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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韓自由貿易區

鎖定
中日韓自由貿易區這一設想是2002年在中日韓三國領導人峯會上提出的。設想中,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是一個由人口超過15億的大市場構成的三國自由貿易區。自由貿易區內關税和其他貿易限制將被取消,商品等物資流動更加順暢,區內廠商往往可以降低生產成本,獲得更大市場和收益,消費者則可獲得價格更低的商品,中日韓三國的整體經濟福利都會有所增加。2012年11月20日,在柬埔寨金邊召開的東亞領導人系列會議期間,中日韓三國經貿部長舉行會晤,宣佈啓動中日韓自貿區談判。
2019年3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示,推動中日韓自貿區建設對三方都有好處 [1] 
中文名
中日韓自由貿易區
外文名
China Japan ROK FTA
主要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國和韓國
開始時間
2007年3月

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歷史沿革

中日韓自由貿易區這一設想於2002年首次被提出,中日韓三國領導人首先同意開展相關民間研究。在之後的約7年時間裏,中日韓三國研究機構對建立中日韓自由貿易區的可行性進行了大量分析研究,並初步得出積極結論。
合併圖冊
2007年3月,中日韓三國成立聯合研究委員會,負責探討建立中日韓自由貿易區的可行性,並開始進行三邊投資協定談判。 [2] 
2009年10月,第二次中日韓領導人會議舉行,中日韓領導人達成儘快啓動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政府·企業·學界聯合研究的共識。同年10月,中日韓在泰國舉行的第六次中日韓商務部部長會議發表聯合聲明,提出中日韓將於2010年上半年啓動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政府·企業·學界聯合研究。
2010年5月30日,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政府·企業·學界聯合研究第一輪會議在韓國首都首爾舉行,中日韓領導人表示將努力在2012年前完成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政府·企業·學界聯合研究。
2011年11月19日,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的中日韓領導人會議舉行,中國國務院總理温家寶與日本首相野田佳彥、韓國總統李明博就中日韓合作以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意見。三國領導人在會談中取得共識,要在2011年12月底完成各國對中日韓自由貿易協定(FTA)的研究,從而儘快啓動對此協議的正式談判。 [2] 
2012年8月21日,為落實5月份中日韓領導人會議關於2012年內啓動三國自貿區談判的共識,中日韓三國代表團在青島舉行中日韓自貿區談判第二次磋商會議,做好啓動談判的準備工作。 [3] 
根據2012年5月13日三國領導人在北京舉行的第五次中日韓領導人會議聯合宣言中的共識,中國商務部部長陳德銘、日本經濟產業大臣枝野幸男、韓國外交通商部通商交涉本部長樸泰鎬,於2012年11月20日在柬埔寨金邊第21屆東盟及其系列峯會期間會晤,宣佈啓動中日韓自貿區談判。 [4] 
2013年3月,中日韓自貿區第一輪談判在韓國首爾舉行。 [5]  2013年7月在中國上海舉行第二輪談判會議。 [3] 
2014年11月10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與韓國總統朴槿惠在北京舉行會晤,雙方共同確認中韓自貿區結束實質性談判。會晤後,在兩國領導人共同見證下,中國商務部部長高虎城和韓國通商產業資源部部長尹相直,分別代表兩國政府簽署了結束中韓自貿區實質性談判的會議紀要。 [6] 
2015年5月12日,中日韓自貿區第七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韓國首爾舉行,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率中方代表團出席。在為期兩天的談判中,三方就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協定範圍領域等議題深入交換意見。 [7] 
2018年10月25日,日本首相 安倍晉三時隔七年正式訪華。訪問期間,中日雙方舉行了多個活動,達成諸多共識。 [8]  同年11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開幕式的主旨演講中明確提出要“加快中日韓自由貿易區談判進程”。 [9] 
2018年11月15日,在新加坡會展中心出席第21次東盟與中日韓(10+3)領導人會議。東盟十國領導人以及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韓國總統文在寅、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共同出席。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主持會議。 [10] 

