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China Intellectual PropertySociety,CIPS)成立於1985年3月29日,其前身是中國工業產權研究會。它是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主管,由從事知識產權研究、管理、服務以及熱心知識產權工作的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高校、社會組織、服務機構和有關人員自願結成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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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
- 外文名
- China Intellectual PropertySociety
- 簡 稱
- CIPS
- 創辦時間
- 1985年3月29日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歷史沿革
編輯1984年12月12日,由中國專利局發起成立了中國工業產權研究會籌委會。
1985年3月29日,中國工業產權研究會正式成立。
1991年3月1日,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國際保護工業產權協會中國分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聯合在北京召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8週年座談會。
2004年7月27日,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四屆一次常務理事會在北京召開。
2017年11月14日,研究會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大會選舉產生研究會第七屆理事會。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組織體系
編輯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機構設置
- 最高權力機構
團體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制訂或修改團體會費標準;
(五) 決定終止事宜;
(六)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 執行機構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三)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 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和撤銷;
(七)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 領導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 決定名譽職務的設立和人選;
(十一) 決定其他事項。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 分支機構
截至2018年1月,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內設綜合部(人力資源部)、諮詢部(北京國威知識產權司法鑑定中心)、編輯部(雜誌理事會)、學術部(專利委員會秘書處)、會員部、財務部、學術顧問委員會,下設專利委員會、網絡知識產權委員會、國防知識產權委員會,並在北京、河北、遼寧、內蒙古、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雲南、陝西、寧夏、大連、廈門、青島、深圳、長春、濟南、杭州、武漢、廣州、西安等地設有地方研究會(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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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組織會員
- 會員分類
該團體的會員由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一)單位會員指從事知識產權研究、管理、服務以及熱心知識產權工作的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高校和社會組織、服務機構。
(二)個人會員指從事知識產權研究、管理、服務、熱心知識產權工作,在知識產權領域具有一定影響的有關人員。
- 入會條件
申請加入該團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團體的意願;
(三)在知識產權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
- 入會程序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 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 會員的權利
(一)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 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團體章程,執行團體決議;
(二)宣傳團體工作,維護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向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 退會説明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滿1年不續繳會費或無故不參加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會員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一) 有嚴重違反章程行為的;
(二) 觸犯中國國家法律,受刑事處罰的;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業務資產
- 業務範圍
(一)開展知識產權學術理論研究,組織研討交流活動,提高學術理論水平,促進知識產權制度的發展和完善;
(二)宣傳普及知識產權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知識產權意識;
(三)舉薦人才,維護知識產權權利人和知識產權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四)開展科學論證、諮詢服務,提供政策建議;
(五)開展知識產權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成果評價,接受委託承擔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等工作,經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開展知識產權司法鑑定評估;
(六)進行知識產權諮詢和法律服務,推薦和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技術項目,促進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為生產力;
(七)編輯出版知識產權刊物和學術研究成果,提供知識產權信息服務;
(八)發展會員,為會員和企事業單位提供服務;
(九)開展繼續教育和培訓;
(十)開展國際民間學術交流合作;
- 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和贊助;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建設成就
編輯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活動交流
舉辦時間 | 活動信息 |
2017年11月29日 | 研究會在京組織召開2017年度“重點技術領域專利分析研究”“各行業專利技術現狀及其發展趨勢研究”及“國際知識產權熱點問題研究”三大課題結題評審會。 |
2018年5月11日 | 研究會和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國防知識產權局指導,國防工業出版社、航天科工集團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上海航天信息研究所等五家單位聯合主辦的“第四屆國防知識產權與軍民融合高端論壇”在京舉行。 |
2018年5月15日 | 研究會和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展研究中心聯合主辦的“首屆中國互聯網知識產權大會”在江蘇省常州市召開。 |
2018年6月5日 | 研究會承辦的“紀念《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頒佈實施十週年座談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嚴雋琪出席會議並講話。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出席會議併發言。原國家知識產權局黨組書記、副局長劉俊臣主持會議。 |
2018年10月11日 | 研究會主辦、以“新時代社會組織的職責與使命”為主題的“2018年全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工作交流會”在雲南省騰衝市舉行。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甘紹寧出席會議並講話。 |
