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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

鎖定
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是由習仲勳、薄一波、李德生等中央領導同志親自創導並擔任名譽會長,於1989年10月16日 [1]  經國務院批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主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註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家一級社會團體。是有志於東方文化事業的專家、學者、藝術家和各類文化工作者組成的國家級高級文化學術團體。成立之初,由原中紀委常務書記北京大學校長兼黨委書記韓天石和北京大學副校長、東方文化學界鴻儒季羨林任會長,實行雙會長制。 [2] 
中文名
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
外文名
CHINA ASSOCIATION OF ORIENTAL CULTURE STUDIES
創辦時間
1989年10月16日
主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
類    別
社會組織
屬    性
國家一級社會團體
所屬地區
全國
登記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業務範圍
學術交流 國際合作 諮詢服務
首任會長
季羨林
現任會長
袁守啓
會名題寫
啓功
主要分支
東方書畫院
主要機構
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委員會 [22] 
分支機構
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對外經濟文化發展委員會
文化分支
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儒釋道文化專業委員會
婚俗研究
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婚俗文化專業委員會

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發展歷程

2023年7月23日,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紅色文化傳承發展專業委員會揭牌儀式暨紅色文化研討會在北京舉行。 [24] 
2023年7月23日,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經濟與文化專業委員會(簡稱經文委)揭牌儀式在北京國家會議中心舉行 [25] 

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主要職責

1、組織發掘、整理、研究東方文化遺產、開發文化資源
2、組織並推進與現代化建設相關的文化研究活動,如民族文化民俗文化企業文化旅遊文化社區文化等。
3、組織有關的文化問題研究,承接各方面委託的有關課題,進行研究,提供諮詢。
4、組織舉辦各種學術研討會以及各種文化活動。
5、邀請港澳台學者來內地和外國學者來華講學或參加學術會議和文化活動。
6、編輯出版本會通訊、學術資料和書刊。
7、組織文化、教育、培訓和文化諮詢服務。 [3] 
8、加強國際交流、尤其是中華文化國際傳播能力,加強與世界各國,特別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文化與經濟交流合作,促進交融互鑑,創新發展。
9、秉承和而不同,互鑑互惠的理念,以深化文化產業供給側改革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
10、積極響應國家文化“走出去”政策,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展示中國形象,助推中華文化的國際影響力,策應國家戰略,為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做出我們積極貢獻。

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組織體系

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理事成員

名譽會長: 薄一波 韓天石 季羨林 [4] 
顧 問: 習仲勳 費孝通 李德生 黃華 程思遠 趙樸初 白立忱 韓啓德 孫家正 周鐵農 萬國權
張懷西 錢運錄 鄭萬通 王忠禹 羅豪才
會 長、法人代表:袁守啓 [5] 
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會長袁守啓 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會長袁守啓
袁守啓(啓笛):原籍山東莘縣。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會長、法人代表。中國書法家協會理事,兼任中國書法藝術研究院院長,中國海洋大學書法研究院院長、教授,經濟學和可持續發展學專業的博士生導師,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 [6] 
上個世紀六十年代,經山東大學成仿吾校長介紹從師郭沫若先生學習書法詩詞,為其關門弟子,並被授於藝名“啓笛”。八十年代加入中國書協,受業於啓功歐陽中石先生 。啓功先生評價啓笛書法並題詞“王羲之的根基,郭沫若的氣勢”,歐陽中石先生為啓笛楷書精卷題贊:“積跬前程遠,多年藴匯深”。現任中國書協主席張海先生稱“啓笛教授是書法界國學功底厚重,造詣頗深的書法藝術家。他的小楷以‘魏晉之風躍然紙上’而著稱”。
長期從政,曾經在山東省政府、省委、國家計劃委員會、勞動部、宋慶齡基金會、全國政協等單位供職。歷任秘書、處長、司長、中管幹部。曾任胡啓立同志秘書、宋慶齡基金會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多次參加朱總理、温總理《政府工作報告》的起草,承擔温總理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重要講話的起草。
2003年3月以宋慶齡基金會副主席和中國書協副秘書長身份,率大陸文化參訪團赴台灣開展書法文化交流。為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書寫施政綱領。美國總統克林頓訪華時接受啓笛書法中堂毛澤東詞《沁園春·雪》,並親筆回信感謝。多次應邀為出國代表團作書,贈送外國元首,如西哈努克親王、日本首相巴西韓國總統等。 [7] 
副 會 長:陳澤峯 史大紅 仇福海 喬東亮 郭愛梅 [23] 
秘 書 長: 魯洪劍 [23] 