中日韓自由貿易區談判會議

  • 第一輪談判
中日韓自貿區第一輪談判於2013年3月26-28日在韓國首爾舉行。三方討論了自貿區的機制安排、談判領域及談判方式等議題。三方商定將在2013年舉行三輪談判,後兩輪談判將分別在中國和日本舉行。三國均表示將共同努力,為談判創造有利的環境,推動中日韓自貿區談判早日取得成果。 [11] 
  • 第二輪談判
中日韓自貿區第二輪談判在上海啓動,本輪談判將圍繞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原產地規則、競爭政策、知識產權、電子商務等議題進行磋商和交流。
  • 第四輪談判
2014年3月4日,中日韓自貿區第四輪談判在韓國首爾舉行。中方首席談判代表、商務部部長助理王受文率團與會。外交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環保部、農業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工商總局派員與會。日本、韓國也均派代表團參加談判。本輪談判主要就貨物貿易的降税模式、服務貿易和投資的開放方式、協定的範圍和領域等議題展開磋商。 [12] 
  • 第五輪談判
2014年9月1日,中日韓自貿區第五輪談判在北京舉行。中方由商務部部長助理王受文率團出席,日、韓兩方則分別由日本外務省副部級審議官長嶺安政和韓國通商產業資源部部長助理禹泰熙率團與會。本輪談判將持續五天,三方主要就貨物貿易的降税模式、服務貿易和投資的開放方式等議題展開磋商,並就協定的範圍和領域交換意見。 [13] 
  • 第六輪談判
中日韓自貿區第六輪談判 中日韓自貿區第六輪談判
中日韓自貿區第六輪談判開始了。在日本領導人錯誤言行導致日本對華、對韓關係冰封,日本對其與中韓爭議表現出一定現實態度、中韓自貿區協定貨物貿易部分又已經塵埃落定的情況下,我們期望這次談判能夠破冰前行,取得一定進展。 [14] 
3月21日,在中國外交部部長王毅,韓國外長尹炳世、日本外相岸田文雄聯合發佈的新聞稿中,“加快中日韓自貿區(FTA)談判”被視作是此次三國外長會議最重要也最“實際”的一個成果。而就在中日韓三國外長舉行會晤前一週,中日韓自貿區談判的三方相關人員剛剛在首爾就第七輪中日韓自貿區協定談判相關事宜舉行了會談。而在3月初,中國商務部部長高虎城也表示,將在中韓自貿區協定簽署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動和加速中日韓自貿區談判建設。
三國在第三次務實談判上將完成2012年11月三國領導宣佈啓動FTA談判所需的有關行政程序的事先協商。
中國商務部國際司副司長孫元江、外交外交通商部東亞FTA推進企劃團長金榮武、日本外務省經濟局審議官五嶋賢二將出席談判作為各國首席代表。 [15] 
第六輪中日韓自貿區談判日前在日本東京結束。三國原本計劃在2014年底完成談判,但因種種原因,三國磋商陷入困難局面,預計達成時間將推後一年。 [16] 
  • 第七輪談判
中日韓自貿區第七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2015年5月12日在首爾舉行,中國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率中方代表團出席。在為期兩天的談判中,三方將就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協定範圍領域等議題深入交換意見。
  • 第八輪談判
9月24日,中日韓自貿區第八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北京舉行。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率中方代表團出席。在為期兩天的談判中,三方將就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協定領域範圍等議題深入交換意見。商籤中日韓自貿協定將為三國間的貿易、投資與合作建立一個綜合性制度框架,推動相互擴大市場開放,促進區域內經濟的整體發展與繁榮。 [17] 
  • 第九輪談判
2016年1月18日,中日韓自貿區第九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日本東京舉行。三方均認為,建立中日韓自貿區有助於充分發揮三國間的產業互補性,挖掘提升三國貿易投資水平的潛力,促進區域價值鏈進一步融合,符合三國整體利益,有利於本地區的繁榮與發展。2015年11月,三國領導人發表聯合宣言,重申將進一步努力加速談判,最終締結全面、高水平和互惠的自貿協定。 [18] 
  • 第十輪談判
2016年6月27日,中日韓自貿區第十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韓國首爾舉行。中國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與日本外務省外務審議官片上慶一、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部長助理金學道分別率代表團出席。在為期一天半的談判中,三方將就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協定領域範圍等議題深入交換意見。三方均認為,建立中日韓自貿區有助於充分發揮三國間的產業互補性,挖掘提升三國貿易投資水平的潛力,促進區域價值鏈進一步融合,符合三國整體利益,有利於本地區的繁榮與發展。2015年11月,三國領導人發表聯合宣言,重申將進一步努力加速三國自貿區談判,最終締結全面、高水平和互惠的自貿協定。 [19] 
  • 第十一輪談判
2017年1月11日,中日韓自貿區第十一輪談判在北京舉行。三方均認為,建立中日韓自貿區有助於充分發揮三國間的產業互補性,挖掘提升三國貿易投資水平的潛力,促進區域價值鏈進一步融合,符合三國整體利益,有利於本地區的繁榮與發展。2015年11月,三國領導人發表聯合宣言,重申將進一步努力加速三國自貿區談判,最終締結全面、高水平和互惠的自貿協定。2016年10月召開的中日韓經貿部長會議也承諾要加緊推進談判,尋求三國自貿區的獨特價值。 [20] 
  • 第十二輪談判
2017年4月13日,中日韓自貿區第十二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日本東京舉行。本輪談判自4月10日開始。三方先期舉行了服務貿易、電信、金融服務、自然人移動、投資、競爭政策、知識產權、電子商務等工作組會議,並就服務貿易管理措施進行了全面細緻的政策交流。 [21] 
  • 第十三輪談判
2018年3月23日,中日韓自貿區第十三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韓國首爾舉行。中國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與日本外務省外務審議官山崎和之、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部長助理金榮三分別率各方代表團與會。三方一致認為,儘快完成中日韓自貿區談判符合三方共同利益,對深化區域經濟合作,實現東亞地區貿易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具有重要意義。三方就如何推動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等重要議題取得更大進展深入交換了意見。 [22] 
  • 第十四輪談判
2018年12月7日,中日韓自貿區第十四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北京舉行。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與日本外務省外務審議官山崎和之、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部長助理俞明希分率各方代表團出席。三方一致同意推進落實三國領導人共識,加快推進中日韓自貿區談判。 [23] 
  • 第十五輪談判
2019年4月12日,中日韓自貿區第十五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日本舉行。本輪談判是三方達成全面提速談判共識後的首輪談判。三方舉行了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司局級磋商和13個具體議題的分組會議,就相關議題談判推進的方法、路徑達成積極共識,明確了下一步工作安排。三方一致同意,在三方共同參與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已取得共識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貿易和投資自由化水平,納入高標準規則,打造RCEP+的自貿協定。 [24] 
  • 第十六輪談判
2019年11月14日下午,商務部召開11月第2次例行新聞發佈會,發言人高峯表示,中日韓三方已就推動談判全面提速達成共識。中日韓三方商定將於11月底,在韓國舉行中日韓自貿區第16輪談判。 [25] 

