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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

鎖定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Law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簡稱社科院國際法所,系中國社會科學院專事國際法研究的科研機構。其前身是1959年設立的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組,1978年改建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室,2002年升格為獨立建制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中心,2009年正式更名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
國際法所下設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國際人權法等4個研究室,以及海洋法與海洋實務、競爭法、國際刑法等3個非實體研究中心。國際法所與法學所共享一座法學專業圖書館;還共同設立了博士後科研流動站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培養國際法學專業(含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國際人權法等方向)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並接納國內外訪問學者。國際法所創辦的《國際法研究》,是中國第一本國際法專業中文期刊。
中文名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
外文名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Law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IILCASS)
成立時間
2002年10月
機構地址
中國北京市東城區沙灘北街15號
主管部門
中國社會科學院
簡    稱
社科院國際法所
所屬地區
中國北京
碩士點
11個
博士點
10個
博士後流動站
1個
所    訓
正、直、精、邃
黨委書記
莫紀宏 [1]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歷史沿革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合照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合照
1958年,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法學研究所成立。
1959年,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法學研究所設立了國際法組。
1977年,中國社會科學院成立,法學研究所改屬之。
1978年,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組改建為國際法研究室。
2002年,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室升格為獨立建制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中心。
2009年,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更名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組織機構

  • 國際公法研究室
國際公法研究室系國際法研究所內主要從事國際公法研究與教學的專業機構。2002年10月,隨着國際法研究所的建立,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原國際法研究室主要從事國際公法研究的人員組成。現有研究人員9人,其中研究員5人、副研究員3人、助理研究員1人。所有研究人員均有在國外研究機構或大學學習、進修或工作的經歷。本研究室設有法學博士點1個(國際法學專業國際公法學方向),碩士點1個(國際法學專業國際公法學方向),並能招收博士後研究人員,接受國內外的訪問學者。
研究室擁有精幹的科研隊伍和雄厚的科研力量,在國際海洋法、國際人道法和國際人權法等領域中的研究居於國內領先地位。本研究室與國內外國際法學界保持着廣泛而緊密的學術聯繫。
  • 國際私法研究室
國際私法研究室是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承擔國際私法專業科研和研究生教學工作的專門機構,現有專職人員4名,研究領域主要涉及國際私法、國際商事仲裁法、國際人權法、國際刑法、歐共體法、國際貿易法等。
國際私法研究室成員研究範圍寬泛,科研能力較強,每個成員有自己專攻的專業方向,並已取得豐碩成果,其中專著主要包括:《衝突法及其價值導向》(沈涓);《合同準據法理論的解釋》(沈涓);《中國區際衝突法研究》(沈涓);《國際私法》(林欣);《國際私法理論諸問題研究》(林欣);《國際法中的刑事管轄權》(林欣);《國際刑法問題研究》(林欣);《國際刑法新論》(林欣);《歐共體反傾銷法與中歐貿易》(蔣小紅);《美國外國人侵權請求法研究》(李慶明)。另有已發表的學術論文共一百餘篇,刊登於全國性重要法學期刊。這些成果有的已獲得省部級獎,在國際法學界產生一定學術影響。
國際私法研究室以其較強的科研實力在國內法學界獲得較高學術地位,沈涓研究員多年從事國際私法科研和教學工作,取得的一系列成果已得到國際私法學界較好評價,現為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副會長;林欣研究員長期從事國際私法和國際刑法研究,取得了有影響的學術成就;蔣小紅副研究員對歐共體反傾銷法有深入研究,已成為這一領域為數不多的有一定影響的青年學者之一;李慶明副研究員系統研習國際私法,有很大研究潛力,特別是在國際民事訴訟、國際商事仲裁方面有專門研究,已完成高質量的相關學術專著。
  • 國際經濟法研究室
國際經濟法研究室是國際法研究所從事國際經濟法學研究與教學的專業機構,現有專職人員8名。本研究室的研究重點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及調整國際經濟關係的相關法律,主要研究領域包括國際貿易法、世界貿易組織法、國際商法、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競爭法、海商法、國際環境法等。
