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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族醫藥學會

鎖定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China Medical Association of Minorities,CMAM)成立於1994年2月18日,是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主管,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准,由各民族醫藥工作者、管理工作者以及相關單位專家自願結成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聯繫民族醫藥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 [2] 
據2023年6月學會官網數據,中國民族醫藥學會秘書處下設4個職能部門;截至2022年1月,中國民族醫藥協會共有88個分會,其中綜合類分會17個、冠名民族類分會19個、專科類分會31個、技術類分會6個、藥學類分會7個、保健類分會8個。 [15-16] 
中文名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
外文名
China Medical Association of Minorities
簡    稱
CMAM
主管單位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登記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屬    性
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社團地址
北京市東直門內南小街16號中國中醫科學院大白樓850室
社會信用代碼
51100000500015858E
現任領導
會長:蘇鋼強
秘書長:曹京明
性    質
社會團體
成立時間
1994年2月8日
法定代表人
許志仁 [25]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發展歷史

1994年2月18日,中國民族醫藥學會成立。 [2] 
2010年11月14至15日,中國民族醫藥學會第二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 [3] 
2011年9月5日,中國民族醫藥學會二屆4次常務理事會在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召開; [4]  9月21至22日,中國民族醫藥學會二屆5次理事會在河南省新密市召開。 [9] 
2012年12月30日,由中國民族醫藥學會秘書處發出通訊徵求意見函,對新增分支機構國際交流與合作分會等共6個事項徵求了84位常務理事的意見。 [5] 
2017年1月5日,中國民族醫藥學會第三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西安召開。 [6] 
2019年6月1日,中國民族醫藥學會三屆5次常務理事擴大會議在北京四川五糧液龍爪樹賓館召開; [7]  11月8至9日,中國民族醫藥學會在南京召開了三屆4次理事會暨2019年學術年會。 [8] 
2020年8月12日,中國民族醫藥學會三屆7次常務理事擴大會議在北京以視頻會議的形式召開; [10]  12月6日,中國民族醫藥學會三屆4次理事會在北京市召開。 [11] 
2021年9月18日,中國民族醫藥學會被文化和旅遊部認定為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中醫診療法(應氏奇穴療法)保護單位; [1]  12月29日,中國民族醫藥學會三屆10次常務理事會暨三屆5次理事會在線上召開。 [12] 
2022年12月17日,中國民族醫藥學會三屆12次常務理事會暨6次理事會議在線上召開。 [13] 
2023年6月19日上午,中國民族醫藥學會轉化醫學分會成立大會在北京西藏大廈召開。 [26] 
2023年11月28日,中國民族醫藥學會全科醫學分會成立大會在新時代賓館召開。 [27]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組織體系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機構設置

