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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開發區協會
鎖定
中國開發區協會(China Association of Development Zones,英文縮寫CADZ)1993年9月經國務院特區辦和民政部批准成立。本會的登記管理機關為民政部,黨建工作機構為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業務指導部門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本會是由國家批准的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保税區、邊境經濟合作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批准的開發區、工業園區(以下簡稱開發區)以及相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自願組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溝通我國開發區與政府部門的紐帶和橋樑,是區域間信息交流的平台,是加強國際合作的渠道。協會現有會員842家,包括單位會員、團體會員、企業會員。其中團體會員23家。(各省市開發區協會覆蓋全國1500多家的各類開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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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第一屆理事會自1994年12月至1999年12月;第二屆理事會自1999年12月至2002年12月;第三屆理事會自2002年12月至2008年2月;第四屆理事會自2008年2月至2012年12月;第五屆理事會2012年12月。
- 中文名
- 中國開發區協會
- 外文名
- China Association of Development Zones
- 類 型
- 社團組織
- 地 點
- 北京市
中國開發區協會協會宗旨、發展目標
宗旨: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部署,秉承“務實、創新、誠信、開放、協作”的發展理念,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努力提升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能力,積極宣傳開發區發展經驗,深入研討開發區發展問題,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促進開發區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推動開發區高質量發展。
本協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
發展目標:以“四個服務”(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羣眾、服務行業)為目標,主動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發揮行業協會自律功能,構建社會治理新格局,着力提高運行能力,着力構建開發區服務平台,發揮開發區間、開發區與政府、社會間的“橋樑紐帶”作用;以規範運作為保障,聚焦品牌建設和數字賦能,全面構建科學、創新、務實的組織架構和服務體系,開展專業化、差異化、個性化特色服務,努力把協會建設成為具有國際視野、國家意識、行業引領和更大凝聚力、公信力、影響力的全國性一流社團組織。
中國開發區協會業務範圍
中國開發區協會作為全國性社會組織,經過近30年的實踐與發展,形成了科學規範的管理體制、順暢有效的運行機制、凝聚共識的內部文化、專業擔當的執行團隊,具備較強的研究諮詢能力、資源整合能力和專業服務能力,在政策研究、規劃諮詢、信息資訊、投資促進、人才培訓、會議展覽、文化創意、投融資支持、國際交流等方面獨具特色。
1.承擔國家相關部門委託的有關工作,為政府加強宏觀管理提出諮詢建議,為國內外政府機構及開發區主管部門提供戰略研究服務;
2.組織經驗交流和理論探討,研究中國開發區在發展和管理中的理論性、政策性問題,瞭解各開發區的訴求、意見和建議,向有關部門反映並爭取政策支持;
3.為開發區的總體發展規劃,空間、產業、環境、投融資等專項規劃,管理運行、政策設計等方面提供研究諮詢服務,為開發區企業提供相關領域的發展研究諮詢服務,組織開展橫向合作課題研究;組織相關團體標準的編制、發佈、宣貫、推廣、應用和建設工作;
4.為會員單位及境內外園區、企業提供關於投資促進、項目對接、展覽會議、投融資等服務,關注開發區發展新變化、瞭解開發區發展新需求,圍繞開發區改革創新、轉型升級、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搭建項目、信息、資金、技術、人才等多要素集聚的專業化投資促進平台;
5.增進開發區間的相互瞭解和多方面信息交流,以雜誌、年鑑、網站、微信公眾號的兩刊兩網平台打造我國各類經濟功能區的信息彙集地,傳播中國開發區經驗,講述中國開發區故事,研判中國開發區趨勢,做好信息集成服務,宣傳開發區的成就,促進開發區健康發展;
6.組織開發區主題論壇,年會交流活動;把握新時期開發區發展新動向,立足問題導向、需求導向、效果導向,開展開發區管理運營、深化改革、產業轉型、創新創業、規劃建設、企業培育等培訓課程,搭建開發區全國性學習平台,為開發區專業管理人才培養戰略賦能;
7.推動開發區的國際交流工作,同相關的自由貿易區、出口加工區、邊境經濟合作區、工業園區等國際組織建立友好合作關係,積極開展交流活動,以多種形式促進經濟、貿易、科技、人才開發等方面的合作;
8.提升宣傳好中國開發區品牌形象,與各級媒體合作全面展示中國開發區的建設成效、最新動態、充分反映開發區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9.為開發區提供圍繞智慧發展、數據分析、政策訊息、地方巡診等方面的個性化定製服務;
10.開展會員單位要求的其他服務。
中國開發區協會協會領導
會 長:
副會長:王磊(駐會)
秘書長:
副秘書長: 曾召賀
副秘書長: 孫杰
中國開發區協會內設機構
- 綜合部
- 投資促進部
- 宣傳信息部
- 培訓部
- 研究諮詢部
- 北京大有希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 北京大有希望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 京津冀(北京)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有限公司
- 北京凱協賓館有限公司
中國開發區協會分支機構
- 邊境經濟合作區分會
- 智慧開發區建設專業委員會
- 陸港分會
- 投融資專業委員會
- 平台經濟專業委員會
- 科技創新專業委員會
- 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專業委員會
- 幹細胞和生物醫藥產業發展專業委員會
- 公共資源交易專業委員會
- 園區產業發展專業委員會
- 綠色發展專業委員會
- 數字經濟專業委員會
- 服務貿易專業委員會
- 汽車產業專業委員會
- 商業秘密保護專業委員會
中國開發區協會協會章程
中國開發區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中國開發區協會。英文譯名:China Association of Development Zones(縮寫 CADZ)。本協會是由國家批准的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保税區、邊境經濟合作區等經濟功能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批准的開發區、工業園區(以下簡稱開發區)以及相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自願組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溝通我國開發區與政府部門的紐帶和橋樑,是區域間信息交流的平台,是加強國際合作的渠道,具有社團法人資格。
第二條 本協會的宗旨: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部署,秉承“務實、創新、誠信、開放、協作”的發展理念,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努力提升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能力,積極宣傳開發區發展經驗,深入研討開發區發展問題,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促進開發區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推動開發區高質量發展。
本協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
第三條 本協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本協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民政部,黨建領導機關是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
本協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黨建領導機關、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四條 本協會負責人包括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
第五條 本協會的住所設在北京市。
本協會的網址:http://www.cadz.org.cn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1、增進開發區之間的相互瞭解和多方面的信息交流,宣傳開發區的成就,促進開發區健康發展;
2、組織經驗交流和理論探討,研究中國開發區在發展和管理中的理論性、政策性問題,瞭解各開發區的意見和建議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3、推動開發區的國際交流工作,同相關的自由貿易區、出口加工區、工業園區等國際組織建立友好合作關係,積極開展交流活動,雙方以多種形式促進經濟、貿易、科技、人才開發等方面的合作;
4、為會員單位提供包括投資促進、人才培訓、信息服務、研究諮詢、商務合作、展覽會議、文化創意等方面的服務;
5、編輯、出版、發行開發區會刊、雜誌和年鑑等出版物;
