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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

鎖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隸屬於中國證監會,前身是上海市證券管理辦公室。
中文名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
成立時間
1999年7月
辦公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迎春路555號A樓 [2] 
性    質
派出機構
隸    屬
中國證監會
前    身
上海市證券管理辦公室
現任領導
林林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歷史沿革

上海證監局是中國證監會派駐上海的派出機構,前身為上海市證券管理辦公室(隸屬於上海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決定建立集中統一的證券監管體制後,1999年7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監管辦公室(簡稱上海證管辦)作為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正式掛牌。2000年9月,中國證監會決定成立中國證監會上海稽查局。2004年3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管辦更名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簡稱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或上海證監局。 [1]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主要職責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中國證監會授權,上海證監局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對轄區內證券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基金銷售機構,以及從事證券期貨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資信評級機構等市場主體實施日常監管,對轄區監管範圍內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開展證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和保護工作,防範和依法處置轄區有關市場風險,履行法律法規規定和中國證監會授權的其他職責,有效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維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轄區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1]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內設機構

目前,上海證監局內設16個處室:辦公室(黨務工作辦公室)、紀檢辦公室、信息調研處、公司監管一處、公司監管二處、公司監管三處、機構監管一處、機構監管二處、期貨監管處、私募基金監管處、綜合業務監管處、稽查一處、稽查二處、法律事務處、會計監管處、投資者保護工作處。
辦公室(黨務工作辦公室):負責全局綜合行政事務工作;負責開展相關黨務工作;負責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承擔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公文運轉工作;負責後勤保障、資產管理、檔案管理工作等;負責機要保密、國家安全工作;牽頭負責行政許可、信息公開、協會管理等工作;負責與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綜合協調工作等。
紀檢辦公室:負責全局的黨風廉政建設、黨員和幹部監督管理、違紀案件調查工作等。
信息調研處:負責全局調查研究工作;牽頭負責落實推進會黨委、局黨委中心工作和黨建業務融合相關工作;負責局內綜合文稿起草;牽頭負責人大和政協提案的答覆及處理;負責轄區資本市場的信息統計、分析、報送和市場風險綜合研判等工作;牽頭負責開展服務國家戰略、支持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相關工作的研究、協調和推進;牽頭負責宣傳工作。
公司監管一處:負責轄區上交所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牽頭負責轄區防控內幕交易工作;負責與上述公司和業務有關的投訴與舉報處理;根據需要對涉嫌違反上市公司監管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立案申請和實施案件調查;指導上海上市公司協會。
公司監管二處:負責轄區深交所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負責轄區新三板公司的日常監管;負責與上述公司和業務有關的投訴與舉報處理;根據需要對涉嫌違反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監管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立案申請和實施案件調查等。
公司監管三處:負責轄區債券發行人、資產支持證券發行人、評級機構的日常監管;負責轄區債券業務、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監管;負責轄區擬上市公司輔導驗收監管工作;負責與上述機構和業務有關的投訴與舉報處理;負責交易所交易監測發現的相關交易類違法違規線索進行篩查、核查與處置;根據需要對涉嫌債券及資產支持證券監管、評級機構監管、輔導驗收監管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立案申請和實施案件調查等。
機構監管一處:負責轄區證券公司、分公司、營業部等(除資產管理業務以外)、以及證券公司所屬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的日常監管;負責與上述機構和業務有關的投訴與舉報處理;根據需要對涉嫌違反證券公司監管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立案申請和實施案件調查;指導上海市證券同業公會。
機構監管二處:負責轄區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等法人主體的日常監管;負責轄區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日常監管;負責與上述機構和業務有關的投訴與舉報處理;根據需要對涉嫌違反證券投資基金及資產管理監管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立案申請和實施調查;指導上海市基金同業公會。
期貨監管處:負責轄區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機構和外資代表處的日常監管;負責與上述機構和業務有關的投訴與舉報處理;根據需要對涉嫌違反期貨及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監管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立案申請和實施調查;指導上海市期貨同業公會。
私募基金監管處:負責轄區私募基金法人主體的日常監管;負責轄區私募基金相關風險防控和處置;負責與上述機構和業務有關的投訴與舉報處理;根據需要對涉嫌違反私募基金監管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立案申請和實施調查。
綜合業務監管處:負責轄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信息安全、信息技術監管和現場檢查,牽頭轄區證券期貨網絡信息安全事件應對和處置;負責對轄區信息技術系統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進行監管;負責與上述機構和業務有關的投訴與舉報處理;負責信息系統建設與維護有關的工作;牽頭與規範轄區證券期貨市場科技監管、科技創新工作;根據需要對涉嫌違反科技監管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立案申請和實施調查。
稽查一處:負責全局自立案件的統一立案和報備工作;負責自立案件和證監會交辦案件的調查、複核工作;負責辦理證監會系統內外相關單位案件協查工作等。
稽查二處:負責自立案件及證監會交辦案件的調查、複核工作;負責辦理證監會系統內外相關單位案件協查工作;牽頭承擔轄區證券期貨基金行業反洗錢相關協調工作等。
法律事務處:負責對轄區監管工作涉及的重要法律問題進行研究,提供專業支持;負責統籌協調推進轄區資本市場法制建設;負責自辦案件的審理、聽證、行政處罰、送達、執行等工作;負責監管措施、行政許可、重大合同等的法律會籤審核工作;負責轄區普法及誠信建設等相關工作;負責對轄區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進行監管;負責與上述業務有關的投訴與舉報處理;負責涉及我局的有關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牽頭負責與公檢法機關等相關部門的法治聯繫協調工作等。
會計監管處:負責對轄區監管工作涉及的重要會計問題進行研究,提供專業支持;負責對轄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在轄區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活動進行監管;負責股權眾籌業務監管;負責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相關工作及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協調監管工作;負責與上述機構和業務有關的投訴與舉報處理;根據需要提出立案申請和實施案件調查等。
投資者保護工作處:負責牽頭組織開展轄區投資者保護和教育工作,組織實施轄區投資者保護檢查和調查評價工作;牽頭負責處理轄區信訪工作,督促市場主體做好投訴處理,推動轄區證券期貨糾紛調解和仲裁工作;負責轄區打擊非法證券期貨基金活動工作,協助司法機關做好非法證券期貨基金活動的性質認定等。 [1]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現任領導

林  林   男  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兼上海稽查局局長
王登勇   男  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賀 玲  女  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安永勇  男  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