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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民商法研究會

鎖定
中日民商法研究會於2001年由梁慧星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學所研究員)、段匡(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劉榮軍(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渠濤(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發起,作為鬆散型的純學術性團體成立,現屬於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私法中心下的一個研究組織
中文名
中日民商法研究會
主管單位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私法中心

中日民商法研究會歷史介紹

該研究會成立以來,由梁慧星任會長,渠濤任秘書長。現有在冊正式成員為60名;非正式成員30餘名,另有已經提出申請加入者40餘名。
中日民商法研究會旨在為中日兩國民商法學者搭建交流平台,以促進兩國在該領域學術的發展。自成立以來,在各大學及法學院積極支持下,已經成功地在各地召開過九屆、在北京舉辦一屆研究會大會暨大型國際研討會。即第一屆由中山大學法學院承辦在廣州召開;第二屆由山東大學及法學院承辦在濟南召開;第三屆由復旦大學法學院承辦在上海召開;第四屆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承辦在武漢召開;第五屆由南京大學法學院承辦在南京召開;第六屆由東京大學社會科學研究所承辦在日本東京召開;第七屆由遼寧大學法學院承辦在瀋陽召開;第八屆由海南大學法學院承辦在海口召開;第九屆由煙台大學承辦在煙台召開;第十屆由中日民商法研究會自辦,由日本駐華大使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北京航天航空大學法學院、法律出版社等單位作後援,由中日8家大型律師事務所協辦在北京召開。此外,在第三屆和第四屆之間還曾在青島由山東大學法學院、中國海洋大學法學院、青島大學法學院共同承辦召開過題為“中日韓民法趨同道路探索”、由中日韓三國民法學者參加的大型國際研討會。
需要附帶介紹的是,中日民商法研究會所屬的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自改革開放以來與日本法學界有着廣泛深入和高層次學術交流的歷史。第一任所長張有漁在改革開放伊始邀請到了時任東京大學總長、當時被譽為日本民法第一人加藤一郎先生為團長的日本法學家代表團來研究所訪問並召開的頗具規模的座談會,由此來開了法學研究所與日本法學界交流的大幕。此後,經王家福所長、王保樹副所長等領導不斷努力,法學研究所派團派人到日本進行學術交流的次數逐年增多,法學所研究人員的論文大量被譯成日文在日本的各種在紙上發表;法學所研究人員與日本學者合作撰寫用日文在日本出版的著作更是不勝枚舉;張有漁、王叔文、王家福、劉海年、王保樹、韓幽桐、謝懷栻、梁慧星、肖賢富、夏勇、李林等服務於法學所的中國著名法學者的大名以及他們的學術成就在日本得到廣泛的認知和認可。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具有東京大學留學背景的韓幽桐研究員當年在日本用一口嫺熟而高雅的日語進行演講的場面,還經常聽到老一輩日本學者讚不絕口的回憶。 [1] 

中日民商法研究會研究內容

中日民商法研究會自成立以來,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嚴格遵循“為中日兩國民商法學者搭建交流平台,以促進兩國在該領域學術的發展”的宗旨,以中日兩國民商法學以及立法司法方面的熱點問題為中心與日方學者共同展開研究和討論。
作為具體研究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每屆研究會大會都會以當時兩國民商法學界最為熱點的問題設定一個主題,由雙方學者就主體發表各自的報告,然後展開討論。
第二,每屆研究大會盡管設定主題,但又不拘泥於主題,主題以外的高水平學術報告(包括基礎理論研究等)也會被安排在大會上發言。
第三,作為研究會研究內容的一環,我們一直鼓勵研究會成員個人、中國學者之間以及中日學者之間通過共同合作研究兩國民商法方面的基礎理論問題、翻譯名家名著,並在出版和刊載等方面為他們提供幫助。
第四,自2009年8屆(海南)大會,我們設立了中日民商法實務單元,由中日兩國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的律師(還有部分國內法官)以及日本駐華使館負責法務工作的外交官(本職為法官被派駐使館)在大會上作報告,並同學者們共同討論。
第五,最為研究會整體研究工作的內容,我們組織翻譯了著名民法學家我妻榮民法教科書《民法講義》1——8卷,總字數達500萬字。
長期以來,通過研究會成員不懈的努力基本做到了及時準確高水平地將中日兩國的最新的法學、立法、司法等方面的優秀成果介紹給對方,首先起到了中日兩國之間民商法法律信息的“直通車”的作用。作為這種“直通車”作用僅列舉最為典型的兩個例子。第一,研究會於2007年8月同東京大學聯手在日本舉辦的第6屆大會全面介紹了即將在當年10月開始實施的中國《物權法》,並在會後用日文出版了一本專題論文集;第二,針對日本債權法修改,研究會曾於第8、9、10屆就該項主題安排日方參與這項工作的主要學者以及官員(法務省民事局)到會報告,特別是在日本債權法修改草案成案公佈後,研究會就組織成員共同翻譯了該案,並在其公佈的兩個月後發表在了《中日民商法研究》第九卷。
通過這些研究和討論,一方面學習對我國法制建設有用的國外法學、立法以及司法經驗,為提升我國的法治水平服務;另一方面,將我國逐漸發展起來的法學、以及立法和司法方面的介紹到國外,以弘揚中國特色的法律文化;同時通過兩國學者面對面地討論交流。 [1] 

中日民商法研究會研究成果

中日民商法研究會十年來的主要成果如下:
1、出版《中日民商法研究》11卷(中文版)。其中,1—5卷由法律出版社2003—07年;第6卷由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7—11卷由法律出版社2008—12年;
2、組織翻譯著名民法學家我妻榮民法教科書《民法講義》1——8卷(中國法制出版社);
3、在日本出版《中國物權法を考える》(基本上是《中日民商法第7卷的日文版》由日本·商事法務研究會)於2008年出版;
4、研究會成員在中日法律法學雜誌上發表論文40餘篇。
(四)研究會成員基本構成狀況
首先,中日民商法研究會的主要成員基本都是有留日研習民商法專業背景並取得博士碩士學位,可謂是以赤誠之心為報效祖國而學成歸國的錚錚學子。他們分別服務於國內高校及研究機關,從事法學研究和教學工作,絕大多數具有高級職稱,是中日民商法比較研究見長活躍在國內民商法學界的一大批可貴的人才。
其次,中日民商法研究會得到日本著名民商法學者的積極參與。本研究會第一屆大會暨成立大會,因為有日本泰斗級學者星野英一、五十嵐請、鈴木祿彌三位教授的參加,為研究會作為高水平學術團體定位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特別是民法專業的均為日本民法學界頂尖級學者。
再次,有一些在日本留學後留在日本大學工作的中國人學者,他們活躍在日本的民商法學界,為中日民商法的交流以及中國法文化的傳播積極發揮着自己的作用。
還有,近年來,又有一大批有留日研習民商法專業背景並取得博士碩士學位後回國從事中日法律實務的律師加入進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