中日韓自由貿易區經濟結構

中日韓作為東亞地區三個大國,GDP總量已達到20萬億美元,佔全球GDP的20%,佔東亞GDP的90%,已超過歐盟,但三國之間的貿易量只佔三國對外貿易總量的不足20%。建立中日韓自貿區將逐步實現貨物、人員和資本的自由來往,促進各國產業調整和經濟發展。 [3] 
中日韓均為亞洲重要經濟體,其經濟總量佔亞洲的約七成。在過去10 年間,中日兩國貿易和中韓兩國貿易的結構逐漸趨同。在中日兩國貿易方面,中國對日本的機械設備和電子產品的出口比重明顯增加,其中很大比例是加工貿易方式,大部分為日本在華企業產品出口,屬產業內和公司內貿易。而韓國從中國進口的商品也逐步從初級產品轉變為工業半成品或製成品,產業內貿易也日益普遍。
中日韓產業優勢的不同帶來自由貿易區成立的基礎。相對發達的日本和韓國在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產業上競爭優勢明顯,而中國的競爭優勢仍主要集中於資源或勞動密集型產品上。隨着國際形勢的變化,以及中日韓經濟結構的調整,這種條件是否能夠延續,自由貿易區的建立對中日韓的不利因素有哪些,如何通過制度設立將成本降至最低,都需要深入思考。

