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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

鎖定
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是國民黨政府與美國政府聯合設立的為美國壟斷資本控制舊中國農村經濟服務的機構。1948年8月5日國民黨政府和美國政府代表在南京簽訂《設立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中美雙方換文》,簡稱《中美農業協定》 。 [1] 
中文名
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
性    質
舊中國農村經濟服務機構
建立者
國民黨政府與美國政府
目    的
壟斷資本控制舊中國農村經濟
規定: 該會由美國政府代表二人及國民黨政府代表三人組成,受美國經濟合作署署長的指導和管理;美國從1948年援華法案中的“經濟援助”項目內提10%作為該會經費; 有關中國農業生產、銷售、信用、灌溉、畜牧、家庭手工業與鄉村工業、農村教育及衞生事業等項計劃,均由該會擬訂和監督執行。這是美國以復興中國農村為名,實際使中國農村經濟進一步殖民地化,以適應其壟斷資本需要的組織。 [1]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