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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產業商會聯盟

鎖定
中國產業商會聯盟,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中宣部、中國記協領導的關心指導下,由中國產業報協會主辦,是面向全國商會、協會及其所屬會員企業提供信息服務的綜合平台。
中文名
中國產業商會聯盟
主    辦
中國產業報協會
宗    旨
促進國內各省市的投資與發展
類    型
聯盟團體

中國產業商會聯盟商會簡介

在經濟全球化和信息產業化時代,各產業通過商會平台,優化資源配置,成為提高行業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發展模式。“中國產業商會聯盟”是在中宣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中國記協指導下,由中國產業報協會主辦,是面向全國商會、協會及其所屬會員企業提供信息服務、資源整合的綜合平台。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會組織作為市場和政府之間的橋樑和紐帶,發揮“中觀調節”作用彌補市場失靈與政府缺陷。“中國產業商會聯盟”是全國各級商會俱樂部,秉承“凝聚商界力量、貢獻中國經濟”理念,服務於中國商界精英。
中國產業商會聯盟致力於為中國各行業協會以及會員企業單位服務,旨在通過權威媒體資源優勢,全方位宣傳國際、國內商會組織、經濟動態、政策法規,幫助商會企業正確把握國家經濟政策,集中展示為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做出卓越貢獻的新時代商界精英形象。通過“產業+商會+聯盟”模式,會員企業之間實現共享信息、共闖市場、共同投資、共創品牌、共謀發展,共同促進商會和行業的發展,進而建立招商引資的平台,形成特色支柱產業。中國產業商會聯盟為會員單位提供了聚焦“社會資本”、實現規模經濟、降低交易成本、規範行業制度等方面發揮了獨特的領導作用。
中國產業商會聯盟每年定期會舉辦一些活動,以高尚的品位、豐富的商業機會和最具價值的人脈資源凝聚着全國3000多個商會的會長。會員遍佈全國30多個省市,其中包括團體會員、公司會員及個人會員。會員經營的業務遍及全球工商業務,涵蓋了製造業、進出口貿易、銀行、保險、房地產、建築工程、資訊科技、專業服務、交通運輸、食品、百貨批發零售、飲食服務及旅遊業等。

中國產業商會聯盟商會宗旨

促進國內各省市的投資與發展;促進國內商會之間的交流和協作;加強商會與國際間的溝通和聯繫,促進經濟合作;推動國內商會慈善事業的發展。

中國產業商會聯盟商會願景

共建國內商圈,服務國內商會,共享精準商機。中國產業商會聯盟將和會員一起,建設一箇中國商會投資與經營的互動網絡,打造一個商會與商會之間、商會與政府經濟職能部門、地方政府、專業研究機構及經濟學界之間交流、合作的平台。