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專委會

紅色文化傳承發展專業委員會 [24] 
經濟與文化專業委員會 [25] 
美育工作委員會 [26] 

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
(英文 CHINA ASSOCIATION OF ORIENTAL CULTURE STUDIES)
第二條 本會性質: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是由有志於東方文化事業的專家、學者、文化活動家、企業家以及相關團體自願結合組成的全國性高級文化學術團體。
第三條 本會宗旨: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旨在發掘和整理東方文化遺產,繼承和發揚東方文化的優秀傳統,為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和海峽兩岸團結統一、振興中華、推進我國的現代化建設事業服務。本會在從事各項活動時,嚴格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的道德風尚,不以營利為目的。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部門----文化和旅遊部的領導,並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業務範圍:
(一)組織發掘、整理和研究東方文化遺產,開發文化資源;
(二)組織並推進與現代化建設事業密切相關的文化研究活動,如企業文化、旅遊文化、社區文化等;
(三)組織與改革開放事業相關的文化問題研究;承接各方面委託的相關課題,進行研究,提供諮詢服務;
(四)組織舉辦學術討論會、展覽會和各種文化活動;
(五)邀請海內外專家學者來華講學或參加學術會議和文化活動;
(六)組織優秀學術成果的評獎活動;
(七)編輯出版本會《通訊》、學術資料和書刊;
(八)組織文化、教育培訓活動和文化諮詢服務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會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或在東方文化的教學、研究方面有所成就;
(四)凡願為東方文化作出努力和貢獻的企事業單位或文化學術團體,經過申請程序可為本會團體會員;
(五)由本會常務理事會審查批准後頒發團體會員證和個人會員證;
第九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和建議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協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一條
(一)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二)會員如不按規定繳納會費、長期不參加本會活動或長期沒有信息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二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三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本會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本會終止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 本會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 本會會員大會每屆五年。任期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
第十六條 本會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理事會為本會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七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休會期間行使第十七條(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不超過理事會人數的三分之一。
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鬚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第二十四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五年,任期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是當然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開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督促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事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四)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八條 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開展活動或服務的合法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九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一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二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與接收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第三十四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五條 本會的資產屬於國家財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提請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八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經業務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九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時,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四十一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經本會常務理事會修改補充。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的宗旨是發掘和整理東方文化遺產,特別是中國文化遺產,繼承和發揚東方文化的優秀傳統,為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和海峽兩岸的團結統一,為加強各國人民之間的友好和人類的和平事業服務。 [2] 

