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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

鎖定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Music Copyright Society of China,MCSC,簡稱“音著協”)成立於1992年12月17日,是由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領導,國家版權局中國音樂家協會共同發起成立的中國(除港澳台地區外)的音樂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專門維護作曲者、作詞者和其他音樂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非營利性機構。 [2] 
截至2022年底,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在中國國內會員總數達12079人,包括作曲者、作詞者、繼承人以及其他合法擁有音樂著作權的個人及團體;據2023年8月協會官網數據,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下設9個職能部門。 [2] 
中文名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
外文名
Music Copyright Society of China
簡    稱
MCSC、音著協
主管單位
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
登記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屬    性
非營利性機構
社團地址
北京市東城區東單三條33號京紡大廈五層
成立時間
1992年12月17日
現任領導
主席:雷蕾
總幹事:劉平
社會信用代碼
51100000500012745Q
法定代表人
趙季平
性    質
社會團體 [17]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發展歷史

1992年12月17日,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成立。
1994年5月,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加入了國際作者和作曲者協會聯合會(CISAC)。 [2] 
2006年8月30日,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第三屆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在協會總部召開。 [5] 
2007年6月,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成為國際影畫樂曲複製權協理聯會(BIEM)成員。 [2] 
2008年7月1日,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第三屆常務理事會第四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4] 
2009年3月,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被批准成為國際標準音樂作品編碼(ISWC)在中國(除港澳台地區外)的代理機構。 [2] 
2010年9月21日,中國中央電視台與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音樂付酬簽約儀式在北京舉行。 [3] 
2012年10月,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加入國際複製權聯合會(IFRRO)。 [2] 
2021年9月10日,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聲明對受疫情影響造成相關企業暫停營業的地區,將根據場所實際情況科學制定版權許可使用費減免政策。 [1]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組織體系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機構設置

  • 權力機構
協會權力機構是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人數不得低於51人。會員大會由理事會負責召集。理事會應當於會員大會召開60日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和擬審議事項予以公告;出席會員大會的會員,應當於會議召開前30日報名。報名出席會員大會的會員少於該章程規定的最低人數時,理事會應當將會員大會報名情況予以公告,會員可以於會議召開5日前補充報名,並由全部報名出席會員大會的會員舉行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責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制定和修改使用費收取標準;
3、制定和修改使用費轉付方法;
4、選舉和罷免理事;
5、選舉和罷免名譽主席、主席、副主席;
6、審議批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7、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8、決定使用費轉付方案和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提取管理費的比例;
9、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經10%以上會員或者理事會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員大會。根據實際情況也可採用通訊形式。會員大會所做出的決議,須經到會的會員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6] 
  • 領導機構
協會領導機構組成如下:
1、名譽主席若干人;
2、主席1人,副主席2至3人;
3、理事會:由作曲者、作詞者、音樂出版者和國家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的代表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
4、常務理事會:由主席、副主席和理事若干人組成;
5、總幹事1人:總幹事為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成員。副總幹事若干人。副總幹事為理事會成員。
  • 執行機構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該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會成員不得低於9人。理事會任期為4年,任期屆滿應當進行換屆選舉。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理事會職責是:
1、監督會員大會決議的執行;
2、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3、批准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批准協會與外國同類機構的協議;
5、批准派出機構的設立;
6、選舉常務理事會;
7、任命總幹事、副總幹事;
8、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1/2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理事會休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履行其職責。常務理事會的工作由主席、副主席主持。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的形式召開。
常務理事會須有1/2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 總幹事
總幹事在常務理事會領導下主持協會的日常工作。
總幹事的職責是:
1、負責會員大會和理事會決議的具體執行;
2、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3、制定協會執行機構的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
4、決定協會執行機構工作的日常事項;
5、決定協會執行機構的組織和人員設置;
6、提名副總幹事。 [6] 
  • 組織機構
據2023年8月協會官網數據,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下設9個職能部門。 [2] 
組織機構 組織機構 [7]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組織會員

截至2022年底,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在中國國內會員總數達12079人,包括作曲者、作詞者、繼承人以及其他合法擁有音樂著作權的個人及團體。 [2] 
  • 入會條件
協會實行會員制。凡中國音樂著作權人,包括作曲者、作詞者、音樂出版者和其他權利人,通過與協會簽訂《音樂著作權合同》,都可以成為協會會員。
凡中國音樂著作權人,有一首音樂作品公開發表,申請加入該協會的,可以成為協會會員。 [6] 
  • 會員的權利
會員享有的權利:
1、會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該協會的活動;
3、對該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4、參加協會的著作權使用費的分配;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6、參加協會舉辦的獎勵活動和享受協會提供的福利。 [6] 
  • 會員的義務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協會章程,服從協會領導機構做出的決定;
2、維護該協會合法權益;
3、將全部現有和今後創作的作品向協會登記;
4、向該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6] 
  • 退會及其他説明
會員有退會自由,退會申請須採用書面形式提交協會,會員有權通過書面形式終止該合同,收回授予甲方管理的權利,但在協會收到書面通知一年後生效。終止合同生效後,經登記即撤銷會員資格。
為集體管理的目的,對未加入協會的音樂著作權人,該協會也為其收取著作權使用費並向其分配。 [6]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業務基金

