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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溝

鎖定
中心溝位於廣東省珠海市磨刀門東側的大橫琴與小橫琴島之間,東鄰澳門氹仔和路環島,東西長7公里,南北寬2公里,原屬珠海縣管轄。1970年,佛山專區決定由順德調集人力物力圍墾。至1979年,共開發5000畝養魚種蔗。面積達14平方公里,大部分為平地,最近處距澳門僅200米,離順德約130公里。該處有別於橫琴島其他地方,曾由“珠海經濟特區順德人民政府中心溝辦事處”管理,成為順德的唯一飛地。 [1] 
改革開放後,發展水產養殖,產品供出口外銷。近年與珠海市合作引進外資,全面規劃開發,成為外向型的綜合發展基地。隨着澳門經濟快速發展與CPEA的進一步落實,中心溝將迎來經濟大開發熱潮。
2010年4月8日,珠海市政府公告將收回橫琴島中心溝順德圍墾區內的全部國有土地使用權。中心溝土地使用權劃給珠海後,有關方面將以高於順德徵地價格,即每畝地價約為23萬標準,收回中心溝14平方公里的土地使用權,並以近30億元價格對其進行補償。歷經四十餘年的“飛地”爭議,終於告一段落。祝願中心溝的明天更美好!
中文名
中心溝
外文名
The central sulcus
面    積
5000 畝
東西長
7公里
中心溝歷史
1968年:珠海縣在大小橫琴島之間中心溝進行圍墾,在溝的東端填海築堤50米。但因工程艱鉅,故報請佛山地委提出合作開發。
1970年:順德縣杏壇、勒流、龍江、均安及樂從五鎮派出3200名民兵組成圍墾民兵團,把大小橫琴島填海連接起來。
1975年:中心溝圍墾工程完成,造出14平方公里土地。部份墾民在此定居,靠養魚、蝦、蟹,蠔為生。
1987年:廣東省國土廳專門下發文件確認順德縣對中心溝的永久使用權。
1994年,珠海市和順德市簽署協議,中心溝的土地行政管理權,歸珠海行使。
2001年:中心溝申請成為順德第一個通過認證的無公害水產養殖基地。
2009年:國務院正式批准實施《橫琴總體發展規劃》,將橫琴島納入珠海經濟特區範圍,對口岸設置和通關制度實行分線管理。要逐步把橫琴建設成為“一國兩制”下探索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
2010年:經廣東省國土、規劃等相關部門的協調,並報請省政府同意,由珠海市橫琴新區管委會收回順德在橫琴島中心溝順德圍墾區內的全部國有土地使用權。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