6、承擔國家相關部門委託的有關工作,開展會員單位要求的其他服務。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1、單位會員:經國家批准的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税區、邊境經濟合作區和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開發區或工業園區,以及開發區內的企事業單位;
2、團體會員:經民政部門批准的地方各類開發區(園區)協會,以及與開發區工作有關的學會、研究會、協會;
3、個人會員:熱心我國開發區事業的國內專家、學者及有關人士。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協會的章程;
2、有加入協會的意願;
3、單位會員在當地經濟發展中要具有一定的影響,個人會員在開發區研究中要有一定的成就。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1、提出入會書面申請書;
2、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3、由理事會授權協會秘書處辦理入會登記手續並頒發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3、優先享受協會提供的各項服務,優先獲得協會提供的刊物及相關信息資料;
4、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2、維護協會聲譽和合法權益,維護會員的共同利益;
3、完成協會委託辦理的事項,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4、按規定交納會費;
5、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及信息;
6、對協會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秘書處,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連續2年不履行義務,視為自動退會。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由秘書處在會員登記冊上除名,收回會員證。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組織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制訂和修改章程;
2、選舉和罷免理事;
3、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4、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5、決定終止事宜;
6、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黨建領導機關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3、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6、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註銷,並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7、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8、決定名譽職務的設立及人選;
9、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10、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本章程第十八條第1、3、5、6、7、8、9項的職權。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的影響;
3、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週歲,秘書長為專職;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行政處罰的;
6、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並經登記管理機關審查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並經登記管理機關審查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會長為協會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2、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2、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對本協會各機構人員進行考核。
第二十九條 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參與協會重大事項的商議和決定;當會長暫時不能履行職能時,根據會長指定代行會長職權。
第三十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在會長領導下主持開展協會的日常活動;
2、組織制訂和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3、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4、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5、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6、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1、會費;
2、捐贈;
3、政府資助;
4、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和服務的收入;
5、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財務由協會秘書處負責管理,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黨建領導機關審查,經同意,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後,報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手續。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終止前,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經民政部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黨建領導機關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經2012年12月8日第五屆(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中國開發區協會所獲榮譽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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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參考材料1 .中國開發區網[引用日期2016-11-25]
- 2. 協會章程 .中國開發區網.2020-08-19[引用日期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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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國開發區協會第五屆理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圓滿召開 .中國開發區網.2021-12-23[引用日期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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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中國開發區協會簡介 .中國開發區網.2023-05-04[引用日期2023-05-04]
- 10. 協會領導 .中國開發區網.2023-05-04[引用日期2023-05-04]
- 11. 協會領導副秘書長 .中國開發區網.2023-05-04[引用日期2023-05-04]
- 12. 協會領導副秘書長 .中國開發區網.2023-05-04[引用日期2023-05-04]
- 13. 協會領導 .中國開發區網.2023-05-04[引用日期2023-05-04]
- 14. 協會領導副秘書長 .中國開發區網.2023-05-04[引用日期2023-05-04]
- 15. 協會領導副秘書長 .中國開發區網.2023-05-04[引用日期2023-05-04]
- 16. 內設機構 .中國開發區網.2023-05-04[引用日期2023-05-04]
- 17. 分支機構 .中國開發區網.2023-05-04[引用日期2023-05-04]
- 18. 協會領導 .中國開發區網.2023-05-04[引用日期2023-06-06]
- 19. 協會領導 .中國開發區網.2022-09-23[引用日期2023-06-06]
- 20. 協會領導 .中國開發區網.2022-09-23[引用日期2023-06-06]
- 21. 協會領導 .中國開發區網.2023-05-26[引用日期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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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全國性社會團體成立、註銷和變更登記公告 .中國社會組織動態[引用日期2023-07-03]
- 24. 2019年度全國性社會組織評估等級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引用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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