中日韓自由貿易區夥伴關係

念及上述,我們決定:
一、機制化與提升中日韓夥伴關係
(一)我們將加強中日韓高層交往,增進中日韓人民友誼與和睦,並以領導人會議、外交部部長會議、其他部長級會議、外交高官磋商等政府間合作機制來深化和擴大各領域的交流合作,從而進一步構築穩定的戰略互信。
(二)我們將於2011年在韓國建立中日韓合作秘書處,以促進和加強中日韓合作。中日韓合作秘書處將支持領導人會議、外交部部長會議、其他部長級會議和外交高官磋商等中日韓磋商機制的運行和管理,協助探討落實合作項目。
(三)我們將充分利用中日韓災害管理部門負責人會議等現有機制和機構,分享與災害有關的信息、政策和技術,以共同有效應對自然災害,減少東亞災害風險。
(四)我們將探討建立“中日韓國防對話”機制的可能性,以加強國家安全對話,促進中日韓國防或軍事人員的交流合作。
(五)我們將在中日韓警察部門間建立緊密的合作機制,以共同應對國際犯罪,提升中日韓警察合作。
(六)我們將推進中日韓地方政府交流,通過拓展中日韓友好城市關係來加強行政、經濟和文化領域的合作。
二、發展可持續經濟合作,實現共同繁榮
(一)我們將努力在2012年之前,完成於2010年5月啓動的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政府·企業·學界聯合研究。通過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政府·企業·學界聯合研究,我們將尋求中日韓對有關問題的共識,為將來談判建立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提供務實參考。另外,我們將繼續努力,促進中日韓經濟在遠期實現一體化,包括在本地區建立共同市場。
(二)我們致力於在2020年前擴大中日韓貿易量,這對於促進東亞國家經濟增長和一體化至關重要。我們將加大貿易便利化力度,不斷改善中日韓貿易環境。
(三)我們認為,中日韓建立協調、高效的運輸和物流系統,有助於降低中日韓產品成本,提高國際競爭力。因此,我們主張繼續充分利用“中日韓運輸及物流部部長會議”機制和雙邊政策對話,推動東亞國家運輸物流網絡建設,實現無縫物流體系。
(四)我們重申海關合作的重要性,這有助於實現中日韓乃至東亞國家貿易便利化和供應鏈安全。為此,我們將通過中日韓海關領導人會議來落實“中日韓海關合作行動計劃”,進一步提升海關合作。
(五)我們將努力完成《中日韓投資協定》談判,以積極促進域內企業在中日韓投資,在法律、機制和程序方面提供有利的投資環境,使域內投資者能夠成功經營。此外,我們將努力為促進本地區投資資本自由流動提供必要的基礎設施。
(六)我們將進一步加強金融主管部門的協調,努力通過鼓勵中日韓金融機構互相進入對方市場來加強金融合作,以應對國際金融市場的變化。我們歡迎泰國清邁倡議多邊化成功實施和亞洲債券市場發展倡議取得的實質性進展。我們將進一步努力提升亞洲財政金融合作,包括增強泰國清邁倡議多邊化的有效性。我們將積極參加由二十國集團的加強國際金融體系的討論,包括改進全球金融安全網的工作。
(七)我們認為,一個開放、公平和自由化的多邊貿易體系不僅對中日韓,而且對於整個世界都至關重要。為維護和鞏固這一體系,我們必須反對任何形式的保護主義。為此,我們決心促進多哈發展回合依據其授權,在包括模式等已有進展基礎上,取得迅速、豐碩、平衡的結果,加強中日韓合作,推動多哈回合後多邊貿易體系不斷取得進展。。
(八)我們同意通過加強科技與創新合作,提升我們的研究能力,增強中日韓工業技術的競爭力並應對共同的地區和國際問題,探討有利於實現建設東亞共同體長遠目標的途徑。為此,我們將繼續為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政府·企業·學界聯合研究計劃和前瞻計劃提供經費支持,並根據實際情況探索進一步擴大投入的可能性。此外,我們將探索建立新的合作基金的可能性,以支持在中日韓共同感興趣的領域,以中日韓商定的方式開展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政府·企業·學界聯合研究。
(九)我們將繼續探討加強工業、能源、能效、資源、信息通信、高科技、文化產業、交通、衞生、農業、漁業、旅遊和知識產權保護等領域的政策合作與磋商。
(十)我們確認標準化合作能夠消除不必要的技術壁壘,為促進貿易發揮重要作用。因此,我們將利用東亞標準合作論壇,通過研究協調標準和提出協調一致的國際標準,進一步提升標準化領域的合作。
(十一)我們認識到,中日韓更加協調的經濟合作對於推動東亞國家經濟活動至關重要。我們承諾通過以上所列措施,進一步加強合作。而且,我們認識到中日韓在東亞國家和全球經濟中的重要作用,我們應該在多邊論壇特別是二十國集團和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內共同行動,以實現強勁、可持續和平衡的全球發展。為此,我們將積極參與發起一個合作與磋商、旨在相互評估政策框架的進程。

