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中國(杭州)詩酒文化高峯論壇

鎖定
於2011年11月11,來自全國的代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杭州召開大會,正式宣佈成立中國詩酒文化高峯論壇。旨在用最濃縮的三天時間激盪並沉澱出最厚重的中國詩酒文化最新的思想精髓,為未來中國詩酒文化的發展揭開新的篇章。
中文名
中國(杭州)詩酒文化高峯論壇
類    別
論壇
地    點
杭州
類    型
詩酒文化
正文
中國詩酒文化高峯論壇章程
前言
2011年11月11,來自全國的代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杭州召開大會,正式宣佈成立中國詩酒文化高峯論壇。
本章程根據《中國詩酒文化高峯論壇宣言》和《中國詩酒文化高峯論壇章程指導原則》確立的精神制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本組織的名稱為“中國詩酒文化高峯論壇”(以下簡稱“論壇”)(英文名稱為Chinese Poem Culture Forum Articles, 縮寫CPCFA)。
第二條 性質
論壇為非官方、非營利性、定期、不定址的國際民間組織。
第三條宗旨
弘揚中國詩酒文化,推動詩酒文化的繁榮進步,加強國際詩酒文化交流於合作。通過論壇與文學界、商界及學術界建立的工作網絡為會員與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日益擴大的經濟合作提供服務。
第四條法律管轄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香港基本法,尊重當地的社會道德習俗。
第五條會址
中國詩酒文化高峯論壇總部的永久所在地設在杭州蕭山。論壇的註冊地址為中國香港。
第二章業 務範圍
第六條 業務範圍
論壇的業務範圍包括:
1、舉辦詩酒年會和中國或國際詩酒會或詩酒節;
2、評選優秀中外詩酒文化作品和編輯出版詩酒文化叢書;
3、推動中國詩酒文化與酒業單位的共同發展;
4、通過論壇建立的工作網絡,增進各文化單位、個人和酒業企業間的聯繫;
5、創建和成為具有影響力的研究及培訓機構,為成員單位提供先進的文化理念和管理經驗。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會員類別
1、論壇設正式會員和非正式會員。
發起會員、榮譽會員、鑽石會員和白金會員為正式會員;普通會員和臨時會員為非正式會員。
2、發起會員係指參加論壇所有創建活動,包括決策過程的知名人士和非營利機構;
3、榮譽會員係指為論壇的創建和發展作出重要和實質性貢獻的個人、企業和組織;榮譽會員不超過5名;
4、鑽石會員和白金會員係指參加論壇所有活動包括決策過程、且其申請已經被批准的個人、企業和組織;
5、普通會員係指以出席、觀摩論壇年會以及其他活動為目的、且其申請已經被批准的個人、企業和組織。
6、 臨時會員係指一次性繳費出席、觀摩論壇年會及其他業務活動、且其申請已經被批准的個人、企業和組織。
第八條 會員條件
1、有加入論壇的意願;
2、同意遵守論壇章程;
3、在詩酒文化領域內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4、願意履行論壇會員義務。
第九條 加 入
申請人按照論壇規定的程序,提交書面申請,由論壇有關機構審核批准。
第十條 會員權利
(一)正式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論壇會員大會發言權、表決權以及理事會理事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對論壇年會及其他活動議題的建議權;
3、參加論壇年會;
4、優先獲得論壇提供的信息,並經授權,使用論壇網站的信息數據庫;
5、通過論壇建立的工作網絡尋求商機;
6、委託論壇就其所關心的問題舉辦專題研討會;
7、委託論壇推薦或培訓人才;
8、優先享有論壇舉辦各類活動的承辦權或贊助權;
9、經授權享有“中國詩酒文化論壇會員”的冠名權;
10、享有論壇理事會賦予的其它權利。
正式會員要享受(6)至(10)條的權利,論壇將收取適當費用。
(二)普通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出席論壇年會;
2、獲得論壇提供的信息,並經授權,使用論壇網站的信息數據庫;
3、通過論壇建立的工作網絡尋求商機;
4、優先參加論壇舉辦的有關商務活動;
5、委託論壇推薦或培訓人才;
6、享有論壇理事會賦予的其它權利。
(三)臨時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 一次性出席、觀摩論壇年會或其他活動;
2、 享有論壇制定的與當次活動有關的待遇。
第十一條 會員義務
會員義務包括:
1、遵守並執行論壇決議;
2、遵守論壇章程及有關規定;
3、按時參加會員大會及論壇相關活動;
4、保護論壇合法利益;
5、依據論壇有關規定交納會員費;
6、論壇理事會規定的其它相關義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
