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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政院

鎖定
中政院:官署名。元朝置。掌皇后財賦、營建、供給及宿衞士和分地人户等事。
中文名
中政院
定    義
管理皇后事務的官署
官署名。元代置,掌皇后財賦、營建、供給及宿衞士和分地人户等事。元貞二年(1296)初置中御府,大德四年(1300)升中政院。至大四年(1311)併入典內院,皇慶二年(1313)復為中政院。設院使,正二品。下設同知、僉院、同籤、院判等官。下轄中瑞司內正司翊正司典飲局、江浙等處財賦都總管府、遼陽等處金銀鐵冶都提舉司、寶昌庫、奉宸庫、廣禧庫以及一些地方的打捕鷹坊民匠總管府及金銀場提領所多處。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