中日韓自由貿易區環保合作

(一)我們歡迎哥本哈根會議(COP15/CMP5)的成果,支持《哥本哈根協定》。基於哥本哈根會議的積極成果,我們將加強合作,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原則,特別是共同但是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共同推動墨西哥會議(COP16/CMP6)取得成果,包括建立2012年後應對氣候變化的有效國際合作框架。
(二)我們認為有必要加強環境保護合作,為此,我們支持中日韓環境保護部部長採取切實行動,必要時與適當的地區或國家框架合作,落實2010年5月第12次中日韓環境保護部部長會議通過的《中日韓環境合作聯合行動計劃》的十大優先合作領域,包括:1、環境教育,環境意識和公眾參與;2、氣候變化;3、生物多樣性保護;4、沙塵暴;5、污染控制;6、環境友好型社會/減量化、再使用、再循環/資源循環型社會;7、電子廢物越境轉移;8、化學品無害管理;9、東北亞環境管理;10、環境保護產業和環境保護技術。
(三)我們將緊密合作,推動將於2010年10月在日本愛知縣名古屋舉行的第10次《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國大會取得成功,支持自然保護國際聯盟將於2012年在韓國濟州市舉行的世界自然保護大會。
(四)我們將合作加強地區海洋環境保護,努力提升公眾減少海洋垃圾的意識,重申落實西北太平洋行動計劃框架性防止海洋垃圾的“區域海洋垃圾行動計劃”的重要性。
(五)我們注意到沙塵暴的頻率和強度。我們將加強在沙塵暴檢測方法、預防技術和能力建設方面的合作。
(六)我們將提升危險廢物特別是電子廢物方面的合作。我們認為三國應該提升電子廢物管理方面的合作,交流信息,共同打擊非法跨國轉移,加強立法執法方面的能力建設。
(七)我們重申關於探討建立中日韓循環經濟示範基地的承諾。
四、擴大人員和文化交流合作,增進友好關係
(一)我們將通過擴大和發展中日韓活躍的人員交流,促進中日韓友誼與和睦。
(二)我們深信文化作為精神橋樑,對促進中日韓人民的相互理解與信任有重要作用。為此,我們將進一步加強中日韓文化部部長會議框架內的合作,以進一步推動中日韓文化交流,辦好一年一度的中日韓文化產業論壇,鼓勵開展文化產業合作,促進文化產業結構優化與升級,進一步提升包括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框架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內的各領域合作。
(三)我們將顯著擴大中日韓人員交流規模,以增進友好關係和相互理解,進一步促進地區經濟社會發展。
(四)我們將通過學分互認、聯合學位等交流項目推動增強大學的競爭力,培育合格人才。為此,我們確認中日韓推動大學交流合作委員會會議將持續舉行。我們還將推動中日韓教育質量保障機構合作,共同起草一份指導文件,以提升大學之間的交流。另外,我們將考慮切實促進優異學生交流的一攬子政策。同時,為進一步推動中日韓教育合作,我們將充分利用各種會議,推動建立中日韓教育部部長會議機制。而且,我們將推動中日韓教師交流。
(五)我們將擴大中日韓政府主辦的青年交流活動規模,以在中日韓未來領導者中間積極開展交流。
(六)我們將加強中日韓體育合作,為實現《2020展望》目標作出貢獻。為此,我們將鼓勵中日韓體育組織、機構和運動員開展交流,積極參與在中日韓舉行的各類體育活動。
(七)在推動中日韓開展社會、文化領域各類合作項目的過程中,我們承諾關注婦女、兒童、殘疾人和老年人等弱勢羣體。我們將加強中日韓有關交流與合作,以全面增進並實現這些羣體的權利。
五、共同促進地區和國際的和平穩定
(一)我們認為,朝鮮半島無核化非常有利於東亞的持久和平、安全和經濟繁榮。為此,我們將繼續共同努力,通過朝鮮核問題六方會談實現2005年《9.19共同聲明》的目標。
(二)我們認識到恐怖主義對國際安全構成重大威脅,將繼續緊密合作,消除恐怖主義。為此,我們將召開一次中日韓在該領域的專家會議。
(三)我們認識到在地區層面有效應對包括涉毒犯罪在內的毒品問題的必要性,將加強在該領域的中日韓合作。
(四)我們將通過交流各自國家的食品安全標準等信息,及時通報主管部門檢測到的問題以及防止其再次發生的措施,努力提高食品安全。
(五)我們將通過擴大中日韓合作範圍,納入可能的新領域,來進一步增強中日韓防治傳染病的地區合作。
(六)我們將繼續分享相關信息,包括疾病發生形勢和各國採取的預防措施,以有效應對直至最終消除禽流感和口蹄疫等惡性動物疾病。
(七)我們高度關注全球貧困和飢餓問題的加劇,將為實現可持續的全球糧食安全,繼續在聯合國等國際框架下開展中日韓合作。
(八)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在中日韓-東盟合作、東亞峯會、東盟地區論壇和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等各種地區框架內的合作,以促進亞洲地區的和平、穩定和繁榮。我們支持東盟作為東亞合作的主導力量。我們重申致力於建設東亞共同體的長遠目標。
(九)我們認為,為有效應對全球性威脅和挑戰,應進一步加強聯合國的作用,應當按照2005年聯合國峯會成果文件等所述,加強改革聯合國的努力,以增強其效率和有效性。
(十)我們將輪流主辦中日韓非洲政策對話會,以分享有關經驗,尋求有效措施,支持非洲的和平與發展

