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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歌劇研究會
鎖定
- 中文名
- 中國歌劇研究會
- 外文名
- China Opera Research Society
- 成立時間
- 1981年
- 業務範圍
- 學術交流, 專業培訓等
- 法人代表
- 金曼
中國歌劇研究會建設宗旨
推動和促進全國有志於歌劇事業的文藝工作者積極從事歌劇理論研究與探索;提倡歌劇題材、形式、風格的多樣化,鼓勵創作和演出富有中國特色的作品;組織關於歌劇創作和演出問題的探討與研究;並致力於研究歌劇歷史、現狀以及未來,繁榮與發展中國的歌劇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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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歌劇研究會主要職責
中國歌劇研究會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遵守憲法和法律,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弘揚、培育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致力於研究我國歌劇歷史和現狀,展望未來,促進我國歌劇事業的繁榮與發展,使歌劇更好地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努力。
中國歌劇研究會發展歷史
中國歌劇研究會誕生於1981年12月2日在北京召開的歌劇界代表會議。此次會議公推賀敬之、周巍峙為“歌研會”的名譽主席,張庚、呂驥、李伯釗為首席顧問。會議還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出丁毅、舒模、陳紫、張拓、韓冰、劉熾、李剛七人組成主席團。顧問包括塞克、梁寒光、莊映、黃源洛等人。
1990年,全國歌劇觀摩演出在株洲舉行之後,中國歌劇研究會召開代表大會,選舉出新的主席團: 執行主席:李 剛 執行副主席:田 川 主席團成員(按姓氏筆畫為序):丁毅、劉詩嶸、盧森、羊鳴、陳紫、胡士平、楊光江、趙承燕。
中國歌劇研究會行政處罰
2020年3月18日,據民政部消息,民政部對中國歌劇研究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經查,中國歌劇研究會未按規定接受2018年度全國性社會團體年度檢查,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民政部對上述3家社團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自行政處罰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將其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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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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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國歌劇研究會簡介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5-10-29]
- 2. 中國歌劇研究會等3家社團被行政處罰 .新京報[引用日期202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