中東問題爭論焦點

耶路撒冷地位問題
耶路撒冷位於巴勒斯坦地區中部,是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共同聖地。
1947年11月聯合國大會通過巴勒斯坦分治決議,規定耶路撒冷為國際化城市,由聯合國管理。第一次中東戰爭結束後,耶路撒冷被阿以雙方的停火線由北向南切割為東、西兩個部分,巴勒斯坦人居多數的東區被約旦(當時叫外約旦)佔領,猶太人為主體的西區被以佔領。1967年以佔領東耶路撒冷,1980年7月以議會通過法案,宣佈耶路撒冷是以色列永久首都。
巴勒斯坦自20世紀60年代就宣稱耶路撒冷是巴領土的一部分,以必須全部放棄。1988年11月,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第19次特別會議通過《獨立宣言》,宣佈建國,耶路撒冷為巴勒斯坦國首都。
邊界劃分問題
1947年11月聯合國大會通過第181號決議,決定在2.7萬平方公里的巴勒斯坦地區建立一個“猶太國”和一個“阿拉伯國”,其中,“猶太國”佔約1.49萬平方公里,“阿拉伯國”佔約1.15萬平方公里。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國宣告成立。但“阿拉伯國”因阿拉伯人拒絕分治決議沒有誕生。在隨後爆發的第一次和第三次中東戰爭中,以佔領了包括約旦河西岸、加沙地帶和東耶路撒冷等在內全部“阿拉伯國”領土。聯合國安理會先後通過第242號和第338號決議,要求以撤出所佔領土。長期以來,巴方堅持並決心將在1967年戰爭爆發前的邊界內建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但以政府則堅持未來以巴邊界不能回到1967年戰爭前的狀態。
猶太人定居點問題
以色列是世界上唯一以移民定居而形成的國家。1967年第三次中東戰爭結束後,以開始在被佔領土上修建猶太人定居點。以內政部統計數據顯示,從1972年至2008年,約旦河西岸地區的猶太人定居點人口從1182人增加到了28.58萬人,東耶路撒冷定居點人口已達到將近20萬人。2005年8月,以曾在實施單邊行動計劃時,撤出位於加沙地帶的全部21個定居點和4個位於約旦河西岸北部的定居點。但在此後幾年中,以並沒有停止定居點建設。
長期以來,巴方堅持要求,以必須拆除全部定居點,而以方強調定居點建設是根據“自然增長”的需要。按照巴以1993年簽署的“奧斯陸協議”,以定居點擴建只能在人口“自然增長”的基礎上進行。
難民迴歸問題
巴難民問題是歷次中東戰爭特別是第一次和第三次中東戰爭的產物。戰爭先後導致100多萬巴勒斯坦人流離失所。據聯合國有關部門統計,巴難民已超過470萬人,除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外,這些難民主要分佈在約旦、黎巴嫩、敍利亞。根據聯合國1948年通過的第194號決議,巴難民具有迴歸權。但難民能否迴歸、迴歸多少將涉及巴勒斯坦、以色列等中東相關國家的民族構成、人口比重和社會安全等重大利益。因此,在巴以和談中,以方堅持巴難民就地安置,反對迴歸。
水資源分配問題
巴勒斯坦地區60%以上屬於乾旱和半乾旱地區,包括地表水、河流和地下水等可再生水資源總量估計為20億立方米。在數量上,以佔有和消耗全部水資源的80%,巴只能享用剩餘的20%。另外,巴以關於水資源分配還涉及邊界劃分、猶太人定居點前途等問題。因此,以反對徹底同巴進行水資源再分配,主張共同管理水資源,以保證以水資源安全不受威脅。巴則堅持收回所有加沙地帶和約旦河西岸水利設施的所有權,拒絕接受與以共同管理水資源。 [3] 

中東問題解決方法

中東問題多邊會談
中東問題多邊會談,指的是由阿以衝突各方、其他中東國家及美國、俄羅斯、歐盟等參加的多邊會談,其目的是在更大範圍內探討中東的地區性問題,為阿以之間的雙邊和談創造條件。
中東會談 中東會談
第一次中東問題多邊會談於1992年1月在莫斯科舉行。會談涉及包括軍控與安全、水資源利用、難民安置、經濟合作、環境保護等5個重要地區性問題,並分成5個相應的小組進行討論,協商在何時、何地以及如何就這些問題舉行多邊談判。中國代表團首次參加了中東和會。不過,敍利亞和黎巴嫩以雙邊會談未取得實質性進展為由拒絕出席會議。巴勒斯坦代表團也因在代表權問題上同以色列發生爭執未能與會。
此後,中東多邊會談分組會議分別在不同的地點舉行多次。1996年以後,由於巴以和敍以和談中止,多邊會談也隨之中斷。
2000年2月,在俄羅斯和美國共同倡議下,中東問題多邊會談部長級會議在莫斯科恢復舉行。來自以色列、埃及、約旦、沙特阿拉伯、突尼斯、加拿大、挪威等國的外長以及巴勒斯坦、日本、歐盟、瑞士等國家和組織的高級代表出席了會議。敍黎再次拒絕與會。中國代表應邀出席了會議。
2000年9月底,巴以大規模流血衝突爆發。為了結束巴以流血衝突,在國際社會的斡旋下,同年10月,中東問題多邊首腦會議在埃及沙姆沙伊赫舉行。來自埃及、美國、巴勒斯坦、以色列、約旦等國首腦以及包括歐盟、聯合國在內的國際組織高級代表出席了會議。
沙姆沙伊赫多邊首腦會議在安全安排、恢復和平進程以及成立國際調查委員會調查巴以暴力衝突的起因等方面達成了協議。但除了成立調查委員會這一項外,協議其他部分並未得到執行。此後,儘管國際社會多次呼籲,中東問題多邊會談卻一直未能舉行。 [4] 
巴以簽署的主要協議
一、巴勒斯坦自治《原則宣言》(又稱“奧斯陸協議”):1993年9月在華盛頓簽署。宣言規定,允許巴勒斯坦人在加沙-傑里科地區先行自治,巴最終地位的談判在1999年5月4日前解決。
二、《開羅協議》:1994年5月4日在開羅正式簽署。這是關於實施加沙-傑里科自治原則宣言的最後協議。根據協議,以完成了從加沙和傑里科的撤軍。巴勒斯坦開始實行自治,成立自治政府。
三、《塔巴協議》:1995年8月在埃及塔巴草簽,9月28日在美國白宮正式簽署。這是一份關於擴大巴勒斯坦自治範圍的協議。根據協議,以軍將從約旦河西岸包括希伯倫在內的7座主要城市撤出。
四、《希伯倫協議》:1997年1月17日,巴以正式簽署《希伯倫協議》,同日,以軍從該市80%的地區撤出,交由巴勒斯坦警察控制。
五、《懷伊協議》:1998年10月23日,巴以在美國馬里蘭州的懷伊種植園達成臨時和平協議。協議規定以將從約旦河西岸13%的土地上撤軍。
六、《沙姆沙伊赫備忘錄》:1999年9月5日在埃及沙姆沙伊赫簽署,是有關執行懷伊協議的新協議。雙方同意1999年9月13日開始巴勒斯坦最終地位談判,並於2000年2月15日前就耶路撒冷地位等問題達成框架協議,2000年9月13日前達成最終協議。
此後,由於巴以雙方在關鍵問題上分歧巨大,巴以在巴勒斯坦最終地位等問題上的談判未取得任何進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