中日韓自由貿易區協議成果

中日韓自由貿易區聯合宣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國和大韓民國的領導人,於2010年5月29日在韓國濟州市舉行了第三次中日韓領導人會議。
我們對於中日韓在政治、經濟、文化和人員交流方面所取得的務實合作成果表示滿意。我們將繼續堅持和全面落實《中日韓推進三國合作聯合宣言》、《中日韓夥伴關係聯合聲明》和《中日韓合作十週年聯合聲明》中的各項共識。
我們確認,在促進人員、貨物、服務和資金往來,以及應對經濟全球化潮流為首的地區和國際問題方面,中日韓合作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我們將繼續秉承正視歷史、面向未來的精神,堅持不懈地推動中日韓關係向着睦鄰互信、全面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方向前進。
我們一致認為,提出到2020年,即下一個十年結束時應該實現的具體目標和遠景後,中日韓需要集中力量,推動中日韓合作達到新的高度,使得中日韓面向未來和全方位合作的夥伴關係更加鞏固,各領域互利合作更具成果,人民之間的友好感情更加深厚,中日韓合作將促進中日韓的共同利益,為東亞國家乃至世界的和平、穩定與繁榮作出貢獻。

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投資協議

2012年5月13日,中日韓簽署的自由貿易投資協議:包括27條和1個附加議定書,囊括了國際投資協定通常包含的所有重要內容,包括投資定義、使用範圍、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徵收、轉移、代位、税收、一般例外、爭議解決等條款。

中日韓自由貿易區價值意義

  • 經濟收益
中日韓民間研究小組通過各自獨立的模型測算,初步達成一致的結論:即如果提升中日韓貿易自由化程度,中日韓經濟增速度可進一步提高,其中韓國受益最為明顯。中日韓任何兩國自由貿易區的經濟收益都小於中日韓自由貿易區的效果。此外,對中日韓企業的問卷調查也獲得正面反饋。 [5] 
外交部部長王毅10月27日也在中日韓研討會上表示,“建設中日韓自貿區,符合三國人民利益,惠及地區與世界,是一件互利共贏的好事,三國經濟都面臨加快轉型升級的共同需求。我們應積極拓展新興領域合作,增強經濟增長的活力和後勁。” [26] 
中日韓自由貿易區的設立可促進東亞區域經濟發展。對三國而言,有利於擴大同東亞鄰邦的經濟協作一體化進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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