  • 最高權力機構
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並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14] 
  • 執行機構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學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學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計劃。
(十)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理事會會議由會長負責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應由理事自己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託其他理事代為出席,委託書中應載明授權事項,並有委託者簽名和自己印章。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
該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1次會議。 [14] 
  • 組織機構
據2023年6月學會官網數據,中國民族醫藥學會秘書處下設4個職能部門;截至2022年1月,中國民族醫藥學會共有88個分會,其中綜合類分會17個、冠名民族類分會19個、專科類分會31個、技術類分會6個、藥學類分會7個、保健類分會8個。 [15-16] 
秘書處
綜合辦公室
分會會員部
學術培訓部
事業發展部
科技評審部
―― [15] 
綜合類分會(17個)
教育分會
對外交流與合作分會
醫院管理分會
醫史文化分會
護理分會
民間醫藥分會
科研分會
精準醫學分會
科普分會
大數據與人工智能分會
民營醫療機構分會
經典名方和大品種培育分會
整合醫學分會
循證醫學分會
流派傳承分會
非物質文化遺產分會
適宜技術推廣分會
――
冠名民族類分會(19個)
畲醫藥分會
侗醫藥分會
朝醫藥分會
苗醫藥分會
瑤醫藥分會
土家醫藥分會
傣醫藥分會
彝醫藥分會
回醫藥分會
維吾爾醫藥分會
黎醫藥分會
蒙醫藥分會
羌醫藥分會
藏醫藥分會
壯醫藥分會
滿醫藥分會
布朗醫藥分會
佤醫藥分會
水族醫藥分會
――
――
專科類分會(31個)
蛇傷醫藥分會
眼科分會
疑難病分會
婦科分會
風濕病分會
皮膚科分會
急診醫學分會
肛腸科分會
腫瘤分會
兒科分會
腦病分會
脾胃病分會
康復分會
血液病分會
腎病分會
神志病分會
針灸分會
傳染病分會
肝病分會
推拿分會
肺病分會
疼痛分會
老年病分會
熱病分會
男科分會
心身醫學分會
治未病分會
內分泌分會
傳統正骨分會
睡眠分會
骨傷科分會
――
――
技術類分會(6個)
芳香醫藥分會
艾灸分會
蜂療分會
針刀醫學分會
外治療法分會
經皮治療分會
藥學類分會(7個)
醫藥企業分會
藥品臨牀評價分會
藥用資源分會
藥理與毒理學分會
院內製劑分會
藥材飲片分會
方藥量效研究分會
――
――
保健類分會(8個)
養生保健分會
健康產業分會
保健按摩分會
筋骨養護分會
醫養結合分會
藥食同源分會
健康生活方式促進分會
温泉醫養分會
―― [16]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組織會員

  • 會員分類
學會會員包括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14] 
  • 入會條件
申請加入學會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學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學會的意願;
(三)在學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個人會員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高等醫藥院校本專科畢業,從事民族醫藥工作,有一定的學術水平和工作經驗者。
2.非高等醫藥院校本專科畢業,從事與民族醫藥相關工作者。
3.積極支持學會工作,從事醫療、教育、科研、預防、衞生等相關領域的管理工作者。
4.具有民族醫藥專長的醫藥衞生工作者。
(五)單位會員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民族醫藥企事業單位或相關單位,依法成立的民族醫藥社會組織或相關社會組織。
2.熱心發展民族醫藥事業,支持學會工作,對學會發展建設有所貢獻的單位。 [14] 
  • 入會程序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申請入會者需經兩名正式會員推薦。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四)由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14] 
  • 會員的權利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學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學會的活動。
(三)獲得學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學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對學會工作的知情權。 [14] 
  • 會員的權利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學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學會的活動。
(三)獲得學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學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對學會工作的知情權。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14] 
  • 會員的義務
會員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學會章程,執行學會的決議。
(二)維護學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學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學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14] 
  • 退會説明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學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學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該章程以及中國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14]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業務資產

  • 業務範圍
(一)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民族醫藥的學術交流活動;
(二)組織開展民族醫藥重點學術課題的研究和科學考察活動,組織開展成果轉化、成就和產品展陳;
(三)依照有關規定,組織編輯出版民族醫藥期刊、圖書資料和音像製品;
(四)推進民族醫藥標準化建設,開展各類標準、規範、指南、專家共識等制修訂和審定發佈工作;
(五)開展民族醫藥繼續教育、專業培訓、適宜技術推廣和科普宣傳,提高會員學術水平,培養民族醫藥人才;
(六)加強與中國國內外相關單位、社團的聯繫,舉辦多種形式的中國國內外交流與合作;
(七)組織民族醫藥專家協助政府對相關醫藥政策法規、發展戰略、科技政策和管理決策進行論證。積極向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建言獻策,反映民族醫藥工作者的意見、建議和訴求,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八)承辦政府部門委託的工作任務。 [14] 
  • 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和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14]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建設成就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學術交流