1. 會員有權利退會;
2. 會員決定退出論壇時,應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論壇秘書長。一旦接到秘書處書面確認,其會員資格即被視為終止。
3. 會員退會程序按會員招募細則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會員資格終止
任何會員有違法行為、或與論壇失去聯繫兩年以上,秘書處報經理事會同意有權終止其會員資格,但應事前通知該會員,該會員有權要求舉行聽證會。
第四章 組織機構與官員任免
第十四條組織機構
論壇的主要組織機構如下:
1、論壇會員代表大會;
2、理事會;
3、秘書處;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
(一)會員代表大會為論壇的最高權力機構,每年舉行一次。會員代表大會由論壇秘書處負責籌備,有關會議事宜應提前通知所有會員。
(二)因不可抗力未能將召開會議的通知送達某一或某些會員的,或某一或某些會員因故未能參加會員大會,在符合法定人數的情況 下,不影響會員代表大會的進程。
(三)會員大會的權力:
1、審議通過論壇章程或章程修改議案;
2、選舉理事會理事;
3、通過由秘書處提交併經理事會審議的年度工作報告;
4、討論會議議程中規定的其它事項;
5、討論由正式會員代表提出的其它書面動議,該動議應由至少四分之一正式會員代表簽署,並在會前兩個星期提交論壇秘書處。
(四)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由參加大會的全體正式會員代表簡單多數通過。
(五)會員代表大會主席由理事長擔任。如果理事長不能出席,應委託副理事長或一位其他理事代替其行使職責。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人數確定及投票
出席會員代表大會的人數由秘書處根據會員人數及當年會議地點規模提出,報論壇主席決定。
所有正式會員在會員大會或會員大會特別會議上均有投票權。 投票採取舉手表決的方式,或經至少三名正式會員或一名理事會成員的要求採取不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根據會員大會所制訂的有關規則,允許會員指定代表進行投票。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特別會議
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論壇主席有權召開理事會特別會議,討論決定不能延至下屆會員大會處理的有關緊急事項。
第十八 條論壇理事會
1、理事會為會員大會的最高執行機構,向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2、理事會理事由論壇正式會員在會員代表大會上以簡單多數通過方式產生
3、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會議,與會員代表大會同期在論壇會議所在地舉行。
4、經三名以上理事提議,多數理事同意,理事長可應召開理事會特別會議。
第十九條 理事會組成
1、論壇理事會由三十五名理事組成,第一屆理事會的任期為5年,此後的理事會每屆任期3年。理事可連選連任,但任期不超過兩屆。 理事會的選舉,應考慮保持論壇政策方向和願景實施的連續性。論壇可以設名譽主席。
2、論壇秘書長和發起人首席代表為理事會當然理事;
3、理事會理事人數經會員代表大會批准後可進行增減。
第二十條 理事長和副理事長
1、 理事會設理事長1人和副理事長12人;
2、 理事長和副理事長由出席理事會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選舉通過產生;
3、 秘書長由發起人擔任,第一副秘書長由發起人首席代表擔任;
4、第一屆理事長及副理事長任期為五年,可連選連任。以後的理事會任期為3年。
5、如若理事長因故無法擔任其職務,副理事長應擔任代理理事長,直至下一次理事會會議;該會議選舉出的理事長之任期應為前任理事長餘下之任期。
第二十一條 論壇理事會的職責
理事會的職責包括:
1、對整個論壇的活動監督和管理;
2、審議由秘書處向會員大會提交的論壇年度工作報告;
3、任命論壇副秘書長;
4、審議論壇章程修改議案;
5、批准論壇重大的規章制度;
6、決定會員大會的召開,並審議通過會員大會議程;
7、會員大會授權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決議的產生
除本章程和有關規則另有規定外,理事會決議由出席理事會會議的全體理事以簡單多數通過並生效。每個理事有一個投票權。
理事會也可採取非會議形式對論壇重大問題或緊急事項做出決議。
第二十三條 理事長職責
理事長職責應為:
1、主持理事會會議和會員大會;
2、監督有助於實現論壇宗旨、促進論壇利益的中、長期計劃和項目的制定;
3、經理事會授權,可代表論壇簽署非協議性的、非約束性的和非行政性的往來文書和函件
4、向會員大會報告理事會的工作;
5、行使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四條 副理事長職責