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主要工作

2006年
(一)參與舉辦了“中國友誼邊疆文化學術研討會”、“中國修武七賢學術研討會”。 [8] 
(二)主要着力策劃2007年的系列性活動,主要有:傳統民族節慶展示活動、《青春中國》青少年才藝選拔活動、原創卡通形象展示活動、多項文化藝術展覽活動、軒轅黃帝和田玉雕像工程公益活動等。 [3] 
2007年
(一)協助中華伏羲文化研究會,於6月22日在甘肅天水舉辦了"中華文化尋根探源民間活動"。在對中華葫蘆文化有多年研究並有成果的基礎上,作為支持單位參與了8月19-23日,遼寧省葫蘆島市第二屆國際葫蘆文化節,併為他們舉辦了有全國數十位學者參加的葫蘆文化高級學術研討會(研討會論文集08年內出版),並承諾為該市葫蘆山莊打造文化品牌 [9] 
(二)同年10月,應邀支持山東聊城東昌府的葫蘆文化節暨研討會。葫蘆文化是我們的一個課題,將落户葫蘆山莊,團結全國甚至境外的葫蘆藝術人士及愛好者。 [10] 
(三)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同中國國家博物館藝術品開發中心聯合舉辦"中國當代藝術傳世精品徵集活動",宗旨是把具有時代精神的精品發掘、優造出來,使其走進國家博物館.初步已開發廣西欽州坭興陶(古稱越陶,有1300年曆史)。活動於2007年11月已啓動。 [3] 
2008年
(一)組織"中國茶酒飲文化藝術展示及企業文化交流"。本會曾舉辦過多次茶文化活動。
(二)經文化部批准,還與日本聯辦過三屆"中國茶文化探源行"。 [11] 
2009年
(一)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堅持以學術研究為宗旨,組織四十多所重點大學的專家教授,對孔子論語》重新編譯,完成了論語精譯精編書法版的重大工程。該書糾正了歷史上各種版本中299處錯誤和不準確之處,還原了孔子《論語》的本來面目。例如:過去版本中説:孔子講“唯有女子與小人難養也”,我們經過考證改為:孔子對他的幾個弟子講:只有你們(原文:汝,實際上指你,而不是指女人)這幾個學生和素質不高、低層次的人一樣難對付。
全書原文、譯文共8萬多字,全部由袁守啓會長用精緻的小楷書法書寫完成,人民日報出版社擬出版,用宣紙線裝,作為國禮用書。 [12] 
(二)為迎接上海世博會,向世界宣傳我國傳統文化,併為各過孔子學院提供學習中國文化的教材,我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編著了《東方國粹鑑賞》叢書,全套12冊(已完成6冊)。這6冊分別是:東方文化詞彙導引(漢英)、漢字與傳統文化、中國傳統繪畫、中國古代典籍賞析、中華成語典故與神話傳説、中國傳統武術。每冊均是中英文對照、圖文並茂。以上樣書受到上海世博會中方與外方負責人的高度讚賞,應邀入展上海世博會。 [13] 
2010年
(一)參與舉辦了中日韓書畫展覽,密切了三國書畫界關係.促進了我會書畫藝術水平的提高。為紀念人文始祖伏羲在天水舉辦了中國名家書畫展。繼續編寫《中華文華國粹叢書》,上年度完成六冊併入展上海世博會,本年度又編寫完成六冊(中英文對照)。同時與中國文物出版社華語出版社中國經濟出版社等聯繫出版事宜。 [13] 
(二)為了弘揚我國古代軍事思想文化,我會以郭化若翻譯版本為基礎,編譯了《孫子兵法原文譯文書法版》,約五萬字。同時與上海古籍出版社聯繫出版事宜。上年度完成的《孔子論語原文譯文書法版》書稿,本年度積極尋找出版合作伙伴,先後多次與人民日報出版社,香港等地出版機構聯繫洽談出版事宜。以上幾部傳統文化的書稿編寫工作受到了中央和國家領導人的重視和讚揚,也得到了四十多所大學的專家教授大力支持。 [14] 
2011年
(一)修改完善了《孔子論語原文譯文書法版》,全書共八萬多字,約300頁。在修改的同時,重新以書法形式書寫,而且徵求有關學者的意見,並舉行了學術研討。 [15] 
(二)編寫翻譯《中華文化國粹叢書》,重點做好前十二冊的編譯工作,並與中國文物出版社,當代教育出版社, 青島出版社,洽談出版事宜。
(三)對《孔子兵法原文譯文書法版》的出版,又與上海古籍出版社反覆協商,做了論證工作。與中華名人書畫院共同舉辦了《紀念辛亥革命一百週年書畫展》和學術研討會。
(四)與中國海洋大學書法研究院聯合舉辦了慶祝中國共產黨建黨九十週年書畫展和研討會
2012年
(一)繼續編寫和翻譯《中華文化國粹叢書》,對已成樣書進行終審,對新編的進行論證、修改。
(二)《孫子兵法原文譯文書法版》,又進行了細緻的審讀,個別處重新書寫。並與社科文獻出版社草簽了出版合同,為慎重起見,正與原註譯者郭化若的親屬聯繫,徵求他(她)們的授權同意。
(三)《孔子論語原文譯文書法版》,在論證聽取意見的基礎上,與幾家出版社商談,與譯者執筆人商談,選擇理想的出版社出版,反覆磋商。
(四)在山東東營市舉辦了百名將軍現場書法筆會和展覽,正編輯書畫冊準備出版。此次大型活動在軍界影響很大,弘揚了書法,密切了軍民關係,安全、文明,萬無一失。 [16] 
(五)在山東省淄博市舉辦了首屆中國傳統文化高峯論壇,全國名人名家書法展、畫展。發揮了書法優勢,聯合中國書畫報等單位,得到中國書協大力支持,淄博市黨政領導的表揚與支持。展出了國家有關領導的題詞和中國書協主席團、理事的百餘幅作品。 [17] 
(六)《古代判牘案例新編》(20冊,500餘萬字)的整理,本書已於2012年7月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 [18] 
(七)完成了《中國古代法律文獻》丙編(15冊,375萬字)的整理,本書已於2012年4月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
(八)《歷代珍稀司法文獻》(15冊,600餘萬字),並於2012年出版。
(九)完成了著作《歷代例考》(修訂本,46.5萬字)的撰寫,本書已於2012年11月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
(十)比較高質量的完成了本會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國古代地方法制研究》,該項目於2012年8月通過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專家鑑定,並由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發給結項證書。 [19] 