近年來,本室研究人員已出版國際經濟法學專著十餘部,翻譯國外學術著作多部,在《法學研究》、《環球法律評論》、《清華法學》、《法學雜誌》等國內法學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數十篇,在《Journal of World Trade》等國際著名學術雜誌發表多篇英文論文,在國、內外產生了重要學術影響。本室研究人員相繼承擔了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商務部重大課題、中國社科院重大課題、重點課題,國情調研課題、青年課題等數十項研究課題,為中央有關部門提供了大量決策諮詢意見和建議,獲得中央領導及相關部門高度重視。
本室與國內外國際經濟法學界保持着廣泛而密切的學術聯繫, 在國際貿易法、世界貿易組織法、國際金融法、競爭法、國際環境法等領域的研究處於國內領先水平。
  • 國際人權法研究室
國際人權法研究室系國際法研究所專門從事國際人權法的研究與教學的專業機構。現有研究人員6人,其中研究員3人、副研究員2人、助理研究員1人。所有研究人員均有在國外研究機構或大學學習、進修、工作或進行學術交流的經歷。本研究室研究人員多數具有博士生導師或碩士生導師資格,招收國際人權法、國際人道法、國際刑法方向的博士生和博士後研究人員,招收國際公法國際人權法方向的碩士生,接受國內外訪問學者。
本研究室是為了加強國際人權法的研究、突出國際法研究所的特色方向而設立。本研究室研究人員在國際人權法領域的研究成果在國內居於領先地位並具有一定國際影響。本研究室及研究人員與國內外人權法學術機構及學者有着經常性的密切的學術交流與合作關係。
  •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
社科院法學所、國際法所的研究生教育,肇事於20世紀50年代的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時期。1978年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成立後,按照“集中辦院、按所設系、分片教學、統一管理”的辦學體制,法學所相應設立了法學系,是年開始招收包括國際法學專業在內的法學碩士研究生,又於1984年起招收法學博士研究生、1998年起招收外籍研究生、2000年起招收港澳台研究生。作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核批准的全國首批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法學系現有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9個,分別是: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訴訟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以及國際法學;有全部法學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0個,以及傳媒信息法學和知識產權法學兩個自主設置的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此外,法學系於2004年起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社科法碩”品牌已成為我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的亮點,先後榮獲“全國優秀法律碩士教學獎”和“優秀法律碩士教學管理獎”雙項大獎,以及“全國診所法律教育優秀教師”和“全國診所法律教育優秀教學管理單位”雙項大獎,並連續3屆在“全國法律碩士教育論壇”上作經驗介紹。
法學系擁有一批在國內外享有較高聲譽的導師隊伍,其中有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3人、榮譽學部委員7人,研究員(教授)42人、副研究員(副教授)46人,另外還有30多名青年中級職稱研究人員和40多名離退休專家從事研究生教學培養工作。他們中的絕大多數被評為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專家,有些是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政協委員,有些在著名的國際組織(如常設仲裁院、國際憲法學協會等)擔任重要職務,有些在全國性學術團體(如中國法學會、中國法理學研究會、中國法律史學會中國刑法學研究會、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等)擔任會長、副會長,還有些擔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和國務院部委以及各省區市的專家諮詢委員或顧問。
建系以來,師生員工辛勤耕耘,桃李滿園,為國家和社會輸送了大批優秀人才,其中有些畢業生擔任了中央和國家機關重要領導職務,如羅鋒、王景榮、信春鷹等;有些成為著名學者,如梁慧星李林陳甦楊一凡、陳雲生、孫憲忠劉作翔周漢華莫紀宏卓澤淵張新寶劉俊海朱慈藴孫笑俠葛洪義陳端洪徐國棟、駱偉建等;還有些成為優秀法官、律師,如高宗澤董開軍柯良棟等。
歷任系主任芮沐教授、王叔文教授、吳建璠教授、韓延龍教授、夏勇教授、王敏遠教授,現任系主任李林教授。
  • 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國際法所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該站於1992年經人事部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是我國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中第一批獲准設立的博士後流動站。2003年10月,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法學所獲得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受理博士後申請的專業包括: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行政法、傳媒法、刑法、訴訟法、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國際人權法等。
流動站獨立招收的博士後類型包括:國家資助博士後、留學博士後、項目博士後。其中,項目博士後是依託合作導師的研究課題招收和培養的博士後。
“法學博士後論壇”是為了充分展示我國法學博士後科研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績,搭建博士後之間以及博士後和導師之間交流的平台而創設的,每兩年舉行一屆,業已成為全國法學博士後學術交流的盛會和展現風采的舞台。至今,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已經連續承辦了五屆論壇,為推動我國的法學博士後事業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主要成就