  • 業務範圍
1、為集體管理的目的進行音樂作品的登記和有關信息的收集;
2、就該協會管理的音樂作品的使用與使用者簽訂合同;
3、就該協會管理的音樂作品的使用向使用者發放許可證;
4、就該協會管理的音樂作品的使用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費;
5、向音樂著作權人分配報酬;
6、為集體管理的目的與音樂作品的使用者協商使用費的標準;
7、對侵犯該協會管理的音樂著作權的行為向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處罰或提起法律訴訟及仲裁等;
8、促進中國大陸地區音樂作品在中國大陸地區以外受到保護以及外國(地區)音樂作品在中國大陸地區受到保護,併為此目的與外國(地區)同類機構簽訂相互代理協議;
9、發展與音樂作品使用者合作關係,促進音樂著作權保護水平的不斷提高,並積極向國家立法機關和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建議;
10、增進音樂著作權人對著作權保護的瞭解,為音樂著作權人提供有關的諮詢和法律服務;
11、促進音樂創作條件的改善併為此目的開展與音樂著作權人有關的獎勵和福利項目;
12、開展其他與協會宗旨一致的活動。上述活動,均以協會的名義進行。 [6] 
  • 適用情況
協會對音樂著作權的管理,適用於下列情況:
1、使用音樂作品進行公開表演;
2、使用音樂作品進行公開廣播;
3、使用音樂作品製作、複製、發行錄音錄像製品;
4、使用音樂作品製作廣播電視節目;
5、以攝製電影或者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將音樂作品固定在載體上;
6、以信息網絡傳播的方式向公眾提供音樂作品;
7、其他適合集體管理的對音樂作品的使用。
協會可視工作需要設立派出機構。 [6] 
  • 基金來源
協會將設立公益性基金用於會員福利及音樂文化的發展。
基金來源:
1、管理費;
2、不盡的分配款;
3、其他。 [6] 
  • 基金用途
基金目的及用途 :
1、資助會員創作及生活;
2、獎勵;
3、著作權維權宣傳;
4、促進音樂文化的發展;
5、其他。
基金、福利具體管理辦法由理事會另行規定。 [6]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建設成就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會議交流

2023年2月22日,由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與日本遠藤實歌謠音樂振興財團共同主辦、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和日本數字好萊塢大學提供支持的“第九屆中日音樂著作權研討會”召開。該次研討會通過中日兩地“線下+線上”的方式舉辦,主要圍繞“新冠疫情對文化內容產業的影響—以音樂為中心”展開。 [9] 
2023年4月22日,由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主辦的“視聽作品詞曲作者著作權保護國際研討會”在北京廣播大廈酒店開幕。該次國際研討會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設置開幕式、主題演講、圓桌對話等環節。從理論與實踐角度共同探討視聽作品中詞曲作者的權利保障及實現方式,以期為中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的進一步修訂完善提供助力,促進中國音樂產業、視聽產業的繁榮發展。 [8] 
2023年6月8日,由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和澳門作曲家、作家及出版社協會共同主辦的第一屆粵港澳大灣區音樂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高峯論壇在深圳舉辦。該屆論壇主題為“音樂創作、著作權集體管理與文化產業發展”,以“現場+直播”方式進行,共分開幕式、簽約儀式和圓桌討論三個環節。 [10] 
現場部分嘉賓合影 現場部分嘉賓合影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期刊資源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年報》是由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編輯出版的年刊,每年出版一期。 [11]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會訊》是由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編輯出版的內部刊物。 [12]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年報》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年報》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會訊》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會訊》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榮譽表彰

2018年10月19日,榮獲“中國版權金獎”管理獎。 [13]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人才培養

  • 維權行動
2008年2月27日,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與北京源泉知識產權代理公司宣佈,正式啓動針對百度音樂服務的打擊盜版維權行動。 [14]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文化傳統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形象標識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會標中有協會英文名稱的縮寫MCSC。中心為五線譜高音譜號,代表協會的音樂屬性。周邊分作三段,分別代表作詞者、作曲者和出版者。整體效果完整統一,內容源出西洋,但以中國古代秦漢瓦當浮雕的紋樣處理,兼有中式印章風格。 [15] 
協會會標 協會會標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協會宗旨

協會的宗旨是保護音樂著作權,維護音樂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推動音樂創作和使用,促進中國大陸地區音樂的繁榮。 [6]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現任領導

職務
名單
主席
雷蕾
副主席
李海鷹、宋小明、劉平、費安玲
總幹事
劉平 [1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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