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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水利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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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水利教育是以水利科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先進技術為教學內容,對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學生及水利職工所實施的專業教育。其任務是培養水利高、中級專門人才和水利技術工人,提高水利職工的業務素質和科學技術水平。
中文名
中國水利教育添加概述
始    於
20世紀初
含    義
以水利科學的基本理論
目    的
提高業務素質和科學技術水平

中國水利教育歷史沿革

中國有組織地實施水利教育始於20世紀初。清光緒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904年 1月13日)頒佈的《奏定大學堂章程》中規定,大學堂內設農科、工科等分科大學。工科大學設9個工學門,各工學門設有主課水力學、水力機、水利工學、河海工、測量、施工法等。排水及開墾法等列為農科實習課。1908年成立的永定河道河工研究所,既研討河工技術,又輪訓河工職員,是中國早期水利職工教育的一種形式。1915年,北京政府農商總長張謇在南京創建了河海工程專門學校,這是中國第一所專門培養水利工程技術人才的學校。1928年河南省政府建設廳在開封創建河南水利專科學校;1932年經李儀祉倡議在西安設立了陝西省水利專科學校;1942年在河南鎮平縣成立國立黃河流域水利工程專科學校。上述學校陸續調整、停辦,而在工科、農科及綜合性大學中先後設立土木系水利組或水利系。截至1949年,全國有22所高等學校設立水利系(組)。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水利教育經歷了曲折的發展道路。1951年,全國高等學校進行院系調整,成立了華東水利學院(1985年改名河海大學)和武漢水利學院(1959年改名武漢水利電力學院)。1952年前後相繼建立了黃河水利學校、遼寧省水利學校等一批水利中等專業學校、水利技工學校和水利職工學校。1958~1960年,除部分高等學校增設水利專業,擴大招生外,又增加水利高等院校21所。與此同時,有些省、自治區又新成立一些水利學校、水利技工學校和水利職工學校。1959~1961年,各級各類水利院校先後進行調整、撤併。1978年以後,水利教育逐步形成了遍佈全國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西藏、上海、海南無水利院校或水利專業。台灣未統計,以下同),有一定規模的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水利教育體系。

中國水利教育相關信息

中國水利教育高等教育

水利高等教育分專科、本科和研究生三個層次。專科培養面向生產第一線的以技術應用為主的工程技術人才,招收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的學生,修業年限為2~3年。本科培養高級工程技術人才,招收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的學生,修業年限為4年,少數大學為5年,畢業生可獲得學士學位。研究生分攻讀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兩個獨立培養階段,修業年限各為2~3年。專科水利類專業與本科相近。本科設置的水利類專業有水利水電工程建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水利水電動力工程、農田水利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及航道工程、水資源規劃及利用、 陸地水文、 海洋工程水文、水土保持、給水排水工程等。研究生的學科、專業有水工結構工程、農田水利工程、水力發電工程、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海岸工程學、工程水文及水資源學、港口及航道工程、流體機械及流體動力工程等。1985年,全國水利高等院校和設有水利專業的高等學校共76所,每年招生7800餘人,在校學生約24000人。其中,水利高等院校計有河海大學、武漢大學、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南昌工程學院、葛洲壩水電工程學院、北京水利電力經濟管理學院及東北水利水電專科學校、黑龍江水利專科學校、河北水利專科學校、江蘇水利工程專科學校、江西水利專科學校、山東水利專科學校等十一所。

中國水利教育職業技術教育

水利職業技術教育分水利中等專業教育和水利技工教育。水利中等專業教育培養中級工程技術人才,水利學校招收具有初中畢業文化程度的學生,修業年限一般為4年,設置的專業有農田水利工程等16種。1986年,全國有水利、水電學校41所,招生6700餘人,在校學生約19300人。水利技工教育培養技術工人,技工學校招收具有初中畢業文化程度的學生,修業年限一般為3年,按照工種設置專業並組織教學和教育工作。1985年全國有技工學校43所,在校學生約10600人。

中國水利教育成人教育

水利成人教育分水利成人高等教育、水利成人中等專業教育和水利職工短期培訓。實施水利成人高等教育的有職工大學、管理幹部學院、幹部專修科、函授學院(或函授部)。這些院校和專修科招收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且有一定工作年限的在職水利職工。根據國家規定和需要,除管理幹部學院和函授學院(函授部)設本科外,均為專科;專科修業年限一般為2~3年,函授專科為4年,函授本科為6年;管理幹部學院本科招收專科畢業文化程度學生。實施成人中等專業教育主要是舉辦水利成人中等專業學校。水利成人中等專業學校招收有初中畢業文化程度,有 2年以上工齡的水利職工,修業年限為 3年。水利職工短期培訓是以工作崗位、職務所必需的理論知識和技能為主要學習內容,培訓工人、專業技術人員、行政管理人員和領導幹部,培訓期多在一年以內。短期培訓一般由職工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安排。