2018年11月7日 | 應日本知財學會邀請,研究會組團參加在日本東京舉行的“2018年中日韓知識產權國際學術研討會”暨學術交流活動。 |
2019年1月18日 | 研究會主辦,北京國威知識產權司法鑑定中心承辦的“知識產權鑑定指導專家座談交流會”在京舉行。專家圍繞“共築知識產權鑑定平台 助推知識產權嚴格保護”主題進行探討。 |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報刊資源
- 主辦刊物
《知識產權》是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主管,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主辦的法律類學術期刊,是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中國中文法律類核心期刊和中國社會科學引文索引擴展版來源期刊。期刊主要欄目為高層論壇、專題論述、學術研究、司法探討、百家爭鳴、工作實踐和國際知識產權,覆蓋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秘密、數據庫保護、國外知識產權熱點研究等方面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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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人才培養
編輯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獎項設置
- 中國專利獎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參與推薦中國專利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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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專利獎包括從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中評選產生的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銀獎及中國專利優秀獎,以及從外觀設計專利中評選產生的中國外觀設計金獎、中國外觀設計銀獎及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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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科普教育
- 基層科普
- 培訓活動
培訓時間 | 培訓詳情 |
2012年8月1日-3日 | 受知識產權局委託,在京舉辦“商標法律法規動態及實務培訓班”。 |
2012年11月21日-23日 | 受局人事司委託,在知識產權培訓中心舉辦“著作權法律法規動態及實務培訓班”。 |
2013年4月11日 | 受局人事司委託,在知識產權培訓中心舉辦“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培訓研討班”。 |
2013年9月11日-13日 | 受局人事司委託,在知識產權培訓中心舉辦“國內外知識產權熱點問題研討培訓班”。 |
2015年6月3日至5日 | 受局人事司委託,在知識產權培訓中心舉辦“專利司法保護培訓研討班”。 |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精神文化
編輯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學會宗旨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的宗旨為遵守中國憲法、法律和國家政策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鋭意進取,埋頭苦幹,為促進中國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和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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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形象標識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標準發佈
編輯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社團領導
編輯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現任領導
職務 | 姓名 |
理事長 | 田力普 |
副理事長 | 馬小航、馬憲民、王麗娟、王宏祥、王曉雲、匡立春、朱雪忠、許堅、張平、張勤、 張雪紅、張景利、李國華、李明德、楊宗仁、楊鐵軍、陳文彤、週中琦、林廣海、俞思瑛、 聶玉棟、袁雷峯、郭禾、陶鑫良、高峯、黃峯、彭學龍、曾祥夌、謝商華 |
秘書長 | 陳燕 |
副秘書長 |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歷任領導
屆次 | 職務 | 姓名 |
第一屆 | 理事長 | |
第二屆 | 理事長 | 高盧麟 |
秘書長 | ||
第三屆 | 理事長 | 姜穎 |
秘書長 | ||
第四屆 | 理事長 | 楊正午 |
秘書長 | ||
第五屆 | 理事長 | 楊正午 |
秘書長 | ||
第六屆 | 名譽理事長 | 路甬祥、任建新、姜穎 |
理事長 | 田力普 | |
秘書長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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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章程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引用日期2020-06-09]
- 2. 組織機構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引用日期2020-06-09]
- 3. 全國社會組織查詢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引用日期2020-06-09]
- 4. 1990年12月——1995年10月(第一屆)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引用日期2020-06-15]
- 5. 2004年5月——2008年6月(第四屆)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引用日期2020-06-15]
- 6. 2008年6月——2012年4月(第五屆)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引用日期2020-06-15]
- 7. 2012年5月——2017年10月(第六屆)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引用日期2020-06-15]
- 8. 大事記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引用日期2020-06-15]
- 9. 官網首頁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引用日期2020-07-01]
- 10. 《知識產權》雜誌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引用日期2020-06-10]
- 11.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組織召開第二十一屆中國專利獎推薦項目專家評審會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引用日期2020-06-15]
- 12. 《中國專利獎評獎辦法》(2018)印發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引用日期2020-06-15]
- 13.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理事會組成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引用日期2020-06-09]
- 14. 1995年11月——2000年6月(第二屆)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引用日期2020-06-15]
- 15. 2002年4月——2004年4月(第三屆)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引用日期2020-06-15]
- 16. 2000年7月——2002年3月(第三屆)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引用日期2020-06-15]
- 17. 國家知識產權局 局要聞 知識產權鑑定系列團體標準發佈 .其他.2022-08-12
- 18. 全國性社會團體成立、註銷和變更登記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2022-10-19[引用日期2022-10-19]
- 19. 第十二屆廣西發明展開幕 254項優秀成果展出 .科技.2022-12-15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