2016年7月7至9日,由中華中醫藥學會、中國民族醫藥學會聯合主辦,中國民族醫藥學會血液病專業委員會、中華中醫藥學會血液病分會承辦,內蒙古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浙江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直門醫院協辦的“全國民族醫、中醫血液病研討會暨青年學術論壇”在內蒙古通遼市召開。 [17] 
2018年12月22至23日,由中國民族醫藥學會主辦,中國民族醫藥學會瑤醫藥分會、北京瑤醫醫院承辦,以“弘揚傳統醫學,加強國際交流,推動中醫走向世界”為主題的第四屆國際瑤醫藥·傳統醫學學術大會在北京舉行。大會立足傳統醫藥臨牀,通過傳承、創新、轉化、合作、聯盟多重方式,以科學精神探討癌症及慢性病治療最新學術理念,分享國際傳統醫學創新成果。 [18] 
2021年10月16日,由中國民族醫藥學會、恩施州中醫藥學會主辦,中國民族醫藥學會土家醫藥分會、湖北民族大學、咸豐縣中醫醫院聯合承辦的“中國民族醫藥學會土家醫藥分會2021年學術年會暨土家醫藥技術培訓班、恩施州中醫藥學會2021年學術年會”在咸豐縣中醫醫院舉行。 [19] 
2022年12月24日,由中國民族醫藥學會主辦,中國民族醫藥學會羌醫藥分會、北川縣中羌醫醫院、成都大學基礎醫學院、四川省老年健康普及基地等單位承辦的“中國民族醫藥學會羌醫藥分會2022年學術年會暨全國第七屆羌醫藥學術研討會”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形式在四川省北川縣召開。 [20]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學術期刊

《中國蒙醫藥》雜誌是由內蒙古自治區衞生健康委員會主管,中國民族醫藥學會、內蒙古自治區中蒙醫研究所主辦的中國國內唯獨用蒙古文公開出版的醫學科技期刊,該刊被維普網收錄,2009年,該刊被評為北方優秀期刊。 [21] 
《中國蒙醫藥》 《中國蒙醫藥》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人才培養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獎項設置

  • 民族醫藥科學技術獎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和中國民族醫藥協會共同組織民族醫藥科學技術獎。民族醫藥科學技術獎是全國民族醫藥行業科學技術獎,包括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學技術進步、國際科學技術合作、民族醫藥產業創新、民族醫藥傳承貢獻等獎勵內容。 [22] 
  •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科學技術獎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科學技術獎設科技進步獎和藥物創新獎。學會科學技術獎堅持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將科學技術獎授予追求真理、潛心研究、學有所長、研有所專、敢於攀登的各民族醫藥科技工作者。中國民族醫藥學會科學技術獎的推薦、評審和授獎,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非法干涉。 [23]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推廣基地

  •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民族醫藥標準研究推廣基地
為加強民族醫藥標準化建設,經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相關部門同意,中國民族醫藥學會決定建立“民族醫藥標準研究推廣基地”,並組織開展了民族醫藥標準研究推廣基地單位遴選工作。 [24]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文化傳統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形象標識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的會徽為綠色,會徽的中央是一片綠葉,象徵着醫藥,內外圈為一大一小的兩個同心圓,上方為學會的中文名稱,下方為學會的英文名稱。 [2] 
學會會徽 學會會徽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學會宗旨

學會的宗旨是團結組織民族醫藥和相關領域的科技及管理工作者,深入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提出的大力扶持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重要精神,努力開展民族醫藥的發掘、推廣、創新、提高工作,保持和發揮民族醫藥特色與優勢,積極推動民族醫藥學術繁榮和發展;堅持民主辦會原則,充分發揚學術民主,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促進民族醫藥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的成長和提高,努力為會員和民族醫藥工作者服務,為人民健康和社會主義建設服務。 [14]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現任領導

職務
名單
會長
蘇鋼強 [28] 
副會長
王煉、田華詠、尼瑪次仁、伏瑞峯、劉吉開、劉凱列、杜江、李俊、 阿卜都熱依木·玉蘇甫、昂青才旦、龐宇舟、陶淑霞、黃湧、梁峻、謝道明
秘書長
曹京明 [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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