中國產業商會聯盟商會章程

中國產業商會聯盟理事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組成
中國產業商會聯盟理事會由中國產業報協會以及協會主辦的產業商會聯盟共同發起,由關心、支持中國商會行業發展的企事業單位、團體法人或自然人自願組成。
第二條 宗旨
本會以為商會會員、市場、政府服務為宗旨。
(一)充分發揮各地商會的職能和作用,提升地方商會形象,聚集商會力量,弘揚商會精神,擴大商會的社會影響,研討商會經驗,為商會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二)搭建商會領域官、產、學、媒有機互動平台,通過高端聚會和多種形式的活動、調研、研討,積極宣傳、促進和推動商會事業。
(三)為理事成員創造條件和機會,宣傳理事單位改革創新舉措和成績,提供信息和諮詢等服務,促進理事單位的事業發展。
第二章 組織辦法
第三條 理事與機構
(一)理事入會程序
凡符合條件並願接受聘任的企事業單位、法人團體及社會人士,填寫理事入會確認表;經中國產業商會聯盟理事會確認,登記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理事會設理事長一名,現任理事長:曹恆武(原化工部副部長、中國產業報協會會長)、設常務副主席兩名、副主席七名、常務理事、理事若干名。
(三)秘書處為理事會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設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若干名。秘書處設於中國產業商會聯盟。
(四)理事會分為一年期、三年期,從蓋章填寫“入會登記表”之日起計算。
(五)理事會《會刊》和官方網站作為理事會內部信息溝通、交流的平台。《會刊》每月出版,內容有入會信息、理事動態(與理事會工作有關,或屬於理事願意宣傳的信息)、理事會工作動態、重要通告、諮詢答覆等。《會刊》報送國家商務部及其他有關部(委)領導、中國產業報社專家指導委員會成員及全體理事等。
第四條 理事會工作內容
(一)每年召開一次理事會全體理事會議。理事會年會為我國行業商會領域年度重要高端聚會,邀請國家領導人、相關部委領導、知名學者、各領域和行業代表人物代表等參加,研討和總結年度商會成果,展望商會發展前景。年會與“年度中國最具突出影響力商會領袖”、“年度中國最具創新力商會精英”揭曉頒獎大會同時召開。
(二)不定期召開理事單位座談會、聯誼會,會議將邀請有關政府官員及著名專家學者參加。並舉辦改革研討、投資、商務諮詢等相關活動。
(三)不定期召開理事長會議,研究和部署理事會工作。
(四)每年出版年度改革報告。
(五)每年確定若干理事單位為重點聯繫單位,為其提供改革諮詢。
(六)為理事提供宣傳服務、公關服務、會議服務、諮詢服務、信息服務等。
第三章 理事資格及理事權利
第五條 理事單位的選擇本着嚴謹審慎原則,體現權威性、專業性、高端性。理事單位應積極推進我國行業協會發展,並在商會建設方面有所建樹,在同行業或領域排名前列、具有較高知名度、良好的社會形象和強烈社會責任感,注重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
參加理事會的企事業單位、法人團體,須符合以下條件(理事會職務由單位法人代表或相關負責人擔任):
(一)常務副主席 具有全國影響力的企事業單位和法人團體。企業的市場份額或銷售規模穩居全國同行業前列。事業單位為省部(以上)直屬事業單位。在改革創新方面具有相當的影響;具有良好社會形象。
(二)副主席 具有全國影響力的企事業單位和法人團體。企業的市場份額或銷售規模穩居全國同行業前列。事業單位為省部(以上)直屬事業單位。在改革創新方面具有相當的影響;具有良好社會形象。
(三)常務理事 具有重要影響力的企事業單位和法人團體。企業的市場份額或銷售規模穩居所屬省(市)同行業前列。事業單位為地市(以上)直屬事業單位。在改革創新方面具有重要表現;具有良好社會形象。
(四)理事 有一定的規模,各項指標居所屬省(市)前列,具有積極創新意識的企事業單位和法人團體。
(五)遵紀守法,遵守本章程的有關規定,積極參與理事會活動,按時繳納會費。個別業績突出的企事業單位和法人團體,相應條件可適當放寬。
第六條 以個人身份加入理事會的理事成員,須在積極支持改革、提出改革政策建議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績,或為知名企事業單位、法人團體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
第七條 理事單位發生較大負面影響事件時,其理事資格予以取消。
第八條 理事權利和理事會服務:
(一)理事榮譽:為新加入理事會的理事會籍頒發榮譽證書和牌匾;理事會成員可以以“中國產業商會聯盟理事單位”名義進行宣傳和參與各項社會活動。
(二)常務副主席、副主席單位可參加不定期理事長會議,共同研究和部署理事會工作。
(三)會議服務:出席年度理事會大會;應邀參加不定期召開的座談會、研討會;參加中國產業商會聯盟舉辦的其他有關會議和活動。理事單位還可根據意願,提出召開相關主題會議,由理事會幫助策劃和實施。
(四)理事沙龍:營造平台、創造商機。組織理事會商界精英定期聚會或者參訪理事會企業,為理事會成員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五)理事名片:展示理事風采,濃縮成功經驗。理事名字跟隨每期《中國產業商會聯盟》專刊進入國內外政商要人的視野,全年在人民網經濟視線欄目和中國產業商會聯盟網站上展示理事及理事單位風采。
(六)理事刊物:理事在任期內,每年免費獲得《中國產業商會聯盟》專刊,每月一期,一年12期,定價:20元人民幣 /本。
(七)商務往來:優惠參加商會聯盟組織的國內外商務考察活動,建立招商引資、經濟合作的綠色通道,對有條件的理事單位提供定向的企業改制、創新、發展戰略和管理諮詢。
(八)理事會每年選擇若干理事單位為“年度最具競爭力商會企業”、“年度最具成長力商會企業”,企業所取得的業績將在人民網經濟視線欄目、《中國產業商會聯盟》會刊、中國產業商會聯盟官方網站等相關媒體進行報道。
第四章 理事媒體宣傳
第九條 理事媒體宣傳
(一)理事會將在《中國產業商會聯盟》專刊安排專頁刊登理事會成員單位。
(二)理事及單位名稱列在《中國產業商會聯盟》官網上,免費提供廣告版面,並提供與各理事單位網站的鏈接。
(三)在人民網看神州頻道推出“經濟視線”、“商會在行動”、“商會會長風采”等欄目,全景體現各地商會及理事單位的新成就、商會領袖的新風采。
(四)中國產業商會聯盟還會組織對地方經濟做出傑出貢獻、成績突出並獲得諸多榮譽的優秀會長做客人民網,參加人民網看神州頻道“神州論壇”在線視頻專訪。
(五)組織《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等國家級權威媒體赴各地商會及理事單位採訪組稿,及時宣傳推廣各地商會的新舉措、新經驗。
(六)對理事會“年度最具競爭力商會企業”或“年度最具成長力商會企業”進行定期的深度宣傳和報道。
(七)《中國產業商會聯盟》專刊為新加入理事每年提供2P彩色整版宣傳內容,展示理事風采,《中國產業商會聯盟》專刊以及官網不定期刊登理事有價值的最新商業思想文章。
(八)理事單位在獲得廣告宣傳、會議服務和參與中國產業報的各類活動時,具有優先權。
(九)可為理事單位提供全面的公關、宣傳服務,幫助進行公關宣傳、公關活動的方案策劃和實施。
第十條 “年度最具競爭力商會企業”服務程序:
(一)理事單位提出申請,經研究確定成為“年度最具競爭力商會企業”或“年度最具成長力商會企業”;
(二)“年度最具競爭力商會企業”或“年度最具成長力商會企業”定期向理事會提供單位發展資料;
(三)《中國產業商會聯盟》專刊以及官方網站定期宣傳該單位有關情況;
(四)理事會組織專家對該單位進行考察;
(五)理事會組織專家為該單位提供諮詢和培訓;
(六)理事會提供定期調研報告和不定期的項目報告;
(七)推薦其中具備條件的理事單位負責人為“年度中國最具突出影響力商會領袖”或“年度中國最具創新力商會精英”個人候選人;
(八)取得成果的創新案例將入選“中國產業商會聯盟年度10大創新案例”,並將彙集成書出版。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