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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印及制像協會

鎖定
中國網印及制像協會(China Screenprinting & Graphic Imaging Association 簡稱CSGIA)是在北京印刷協會於1981年10月建立的絲網印刷專業委員會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開始就制定了“廣泛聯絡網印業各單位和從業人員,致力於發展中國絲網印刷業、促進與國際網印界的友好往來”的活動宗旨,從1981年秋組織國外來華技術座談算起。服務活動連續不斷並逐步發展。
中文名
中國網印及制像協會
外文名
China Screenprinting & Graphic Imaging Association
簡    稱
CSGIA
建立時間
1981-10
主要作品
《絲網印刷》

中國網印及制像協會協會概況

協會每年除了編輯出版《絲網印刷》雜誌、網印信息報、理事會通報和SGIA要聞簡報外,還負責編輯出版亞太絲網印刷及制像協會(Asia Screenprinting & Graphic Imaging Association)的會刊ASGA Magazine。另外協會的培訓部每年還定期舉辦6-8期絲網印刷培訓班,不定期舉辦一些技術講座,介紹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等。由協會主辦的每年一屆的中國國際網印及數字化印刷展已經連續舉辦了二十二屆,從2001年起每兩年舉辦一屆亞太網印製像展,至今已有四屆,在國內外享有較高的聲譽,每年都有大量來自國內外絲網印刷行業的廠家參展,而且許多國家的組織還專門組團來參觀展覽會,國內絲網印刷業者更是倍加關注每年的展覽會。

中國網印及制像協會協會章程

中國印刷技術協會網印及制像分會工作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中國印刷技術協會網印及制像分會, 對外名稱:中國
網印及制像協會,是中國印刷技術協會下屬的分支機構。
英文名稱:CHINA SCREENPRINTING & GRAPHIC IMAGING ASSOCIATION
英文縮寫:CSGIA
簡稱:中國印協網印分會
第二條本會性質是由全國從事網版印刷、特印及工業圖形印製領域的製造商、供應商和印刷廠等相關單位、科技、教育人員及印刷工作者自願組成的非贏利性的專業羣眾團體。分會下設標牌印刷、紡織品印花、電子工程應用、廣告製品、數碼噴繪、玻璃陶瓷、技術等專業工作組。
第三條本會宗旨是:廣泛聯絡全國會員企業、相關單位和個人,通過舉辦教育培訓、展覽會、交流會、研討會,制定行業標準,推廣國內外網版印刷新技術、新成果、新經驗,為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做好服務工作。
第四條本會在國家憲法、現行法律、中國印刷技術協會章程和本會工作條例規定的範圍內開展活動
第五條本會工作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大橋路8號 尚都國際中心705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組織和協助行業會員單位和從業人員進行國內外有關科研、技
術、教育、生產和經營管理方面的學術、經驗交流、技術產品展示和經貿等活動;
(二)組織開展網版印刷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制修訂,組織標準配套教材的
編寫,開展教育培訓、技能競賽、職業資格考核認證等工作;
(三)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諮詢和信息交流,舉辦國際型專業展覽
會和印刷精品評比和展示活動;
(四)編輯出版會刊“絲網印刷”、“網印及制像信息報”等信息資
料,開辦“中國網印諮詢網”;
(五)以國家協會身份參加國際行業組織、會議和活動,並參與其中工作;
(六)承擔網版印刷分技術委員會的工作,組織網印國家、行業技術標準的制修訂和宣貫;加強標準化技術和管理知識的培訓和普及;開展國際質量、安全、健康、環保等認證體系的諮詢服務。
(七)評選表彰對我國網印業做出突出貢獻的會員,組織評審兩年一屆的“科技貢獻獎”和“教育貢獻獎”以及其他獎項。
(八)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加強行業自律,組織實施行業職業道德準則和行規行約,開展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反映會員訴求,協調會員關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九)接受委託,開展統計、收集、分析、發佈行業調研信息。
(十)積極推進綠色印刷,參與環保標準的編制和實施,着力打造綠色環保印刷產業;
(十一)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委託,開展全國網印業初級以上職稱的審查和評定;
(十二)舉辦為會員服務的有關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經中國印刷技術協會授權發展本領域會員,凡遵守國家法令,承認本會《條例》,支持、參加本會活動,從事生產、銷售、科研、教育經政府相關部門註冊的單位,自願提出申請,經審批、登記、按規定繳納會費後即可成為我會團體會員,同時也是中國印刷技術協會會員。
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熱愛網印事業的個人可申請成為個人會員。
海外企業可申請成為通訊會員。
第八條會費標準:執行中國印刷技術協會統一會費標準,其中副理事長單
位:5000元;常務理事單位:3000元;理事單位:2000元;團體會員單位:1000元;個人會員:100元。通訊會員不收會費。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
(二)經本會秘書處審核;
(三)確認繳納的會費到賬;
(四)經理事長辦公會或理事會討論通過,
(五)報中國印協會員部登記;
(六)理事會授權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的權利
(一)參加會員代表大會
(二)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中國印刷技術協會章程和本會工作條例,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利益和聲譽;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工作條例的規定交納年度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無故兩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警告、嚴重警告、通報批評、除名等處分。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會員代表大會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
如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時,須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國印刷技術協會批准。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職責:
(一)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會
(二)制定和修改工作條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討論通過各項提案;
(五)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理事會一屆任期四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的職能
(一)組織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產生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聘任名譽理事長、顧問和名譽理事;
(三)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違章會員和理事的處理決定。批准理事會屆中理事、常務理事的變更;
(五)決定秘書長、副秘書長的聘任或解聘;
(六)領導本會各部門開展工作;
(七)審議本會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年度財務報告;
(八)決定設立專業工作組,並領導開展活動;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下可召開通訊會議。
第十九條本會設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常務理事會一年召開二次,在特殊情況下,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本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若干名。任期一般為一屆,最長不超過兩屆。任職年齡不超過70歲。
第二十三條本會的重大決策由理事長辦公會提出方案,經常務理事會審議
通過後執行。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理事長辦公會議;檢查各級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代表本會簽署重要文件和協議,出任國際行業組織領導職務,出席相關國際會議。
第二十四條秘書處為理事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本會的日常工作和事務管理。本會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秘書長由理事長辦公會提名,報上級協會審批,由理事會批准聘任。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提名,經理事長辦公會議批准聘任。
第二十五條秘書長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協調
各部門、各專業工作組開展工作;提名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經理事長辦公會批准後聘用;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六條 設立專業工作組
根據業務範圍和工作需要,設立專業工作組,為本會的組織基礎和組成部分,在各領域開展工作。
第五章 經費及使用
第二十七條經費來源
(一)按照工作條例規定收取的會費。
(二)在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和服務的收入。
(三)會員單位的贊助和資助。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經費的使用和監督
(一)會費的使用堅持“取之於會員,用之於會員”的原則。
(二)按有關規定收繳和管理會費。
(三)會費使用接受理事會的監督,定期向理事會和代表大會報告。
(四)作為分支機構,納入中國印刷技術協會財務統一核算、管理,納入上級協會每年審核範圍。
(五)本會換屆時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九條本工作條例修改須經理事會審議,並報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