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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韓推進三方合作聯合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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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韓推進三方合作聯合宣言是由日本,韓國在2003年10月07日,於巴厘島簽定的條約。
中文名
中日韓推進三方合作聯合宣言
條約分類
外交
簽訂日期
2003年10月07日
生效日期
2003年10月07日
時效性
現行有效
條約種類
宣言/聲明
簽訂地點
巴厘島
三國地理相鄰,經濟互補性強,經濟合作不斷加強,人員往來日益頻繁,已經成為重要的經貿夥伴,在地區和國際事務上的協調與合作不斷加強。
中日韓合作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自1999年起,三國領導人實現了定期非正式會晤。三國在諸多領域建立了部長級、高官級和工作層會晤機制,並以經貿、信息、環保、人力資源開發和文化為重點領域開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
三國積極支持和參加亞太經合組織、亞歐會議等各種形式的區域合作。作為10+3合作的重要推動力量,三國積極參加和實施東亞研究小組(EASG)最終報告所提項目,推動大湄公河次區域合作,為東盟一體化倡議做出了積極貢獻。
我們三國領導人一致認識到,中日韓推進三方合作已經具備了堅實的基礎,確信拓展和深化三方合作不僅有利於進一步推動三國間雙邊關係的穩定發展,而且有利於實現整個東亞的和平、穩定和繁榮。
全球化和信息時代的到來,為世界各國提供了巨大的發展機遇,同時也帶來各種新的挑戰。中日韓三國作為亞洲和世界上的重要國家,在維護地區和平與穩定、促進各國共同發展方面肩負共同的責任。三方合作旨在促進發展,加強東亞合作,維護地區及世界的和平與繁榮。
我們三國領導人一致同意:
(一)三方合作將遵循《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以及其他公認的國際關係準則。
(二)三國將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平等互利、謀求共贏的基礎上,在諸多領域加強廣泛的、面向未來的合作,包括在經貿、投資、財金、交通、旅遊、政治、安全、文化、信息通信技術、科技、環保等領域的合作。
(三)三國政府是三方合作的主要力量,同時鼓勵工商界、學術界和各種民間團體共同參與。
(四)三方合作是東亞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三國將通過10+3等多種區域合作形式,繼續加強協調並支持東盟一體化進程。三國將推進東北亞經濟合作與和平對話,促進該地區穩定和繁榮。
(五)三方合作將是透明、開放、非排他性和非歧視性的。三國將保持各自與其他國家的合作機制,以相互吸取經驗,促進共同發展。
為切實推進實質性合作,我們三國領導人強調,三國有必要本着循序漸進、先易後難,不斷拓展、日益深化的方式,在以下領域拓展並深化三方合作。
(一)貿易與投資合作。三國將開展互信、互補的經貿合作,實現域內國家增長潛力的最大化並最終實現共同繁榮。同時,三國將努力加強協調,營造具有吸引力的投資和貿易環境,並與世貿組織有關條款相一致。
三國將共同努力,推動世貿組織多哈談判,以提高市場準入並平衡加強有關規則,如加強反傾銷規則。三國也將努力防止濫用世貿組織規則。
三國將加強其海關和運輸管理部門在貿易便利化上的對話和合作,並將繼續通過現有渠道開展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間的交流和合作。它們也強調在貿易中食品安全和動植物衞生的重要性,並與世貿組織有關協定保持一致。
三國將就保護知識產權加強合作,包括公眾意識、人員交流、分享經驗和加強執法等。
三國研究機構關於“三國自由貿易安排的經濟影響”的聯合研究已取得較大進展,在此基礎上,三國將適時以建立未來更緊密經濟夥伴關係為方向進行研究。
為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並加強東北亞人員交流,三國航空機構間將推動現有的對話和合作,以發展三國國際民用航空運輸。
三國認識到吸收外國直接投資對發展各國國內經濟的重要性,歡迎為吸收外國直接投資所做的努力。三國確認,將為促進吸收外國直接投資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通過公平透明的方式解決各國投資者提出的具體問題。三國將據此就三方投資安排的可能模式進行非正式聯合研究。
三國將充分利用現有雙邊和三邊磋商,加強信息交流及事先協商,最大限度地降低發生貿易糾紛的可能性。