在過去的幾十餘年間,國際法所結合我國對外開放的新形勢,在國際法諸領域進行了廣泛、深入的研究,取得了豐碩成果。截至2011年底,已出版學術著作100餘部、譯著30餘部,發表學術論文600多篇、譯文300多篇。國際法所承擔了許多國家及中國社會科學院的重點科研題目,如“WTO解決爭端機制研究”“國際條約在國內的適用:基於國際人權公約及WTO的視角”“《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批准問題與實施機制研究”等。此外,國際法研究所還承擔了大量的立法、司法諮詢的任務,就涉外法律法規的起草或修訂,國際條約和協定的擬訂與批准,重大國際政治外交事件的預案研究和對策性研究,重大國際經濟案件的處理或諮詢等問題向中央領導機關、有關政府部門以及有關決策機構報送立法建議、研究報告或法律意見書約200多篇,受到重視和好評。國際法所與眾多國外知名大學和研究機構保持着學術交流與合作研究關係,先後派出訪問學者和進修生150多人次,接待來訪學者280多人次,主辦或聯合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60多次。國際法所許多學者在政府機關、司法部門和法學院校擔任法律顧問和兼職教授,為我國的法學研究和法治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期刊發行

《國際法研究》 《國際法研究》
國際法研究》(雙月刊)是中國第一本國際法專業中文期刊。它是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創辦的期刊,更是中國國際法學界共同的學術園地。辦刊宗旨是,深入、準確地對國際法領域的法律制度和實踐進行研究,反映國內外國際法學理論和實踐發展的最新動態及重要成果,推動中國國際法學研究的繁榮發展,併為國家處理重大國際事務提供智力支持。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現任領導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所長

陳澤憲所長 陳澤憲所長
陳澤憲,男,福建古田縣人。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所長、中國社會科學院刑事法學重點學科負責人、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國際刑法協會中國分會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北京市法學會顧問,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等職。
1982年7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同年8月至今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和國際法研究所從事科研工作;1987年8月至1988年8月作為中美法律教育交流委員會(CLEEC)項目訪問學者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研修;1994年至1997年應邀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修改小組成員參加刑法修訂起草工作;1996年獲國務院頒發有突出貢獻專家政府特殊津貼;1999年9月至2000年9月兼任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2000年9月至2001年9月作為國家公派的富布賴特(Fulbright)高級研究學者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和耶魯大學法學院從事學術研究。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黨委書記

陳甦書記 陳甦書記
陳甦,1957年12月生,遼寧省大連市人。1981年進入遼寧大學法律系學習,1985年獲得法學學士學位;1985年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習,1988年獲得法學碩士學位。1988年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從事科研工作,2000年被評為研究員資格,2001年擔任研究員,2002年被評為博士生導師。2002年,獲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2009年,被聘任為第六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法學組成員。在學術團體中擔任的職務,如2001年被選為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2009年被選為中國法學會第六屆常務理事。社會兼職如擔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公司法專業委員會顧問,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專家委員會委員等。2005年12月至今,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與國際法研究所聯合黨委書記,兼法學研究所副所長和國際法所副所長。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