1、 協助理事長行使職責;
2、 在理事長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按排名先後代為行使理事長職責;
3、 支持和指導論壇及秘書處的日常事務;
4、 行使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五條 秘書處
秘書處為論壇常設執行機構,其職責如下:
1、負責論壇所有會議的籌備
2、執行會員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3、準備論壇年度工作報告,提交理事會審議;
4、負責論壇資金籌措和運作;
5、負責起草或修改論壇的規章制度,並報理事會批准;
6、負責會員入會、退會、日常聯絡等相關服務;
7、負責理事會委託的其它事務;
8、協助理事長履行其職責。
第二十六條 秘書長
秘書長為論壇的首席執行官並領導秘書處。其職責如下:
1、負責論壇的日常事務,對外代表論壇;
2、負責主持除論壇會員大會及理事會會議之外的論壇所有會議;
3、執行理事會批准的規章制度;
4、聘用、提拔及解聘秘書處職員;
5、提出調整秘書處職能部門或論壇辦事處的議案,報理事會審議批准;
6、負責執行理事會委託或授權的其它事務。
第二十七條 副秘書長
經理事會決定,論壇設副秘書長若干名。副秘書長可由秘書長提名,並由理事會任免。如其他理事提名副秘書長,在提交理事會批准之前,應得到秘書長同意。副秘書長任期三年,經理事會批准可延任。
副秘書長職責如下:
1、協助秘書長處理有關日常事務;
2、在秘書長無法履行其職責時,代為行使秘書長職責;
3、受秘書長委託或授權處理其它事務。
第二十八條 秘書長、副秘書長職務終止
秘書長和副秘書長在下列情況下終止職務:
1、提前三個月向理事長提出書面辭呈;
2、理事會會議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過免職決議,在此情況下,其有權要求舉行聽證會;
3、無法履行其職務;
4、受到刑事處分。
第五章 資產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 條論壇經費來源
1、會員費;
2、參會費;
3、捐款,資助;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經費的使用
論壇所有的經費應用於實現論壇宗旨,且在本章程規定的範圍內使用。
第六章 論壇解散
第三十一條 解散程序
論壇的解散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論壇解散議案在經理事會審議後,提交論壇會員大會;
2、會員大會根據上述議案,做出解散論壇的決議;
3、解散論壇的決議須通知註冊機關。
論壇在解散之前,應根據國際慣例和相關法律法規設立清算委員會,對論壇資產及債務進行清理。
論壇資產在償付債務和按有關規定退還會員費後,如有剩餘,則應在註冊機關的監督下,捐予或用於發展與本論壇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解釋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論壇理事會。
第三十三條 生效
本章程自2011年 11月11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杭州市召開的論壇會員代表大會上通過生效。
首屆組織機構:
名譽主席:陳琪林子
主席:陸妙根
秘書長:張俊
副秘書長:靜川鄧銀祥
中國詩酒文化高峯論壇宣言
2011年金秋時節,我們聚首中國浙江省杭州市西子湖邊,錢塘江畔,審視詩酒文化與中國酒業發展面臨的挑戰,認識到詩酒文化與酒業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的重要性。
為此,我們鄭重宣示:
中國詩酒文化高峯論壇,受以下前景、使命和戰略的指導:
前景
力爭將中國詩酒文化高峯論壇辦成高水準論壇,通過詩酒文化活動向企業注入文化元素,推進酒類更高發展目標的實現。
使命
為達致以上前景,論壇將努力:
為會員單位和會員提供一個相互交流的對話平台,以增進聯繫,推動建立夥伴關係。
賦予企業高品位的詩酒文化,增強酒的文化內涵,強化文化概念,以企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繁榮詩酒文化,開創詩酒文化的春天
戰略
為完成以上使命,論壇將採行以下戰略:
1. 經常性地舉辦各種會議,如論壇大會,研討會、座談會和講座,討論詩酒文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2.激發企業詩酒文化建設的主動性,以促進和強化企業與消費者的夥伴關係。3.把握詩酒文化影響企業的發展趨勢。4.發佈相關信息,揭示和彰顯詩酒文化帶來的新的發展機遇。5.獨立併合作開展有助於實現論壇宗旨的各類研究活動。
2. 我們堅信中國詩酒文化高峯論壇將為建設一個更加繁榮的詩酒文化和諧發展目標做出重要的貢獻。
2011年11月11日於中國浙江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