(二)信息通信產業合作。三國將重點加強在寬帶信息通信網、移動通信、電子商務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繼續推動新一代通信網絡、第三代移動通信等高新通信技術研發與交流,促進信息通信技術在社會各個領域的廣泛應用並確保信息通信安全。同時,三國將尋求在建立亞洲地區寬帶網絡的過程中發揮積極作用,加快互聯網產業發展,促進亞洲地區信息流通。
(三)環境保護合作。三國將在三國環境部長會議等各種框架下,就沙塵暴監測和預警、酸沉降監測、大氣、水、海洋污染和氣候變化等共同關心的環境問題加強合作;擴大三國在環保產業和技術的交流與合作,推動三國在水資源管理、森林保護、森林再造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方面的對話與合作;加強對全球和區域性重大環境問題的磋商與合作,以推動可持續發展。
(四)防災治災合作。三國將加強這一領域的合作與對話,以防止風暴、颱風、水災和地震等災害,或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害。
(五)能源合作。三國將擴大能源領域的互利合作,並共同致力於加強地區和世界的能源安全。
(六)金融領域合作。為促進地區金融穩定,三國將繼續加強三國經濟政策對話,推動清邁倡議的落實,深化未來地區金融合作,包括探討建立區域融資與穩定機制、發展區域債券市場的可能性。三國將在國際金融組織中加強合作與協調,以實現亞洲經濟的平衡穩定發展和“千年發展目標”。
(七)科技合作。三國將促進各個層次的科技交流與合作,例如國際熱核聚變試驗反應堆(ITER)計劃,以解決共同關心的問題,並開發新技術,開拓新產業。
(八)旅遊合作。三國將採取適當措施,進一步促進旅遊業發展,鼓勵擴展三國旅遊業,加強三國旅遊機構和旅遊產業間的交流與合作,如發展旅遊基礎設施,吸收三國以外的、例如歐美國家的居民進行三國一攬子旅遊等。
(九)漁業資源保護。三國將通過有效的漁業管理,進行雙邊或三邊合作,促進漁業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養護。
(十)為增進相互理解和信任,拓寬交流渠道,促進未來三邊合作,三國將加強人員交流、文化、教育、人力資源開發、新聞媒體、公共衞生、體育等諸多領域的合作。
三國將繼續鼓勵和促進人員交流,以增加青年和青年領導人之間的交往。三國還將積極開展文化交流與合作,在保護和發展文化遺產、維護文化多樣性、開展文明對話等方面加強合作。
三國將繼續支持教育領域的合作,擴大高校間學生交流,推動互認學歷、學位、學分等,鼓勵語言教學和文化交流。
三國將通過媒體研討會等各種形式,鼓勵媒體間開展交流與合作,並與政府保持密切溝通。
三國將通過友好城市等方式擴大地方政府間的交流與合作。
為增進三國人民的相互理解和友誼,三國將鼓勵體育界進行多種形式的交流與合作,如組織足球、乒乓球賽事等。
(十一)三國將在國際事務中加強合作,繼續支持聯合國在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中的核心作用,推動關於聯合國事務的對話和磋商,包括加強聯合國作用及聯合國改革等。
(十二)三國將共同推動亞洲各種形式的區域合作。三國將抓緊落實《東亞研究小組最終報告》提出的各項措施,推動10+3合作向東亞合作方向發展,支持東盟在這一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並在東盟地區論壇、亞太經合組織、亞歐會議等機制中加強合作。
(十三)三國將加強安全對話,促進三國國防或軍事人員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三國將根據國際機制,通過政治、外交和行政手段,包括有效的出口控制,加強在裁軍、防止和控制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擴散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同時認同遵守有關國際規則的重要意義。
三國同意堅持通過對話和平解決朝鮮半島面臨的核問題,支持朝鮮半島無核化,同時解決有關方面的各種關切,共同致力於維護半島的和平與穩定。
(十四)三國有關部門將通過有效合作,加強在預防“嚴重急性呼吸道綜合症”(SARS)等傳染病方面的合作,並在打擊犯罪、恐怖主義、海盜、販賣人口、毒品犯罪、洗錢、國際經濟犯罪和網絡犯罪等跨國犯罪領域加強合作。
我們三國領導人一致認為,為保證有效地開展三方合作,必須開拓廣泛的合作渠道。為此,我們決定繼續舉行三方領導人會晤,支持外交、經貿、財政、環保、信息通信、專利等現有部長級會議的有效運作,並努力將此類會議擴展到其他領域。我們還決定,成立一個三方委員會,研究、規劃、協調和監督現有的和本宣言提出的合作,並向年度領導人會晤提交進展情況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日本國大韓民國
總理首相總統
温家寶小泉純一郎盧武鉉
(簽字)(簽字)(簽字)
二○○三年十月七日簽署於
印尼巴厘島,一式三份,英文文本。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