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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軸承工業協會

鎖定
中國軸承工業協會(China Bearing Industry Association,CBIA)成立於1988年,是以軸承及其零部件生產企業為主,包括研究所、設計院、高校、相關行業企業及事業單位自願參加組成的不受地區、部門、隸屬關係和所有制限制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具有社團法人資格。 [1] 
中文名
中國軸承工業協會
外文名
China Bear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簡    稱
中軸協
類    別
全國性行業組織
登記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創辦時間
1988年
社會信用代碼
51100000500000509F
現任領導
周宇(法定代表人)
社團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馬連道路4號

中國軸承工業協會歷史沿革

1988年,中國軸承工業協會成立。

中國軸承工業協會組織體系

中國軸承工業協會機構設置

  • 最高權力機構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須有2/3 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會員大會每4年召開一次。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 執行機構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特殊情況時,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本會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註銷;
(七)決定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或免職;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名譽職務的設立及人選;
(十一)特殊情況下審查理事的增補和變更,但數量不超過原有理事人數的15%;
(十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常務理事會至少每半年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時,可採用以通訊形式召開。 [2] 

中國軸承工業協會組織會員

  • 會員範圍
據2020年2月中國軸承工業協會官網顯示,中國軸承工業協會有會員單位353家。 [3] 
協會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
  • 入會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自願申請加入;
(二)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三)具有法人資格;
(四)生產型企業具有相應的生產經營手段,企業管理有一定基礎,產品質量有信譽。事業單位和相關社團具有獨立的經濟和民事行為能力。
  • 權利與義務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和行規行約,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協會合法權益,維護行業的整體利益;
(三)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向協會反映情況,報送統計報表,提供有關資料;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 會員管理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並交回會員證。協會在協會刊物正式發佈。會員如果2年不履行義務,視為自動退會。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可予以除名。 [4] 

中國軸承工業協會業務資產

  • 基本職能
協會具有調查研究、提出建議、組織協調、行業自律、信息引導、諮詢服務、國際交流基本職能。
  • 業務範圍
(一)對軸承行業改革和發展的情況進行調查研究,為政府制定行業改革方案、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技術政策、法律法規及行業改革與發展方向等重大決策提供建議和服務;
(二)對於軸承行業發展有關的技術、經濟政策和法規、規章的運行進行跟蹤研究,及時向政府部門反映行業和會員、企業的意見和要求,提出需要完善的建議;
(三)收集、整理、分析和發佈行業信息,組建行業技術和經濟信息網絡,根據授權開展行業信息統計工作。對行業及企業的技術經濟指標與運行態勢進行分析、研究和交流,採取多種方式及時瞭解軸承產品的國內外市場動態和技術進步趨勢,並進行市場預測預報,為政府和企業決策提供信息服務;
(四)開展企業管理診斷諮詢服務,加強軸承行業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推進企業按市場機制進行體制創新、管理創新、技術創新,促進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不斷提高企業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能力;
(五)受委託對行業內重大投資、改造、開發項目的先進性、經濟性、可行性等進行前期調研、論證工作,並提供建議;
(六)協助政府組織、修訂行業技術、經濟、管理等各種標準,並組織推進標準的貫徹實施。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開展行檢、行評,對不符合標準的產品和企業,建議政府有關部門採取行政措施;
(七)收集和發佈行業產品質量信息,協助政府搞好本行業產品質量管理工作,為企業改進產品質量提供診斷、諮詢服務,溝通信息、協調關係,為企業資產重組、專業化協作等牽線搭橋,促進行業結構的合理調整;
(八)根據行業的特點,制定本行業的“行規行約”,建立行業自律性機制、規範行業自我管理行為,促進企業公平競爭;
(九)研究和協調市場發展戰略,開展市場調研,開展市場預測分析,提升行業整體競爭力;交流市場營銷和成本控制經驗,開展營銷人員培訓,開展價格調研;
(十)積極實施技術創新,保護企業知識產權,組織企業開展技術交流與聯合開發活動,受委託組織參與行業產品、技術評價,大力推廣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為企業提供技術諮詢及各種形式的技術服務,不斷促進行業技術進步;
(十一)組織開展宣傳交流工作,加強國際交流,受政府委託承辦或根據市場行業需要舉辦國內及國際軸承及其專用裝備展,發展與國外相關民間組織的聯繫,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國際技術經濟交流活動,為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創造條件;
(十二)組織交流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和職工培訓(包括“三高人才”培訓)的經驗,並根據需要組織多種形式的職工培訓和專項培訓,對行業職工隊伍素質和結構進行分析,向政府提供加強職工隊伍建設的政策建議;
(十三)承擔政府交辦以及相關工作。 [5] 
  • 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和提供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6] 

中國軸承工業協會社團領導

職務名錄
輪值理事長孟偉、馬興法、張童生、龐軍
榮譽理事長王新瑩、梁波
副理事長高文峯、王景華、郝宏偉、陳慧、潘文標、高少兵、申長印、張峯
常務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周宇
高級顧問何加羣、盧剛
副秘書長牛輝、董金安、楊金福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