中國水利教育水利院校之最

1886年,張之洞創辦江南儲才學堂,下設交涉、農政、工藝、商務四門,農政門設置有水利課程,是我國最早開展水利科學教育的地方中等學校。
1905年,清廷成立京師大學堂農科大學,下設有農學、農藝、森林等門系,設置有農業土木工程(農田測量、灌溉排水工程、堤防水利工程等)、土地改良(水利土壤改良、森林土壤改良、農業土壤改良)、森林理水與砂防工(水土保持、沙漠化防治)等課程,是我國最早開展水利科學教育的國立高等院校。
1915年,張謇創辦南京河海工程專門學校,是我國第一所獨立設置並開展水利專業教育民辦高等院校。
1935年,國立重慶大學設立土木系水利組,是我國西南地區第一所開展水利專業教育的公辦高等院校。
1944年,晏陽初創辦的中國鄉村建設學院設立農田水利系,是我國第一個以服務農村為主要宗旨開設水利專業的民辦高等院校。
1948年,華北大學農學院成立農業機械系,下設農田水利組,是解放區第一所由共產黨領導開展水利專業教育和設置農田水利專業的公辦高等院校。
1949年,北京大學農學院(輔仁大學農學院)、清華大學農學院、華北大學農學院合併成立北京農業大學,下設農學、農業機械等11個系,其中農業機械系下設農田水利組,籌建農田水利系,是解放後最早設置農田水利專業的全國重點高等院校(1954年12月,教育部在《關於重點高等學校和專家工作範圍的決議》中,指定以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農業大學、北京醫學院、哈爾濱工業大學6所學校為全國性重點大學)。
1951年,水利部成立北京水利學校,是我國建國後第一所獨立設置的中等等水利學校。
1952年,華東水利學院成立,是我國建國後獨立設置的第一所水利高等院校。
1952年,燃料工業部水電建設總局成立北京水力發電學校,是我國建國後第一所獨立設置的中等水力發電學校。
1956年,電力工業部水電建設總局成立北京水力發電函授學院,是我國第一所獨立設置函授高等水利院校。
1958年,北京農業機械化學院成立農田水利系,與同年成立的水利部、中國農業科學院農田灌溉研究所合併,科研與教學結合,是建國後我國最早開展“系所結合”的全國重點高等院校。
1960年,全國水利類(含設有水利類專業)重點院校:清華大學、天津大學、華東水利學院、武漢水電學院、北京農業機械化學院、大連工學院、浙江大學(1963年增設)、華中工學院。
1984年,最早設立研究生院的涉水利專業高等院校有:清華大學、北京農業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華中理工大學。
截止2011年,正式設立研究生院的水利類(含設有水利類專業)高等院校有:清華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四川大學、天津大學、武漢大學、大連理工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中科技大學。
截止2011年,試辦研究生院的水利類(含設有水利類專業)高等院校有:河海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山東大學、北京林業大學。
截止2011年,屬於“全國211工程重點院校”的水利類(含設有水利類專業)高等院校有:清華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工業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農業大學、東北林業大學、同濟大學、河海大學、浙江大學、福州大學、山東大學、鄭州大學、合肥工業大學、武漢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廣西大學、重慶大學、四川大學、四川農業大學、貴州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華中科技大學、青海大學、新疆石河子大學、寧夏大學等27所院校(以上未包含在地學學科中設置有水資源專業的師範類院校和綜合性大學,如北京師範大學、北京大學、南京大學、廈門大學等)。
截止2011年,屬於“全國985工程重點院校”的水利類(含設有水利類專業)高等院校有:清華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天津大學、浙江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等11所。
截止2011年,屬於教育部、水利部重點共建的八所水利類(含設有水利類專業)的高等院校:清華大學、中國農業大學、武漢大學、河海大學、天津大學、四川大學、大連理工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截止2011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的水利類(含設有水利類專業)的全國重點院校有:清華大學,浙江大學,天津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同濟大學,山東大學,大連理工大學,重慶大學,四川大學,中山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四川農業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北京林業大學、河海大學等17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