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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政協

鎖定
1956年9月,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的規定,中山市成立石岐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中山政協地方組織自此成立。政協廣東省中山市(縣,含石岐市)委員會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政協)在中山的地方委員會,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地方組織,是在全國政協指導和中共中山市委領導下進行多黨合作、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它由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組織的代表人物和無黨派民主人士等組成,按照“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對我市的大政方針和羣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政治協商,並通過建議和批評,發揮民主監督作用。 [1] 
中文名
中山市政協
地    區
中山市
成立時間
1956年9月
全    稱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中山市政協歷史沿革

中山政協地方組織從1956年石岐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產生開始,此後歷經十二屆委員會。期間,1966年5月受文化大革命衝擊,政協工作被迫停頓,直至1979年9月,根據全國政協五屆二次會議精神,政協中山縣第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恢復活動,再延續至今。 [1] 
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進入了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人民政協事業也迎來了新的發展時期,全國政協不斷制定和修訂完善關於政協的規章制度,基本形成了人民政協的制度體系,為人民政協履行職能提供了理論基礎、政策依據和制度保障,也為各地方政協組織建設提供製度依據,中山地方政協組織也逐步走向制度化、規範化。從1980年的政協中山縣第三屆委員會開始,每年一次全體委員會,每季度一次常委會議,每月一次主席會議始成為制度。1990年,中山市政協首創政協委員與市長協商座談會,政治協商工作取得重要突破。期間,中山市政協的機構、制度、履職形式不斷完善,先後修訂《政協中山市委員會全體會議工作規則》、《政協中山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規則》、《政協中山市委員會主席會議工作規則》、《政協中山市委員會秘書長會議工作規則》、《政協中山市委員會專門委員會工作規則》、《政協中山市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政協中山市委員會委員視察工作條例》、《政協中山市委員會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條例》等規章制度,為有序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提供製度保障,不斷開創政協工作的新局面。 [1] 

中山市政協所做貢獻

中山政協地方組織50多年來,在中共中山市委的領導下,堅持以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毛澤東的統一戰線思想和鄧小平關於新時期人民政協的理論,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高舉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兩面旗幟,始終堅定不移地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牢牢把握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團結帶領全市政協委員和各界人士,積極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通過政協委員全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政協委員與市長協商座談會、政協提案、委員調研視察等形式協商討論中山大政方略,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羣眾普通關心的熱點問題參政議政;充分發揮代表性強、聯繫廣泛的優勢,積極做好香港、澳門、海外華僑、華人和社會各界人士的團結聯繫工作,鞏固和壯大愛國統一戰線,發揮了其團結社會各界人士和社會主義民主渠道的作用,竭盡所能,為中山的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作出了應有貢獻。 [1] 

中山市政協人員科室

2012年1月,政協中山市第十一屆委員會成立,組成以丘樹宏為主席,韓澤生(女)、馬志剛、周信、麥建章、吳竹科、張建剛、劉傳沛、王志強為副主席以及69名常委的領導班子,共有委員358名。政協中山市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和7個委員會,辦公室下設秘書科、行政科和政工老幹科3科;7個委員會分別是提案委員會、經濟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科教衞體委員會、文化和文史資料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港澳台僑和民族宗教委員會,每個委員會下設一個綜合科。 [1] 

中山市政協未來目標

政協中山市第十一屆委員會在丘樹宏主席的帶領下,繼續秉承和發揚歷屆政協的優良傳統,不斷探索創新政協履職工作的方式、載體和方法,積極開展富有中山特色的政協工作:成立全國首個政協委員學堂,開創委員活動載體新平台;開展政協系統修身活動,成立政協委員志願者服務總隊;評選“十佳政協委員”, 增強政協委員使命感榮譽感;開展政協委員公益慈善展,打造政協“公益慈善”品牌;嘗試市民旁聽政協會議,有序擴大公民政治參與……一次次勇敢的嘗試,一個個喜人的成果,市政協正以蓬勃的朝氣,開放的襟懷、昂揚的風貌,全力以赴在創新型政治協商工作、建設型民主監督工作、務實型參政議政工作、和諧型羣眾工作、開放型港澳台僑工作、學習型自身建設工作上揚帆遠航。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