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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設計局
鎖定
- 中文名
- 中央設計局
- 成立時間
- 1940年10月1日
中央設計局簡介
1940年7月,蔣介石為推行其提出的行政三聯制——設計、執行、考核,於國民黨五屆七中全會上提出設立中央設計局及黨政工作考核委員會,均隸屬於國防最高委員會。同年10月1日,中央設計局在重慶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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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設計局主持全國政治、經濟建設計劃之設計及審核。其設計之各項計劃及預算經審議會審議後呈國防最高委員會核定,分令各主管機關施行,並由各主管機關遵照規定按期呈報實施進度。凡經國防最高委員會核定施行之計劃及預算應將全案送請黨政工作考核委員會作為考核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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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設計局設總裁1人,由國防最高委員會委員長兼任;秘書長1人,承總裁之命處理局務;副秘書長2人,協助秘書長工作。其內部機構,初甚簡單,除秘書處外,僅設審議會及設計委員會。組織大綱中所規定的預算委員會並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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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下設秘書室、調查室及3個科,分掌機要文電之撰擬,稿件審核、稽催與編譯撰述;專門人才之調查、登記、錄用,各種資料之調查蒐集和統計事項;有關文書、檔案、會議及會計、事務等事項。
1942年1月,國防最高委員會的國防工業委員會改稱國防工業設計委員會,連同其所屬之技工訓練處歸隸於中央設計局(1944年1月技工訓練處又改隸於經濟部)。國防工業設計委員會掌理國防工業建設的籌劃、促進、調整與計劃之審核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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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1月,將審議會改為非常設機構,遇有重大計劃案件時,由總裁、主管機關長官及其他有關人員組織之。設計委員會則擴充為6組:第一組,審擬內政、軍事、邊疆等事項;第二組,審擬財政、金融、糧政、貿易等事項;第三組,審擬工業、礦業、交通等事項;第四組,審擬農林畜牧、地政、水利等事項;第五組,審擬教育、文化、衞生、社會行政等事項;第六組,審擬外交、僑務與國際關係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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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設計局組織機構
1944年春,該局為適應工作發展,內部機構進行改組。除仍設總裁、秘書長、副秘書長外,設有審議會、設計委員會議、政治計劃委員會、經濟計劃委員會、預算委員會以及秘書處、調查研究處、外籍顧問辦公室、計劃平衡組、區域平衡組等機構。其組織與職掌如下:
審議會:是該局的最高審議機關,設審議員7-11人,由總裁遴派。開會時由總裁主席,必要時得指定有關人員列席。其審議事項有:關於政治、經濟之重要政策;各種總計劃或重要方案及其預算;國防最高委員會或該局總裁交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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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計劃委員會:由總裁指派該局設計委員若干人組織之。設常務委員3-5人,由總裁就委員中指定,內以1人為主席。每月開會一次,該局秘書長、副秘書長得隨時出席,經濟委員會委員於必要時得邀請列席。該會職掌政治建設各項政策之擬訂,本會各組計劃之審核,國際政治合作之計劃及其他交議事項。會內分設9組,分別主管有關之設計。每組各有一召集人。這9個組是:政制組(政治制度及行政效率)、軍事組(國防及建軍)、財政組(國家財政及自治財政)、教育文化組(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科學研究與出版事業)、社會組(社會組織、社會福利與社會運動)、土地組(地權、地價、地籍及市地、農地之使用與分配)、衞生組(保健、醫藥)、國際關係組(國際關係及國防事件之研究)和特種計劃組(動員、復員及僑務、邊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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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計劃委員會:其組織與政治計劃委員會相似。會內設13組,分別主管有關工業經濟之設計。它們是:工業組(重工業與輕工業)、礦冶組(金屬礦冶及非金屬礦冶)、農業組(農業之產製、運銷及林木、水產)、貿易組(對外貿易、國內貿易)、資金組(內外資金之籌集與支配)、貨幣銀行組(貨幣制度、銀行制度)、水利組(灌溉工程及河川疏浚)、交通組(路、航、郵、電)、公共工程組(都市計劃、鄉村建築、公用事業工程及公共建築)、動力組(煤、油、水電等動力)、人力組(人力之管制、使用及其組織訓練)、組織管理組(經濟事業之組織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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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委員會:其職掌為審議建設計劃中性質特殊之預算,並可將其提交國防最高委員會核定。設委員9-15人,由總裁遴派,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長、財政部長、財政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國民政府主計長及中央設計局秘書長為當然常務委員。開會時由總裁主席,總裁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常務委員1人代理;開會時得請有關機關長官列席,有必要時並可由該局指定負責設計人員列席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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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設處長1人,下置秘書室、第一組、第二組和人事室,分掌文書、事務、會計、編審、會議和人事事項。1944年11月起,人事室直屬秘書長。1945年10月,第一組、第二組及秘書室裁撤,所屬文書、會計、事務、議事和編審各科直屬秘書處,秘書和助理秘書派在秘書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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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設計局後續發展
東北調查委員會於1944年7月7日成立,1945年12月底結束。其任務為:蒐集有關東北之資料,調查東北實況,研究有關東北問題的意見與方案。該會設主任委員1人,由沈鴻烈擔任。委員35人,由總裁派任;駐會委員7人,由主任委員就委員中選任,常川駐會辦公。專任專門委員、專員各7人,由主任委員遴選請派。另設幹事、助理幹事及錄事各若干人。委員會議每兩月舉行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會內設研究和秘書兩室,專員與專門委員分配在二室工作。研究室掌理各項資料之調查、蒐集與整理編纂;關於收復東北各項工作之設計與研究;有關該會之調查與設計等工作。秘書室掌理該會文書、事務、人事、會議與交際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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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調查委員會於1944年4月17日成立,1945年10月底結束。其任務為:蒐集有關台灣之資料,調查台灣之實際狀況,研究有關台灣問題之意見及方案,編輯有關台灣之資料刊物。該會設主任委員1人,由陳儀擔任。委員7-11人,由總裁派任。設駐會委員2-3人,由主任委員就委員中指定,常川駐會辦公。設專任專門委員、專員各4-5人,由主任委員遴選請派。另設幹事、助理幹事及錄事各若干人。委員會議每兩個月舉行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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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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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四)中央設計局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引用日期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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