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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

鎖定
中央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是指將中央企業在計劃經濟特定歷史條件下舉辦的與企業生產經營沒有直接關係的社會公益及生活後勤服務單位移交地方管理的行為。 [1] 
中文名
中央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
實施範圍
包括普通中小學和公檢法
中央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是指將中央企業在計劃經濟特定歷史條件下舉辦的與企業生產經營沒有直接關係的社會公益及生活後勤服務單位移交地方管理的行為。目前,中央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的實施範圍包括普通中小學和公檢法,所需補助經費主要由中央財政採取轉移支付方式解決。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