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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貿易促進會

鎖定
中國經濟貿易促進會,非法社會組織,2016年3月,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主管的中國社會組織網曝光第一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中國經濟貿易促進會在名單中。
[1] 
中文名
中國經濟貿易促進會
外文名
China EconomicTrading Promotion Agency,CETPA
業務主管
離岸山寨
組織狀態
違法曝光
曝光批次
第一批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區廣義街7號樂凱大廈
性    質
非法社會組織 [1] 

目錄

中國經濟貿易促進會基本介紹

中國經濟貿易促進會是在我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推進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由經濟貿易界知名人士發起,中國工商企業界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創辦的全國性、綜合性、非營利性的民間社團組織。會員由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的民營企業、國有企業、海外華人企業、企業服務機構、企業社會團體,以及關心並支持中國經貿發展事業的政府有關部門、國內外經貿專家學者和新聞界、文化界的知名人士組成,註冊地香港。

中國經濟貿易促進會宗旨

代表會員利益,協調會員間的關係,維護會員從事經濟貿易活動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和呼聲,溝通並保持會員與政府的聯繫; 參照國際慣例,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府制定的各項政策,開展促進中國與世界各國、各地區之間的貿易、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活動,增進中國人民同世界各國、各地區人民和經濟貿易界的相互瞭解與友誼。

中國經濟貿易促進會章程

第五條 促進會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廣義街7號樂凱大廈十一層
經濟貿易糾紛和海事糾紛;提供有關法律諮詢、法律顧問等服務;
(十一)綜合協調我會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牽頭組織重大國際合作項目;跟蹤觀察國際相關組織的發展趨勢及其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地位與作用;深入研究跨國公司及其全球經營動態,加強與跨國公司的交流與合作,為跨國公司的在華經營和中國企業的國際化經營提供相關政策信息、路徑設計、戰略選擇等方面的信息諮詢服務;
(十二)掌握招商引資的新動態,收集國內外招商引資的相關信息;協助促進會對外招商引資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策劃、組織促進會綜合性、專項性招商引資和宣傳推介活動;負責與國內外投資者及工商組織、中介機構建立廣泛聯繫和合作;開展以商引商、中介招商。
(十三)提供知識產權的諮詢、爭議解決等法律服務;開展技術貿易等工作;
(十四)其他涉及會員單位利益的工作。
(四)對促進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自願加入和退出
第十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促進會決議
(二)維護促進會合法權益
(三)承擔和完成促進會交辦的事項和任務
(四)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
(四)制定並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七)召集定期的或臨時的會員代表大會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工作機構的設置、變更和撤銷;
(六)指導和協調各分會機構的工作;
(七)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促進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 三、五、六、七、九、十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