2013年
(一)在安徽省桐城市舉辦了第二屆中國傳統文化高峯論壇暨名人名家書畫展。 [20] 
2015年
(一)3月,由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文教藝術專業委員會在全國政協禮堂主辦的《大愛無疆書畫藝術品徵集》新聞發佈會暨交流會,國內外、港澳台200餘名嘉賓參加。
(二)5月,由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文教藝術專業委員在北京釣魚台國賓館芳華苑舉辦“大愛無疆書畫作品義拍”活動,400餘人參加。義拍所得用於救助全國各地失聰兒童。
(三)6月,聯合國教科文總部邀請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文教藝術專業委員會參與法中文化交流活動,委員會委派景翠君代表本會赴法參加。
(四)7月,由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文教藝術專業委員會聯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人文學院、對外聯絡與發展處、昌平區精神文明委員會共同舉辦“書香昌平,魅力石光”暑假讀書交流會在中國石油大學成功舉辦。
(五)8月,由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文教藝術專業委員會主辦的中國航空博物館十三陵博物館、和苑博物館館藏活動成功舉辦;同月,愛心捐贈阜平縣支援教育關愛活動順利完成。
(六)9月,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文教藝術專業委員會協辦的紀念“國際和平日”活動在北京四中順利舉辦。期間,全國政協第八屆副主席、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何魯麗給本委員會題詞“和平”。
(七)10月,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文教藝術專業委員會指導協辦的“善行河北,大愛無疆”公益活動在石家莊市舉辦。來自企業界新聞界、書畫界、社會愛心人士紛紛伸出援助之手,現場為晉察冀革命老區靈壽縣和阜平縣貧困少年兒童捐款捐物,幫助孩子們實現夢想,健康快樂成長。
(八)12月,由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文教藝術專業委員會、國家民族畫院中國書畫藝術家學會主辦的“《海魂墨境》在北京水立方成功舉辦。同月,由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文教藝委員會、青島市文聯共同指導的“慶祝中韓建交23週年2015中韓名家書畫作品展”在青島舉辦。活動旨在進一步促進兩國文化藝術的交流與發展,增進兩國人民的傳統友誼為目的,結合中韓自貿區建設,積極實施“一帶一路”國家經濟發展戰略,積極拓展中韓兩國藝術家和企業家發展渠道,為中韓兩國文化藝術及企業家的發展提供平台。
2016年
(一)1月,由新華網主辦,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文教藝術專業委員會協辦的“文化點亮世界”系列活動發佈會暨“人文光芒·藝術綻放”高峯論壇在北京釣魚台國賓館芳華苑隆重舉行。“文化點亮世界”系列活動是在實現“中國夢”和“一帶一路”建設的大背景下應運而生的,該系列活動將挖掘歷史上的絲路文化,開掘現代文明對絲綢之路的影響,同時,促進與“一帶一路”沿線城市、國家的文化交流合作,傳播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
(二)4月,由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文教藝委員會、福州廣播電視台福建收藏協會及福建省公安書法家協會等多家單位聯合指導協辦的《瓷魂墨韻》世界巡迴展在福建省福州市拉開帷幕。
(三)6月,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文教藝術專業委員會聯合中國長城學會中國文化管理協會北京交通職業學院、三江美術職業學院共同舉辦的“築起我們新的長城校園文化節”在北京成功舉辦。
2017年
(一)1月,由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文教藝術專業委員會會長曹培強教授主編的“小學生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系列讀本”正式出版發行。系列讀本採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從24字的起源、形成和發展的文字故事中講述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涵和思想精髓,使中、小學生深刻認識和理解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涵與現實意義,具有很高的實用價值。
(二)5月,由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文教藝術委員會、中國長城學會中國人生科學學會美育研究會、北京交通職業學院三江美院等單位聯合主辦的2017《美麗中國》校園藝術節在京舉辦。《美麗中國》校園藝術節旨在提高大學生藝術修養和創造力,通過豐富多彩的活動實現人人蔘,為大學生和社會藝術工作者提供展示藝術才華的大舞台,推進大學校園文化的傳承和創新。
2017年
東方舞藝術研究中心成立儀式暨新聞發佈會在上海隆重舉行。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文教藝術專業委員會副會長劉建國先生致辭並宣讀任命書:東方舞藝術研究中心由鄒鍶潔同志擔任主任,陶四新同志擔任副主任。 [2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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